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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
个人高光(一)
你们都觉得我疯了,是吗?觉得我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折腾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活该被人戳脊梁骨,是吗?(冷笑)可谁见过他当年跪在我面前的样子啊?
他说他家里有八十岁老母要养,说等他安顿好就回来娶我,说这辈子只认我一个人。我信了,我信了啊!!我为了他,解了兵符,褪了铠甲,把那支跟着我南征北战的队伍扔在战场上,像个傻子一样在这儿等了三年!
三年啊!!我每天数着日子过,他送我的笛子我擦了又擦,总觉得他下一刻就会推开这扇门迎娶我。可最后等来的是什么?等来的是他成了别人的夫婿,成了人人称颂的君子,而我呢?我成了叛将,成了笑柄,成了你们嘴里“不知廉耻”的女人!!哈哈哈哈....
你们说我该认命,说我该忘了他。忘了?怎么忘?我断了腿跪在他府门前的时候,他隔着门缝看我的眼神,比我当年在战场上挨的刀还疼!他说我纠缠不休,说我坏了他的名声,可他当初花言巧语骗我解甲的时候,怎么不说名声二字?我剜了自己的眼睛,不是因为看不见他,是因为我恨!!!恨我自己瞎了眼!!错把中山狼当成了良人!我断了自己的腿,是要让自己记着,是我亲手把自己的路走绝了,是他把我推下这万丈深渊的!!!
现在他怕了??怕我这副模样玷污了他的清誉?怕我把他那些龌龊事抖搂出来?
晚了!!!
我从肮脏的地狱爬回来,就没打算再干干净净地回去!他不是最爱他那身白衣吗?我就要用我的血,把他那身衣服染透了,让所有人都看看,这光鲜亮丽的皮囊底下,藏着多少肮脏腐烂恶臭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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