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無宿治,則邪官不及為私利於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則農有餘日。邪官不及為私利於民,則農不敝。農不敝而有餘日,則草必墾矣。
訾粟而稅,則上壹而民平。上壹則信,信則官不敢為邪。民平則慎,慎則難變。上信而官不敢為邪,民慎而難變,則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則壯民疾農不變。壯民疾農不變,則少民學之不休。少民學之不休,則草必墾矣。
無以外權任爵與官,則民不貴學問,又不賤農。民不貴學則愚,愚則無外交,無外交則勉農而不偷。民不賤農,則國安不殆。國安不殆,勉農而不偷,則草必墾矣。
祿厚而稅多,食口眾者,敗農者也;則以其食口之數,賦而重使之,則辟淫游惰之民無所於食。無所於食則必農,農則草必墾矣。
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農無得糶,則窳惰之農勉疾。商無得糴,則多歲不加樂;多歲不加樂,則饑歲無裕利;無裕利則商怯,商怯則欲農。窳惰之農勉疾,商欲農,則草必墾矣。
聲服無通於百縣,則民行作不顧,休居不聽。休居不聽,則氣不淫;行作不顧,則意必壹。意壹而氣不淫,則草必墾矣。
無得取庸,則大夫家長不建繕。愛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無所於食,是必農。大夫家長不建繕,則農事不傷。愛子不惰食,惰民不窳,則故田不荒。農事不傷,農民益農,則草必墾矣。
廢逆旅,則姦偽躁心私交疑農之民不行。逆旅之民無所於食,則必農,農則草必墾矣。
壹山澤,則惡農慢惰倍欲之民無所於食;無所於食則必農,農則草必墾矣。
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然則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大臣不為荒飽。商酤少,則上不費粟;民不能喜酣奭,則農不慢;大臣不荒飽,則國事不稽,主無過舉。上不費粟,民不慢農,則草必墾矣。
重刑而連其罪,則褊急之民不鬥,很剛之民不訟,怠惰之民不游,費資之民不作,巧諛惡心之民無變也。五民者不生於境內,則草必墾矣。
使民無得擅徙,則誅愚亂農之民無所於食而必農。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則農民必靜。農靜,誅愚亂農之民欲農,則草必墾矣。
均出餘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則餘子不游事人。餘子不游事人,則必農,農則草必墾矣。
國之大臣諸大夫,博聞辨慧游居之事,皆無得為;無得居游於百縣,則農民無所聞變見方。農民無所聞變見方,則知農無從離其故事,而愚農不知,不好學問。愚農不知,不好學問,則務疾農。知農不離其故事,則草必墾矣。
令軍市無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給甲兵,使視軍興。又使軍市無得私輸糧者,則姦謀無所於伏。盜輸糧者不私稽。輕惰之民不游軍市,盜糧者無所售。送糧者不私,輕惰之民不游軍市,則農民不淫,國粟不勞,則草必墾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