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文中出现的“萨”代表作者本人自称
谋杀案:是谁杀死了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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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世界,经常充满不可思议的事情,有些与我们想当然的看法大相径庭。约翰·赫尔斯是马塞马拉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之一,这个保护区,是肯尼亚最大和保存最好的国家公园之一。
2008年四月下旬,他和几个助手接到可靠举报,说保护区里进来了七名偷猎者。这些偷猎者的目的是射杀河马。他们不仅自己杀死河马剥皮吃肉,还高价出售河马肉,河马嘴里类似象牙的珍贵牙齿也被卖掉,以攫jué取可观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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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每次接到这样的举报一样,赫尔斯和他的助手亨利·谢尔斯分乘两辆吉普车出动巡逻,开始了对这伙偷猎者的搜索。非洲的偷猎者通常携带精良的武器,凶残地攻击和杀害妨碍他们的工作人员。1985年12月27日,美国卓越的野外动物学家,《迷雾中的大猩猩》的作者黛安·弗西在卢旺达的营地中被杀害,凶手据推断就是被她惩罚过的偷猎者。
但是,赫尔斯他们经验丰富而且装备精良,他们的远程通讯系统可以直接呼叫肯尼亚政府的军事力量提供帮助。因此,偷猎者对他们畏如蛇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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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个星期的追踪,谢尔斯的小队活捉了七名偷猎者中的五名,并发现了刚刚被他们杀害的一头河马。赫尔斯的巡逻小队没有追上偷猎者,却碰到了一个意外的场面。
在巡逻中,他们接到报告,说有游客看到一头受伤的狮子。当闻讯赶去调查的赫尔斯等人赶到现场时,的确发现了一头倒在草丛中的母狮。这头母狮因为受伤过重,已经死亡。
当赫尔斯把它翻过来的时候,发现母狮的身下已经蓄积了一大摊鲜血,这头狮子显然是被杀死的!而且,经过检查,发现这头母狮的身上伤痕累累,而致命伤口则在颈部侧面,颈动脉仿佛被刺了一刀一样完全撕开。正是这里的大量失血,导致了母狮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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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的非洲狮体长可达两米,体重190公斤,母狮虽然体型稍小,最轻也有120公斤。非洲狮战斗力很强。在我国丹东的动物园,就曾经发生过两头狮子将隔壁一头金钱豹杀死的事件——豹子在散步时不小心将尾巴落入狮笼一侧,被母狮一口咬住,接着公狮一掌将笼子像纸灯笼一样撕开,连抓带咬,硬生生要将豹子拖过来。可怜的豹子只惨叫两声就送了命,根本没有力量还手。
这样的猛兽,在草原上谁能将它杀死?从震惊中清醒过来,赫尔斯等人立即开始调查,很快就判明——杀死母狮的,并非人类,而是另一头野兽。它的“凶器”还留在母狮的伤口里,正是这件证据,使人们终于分辨出了凶手的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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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母狮的,是一根弯刀状的利齿,长达三十厘米,显然是母狮挣扎使它从中部折断,负伤的母狮虽然带伤而走,最终还是因为流血过多死亡。看到这枚利齿,不禁让人心中一愕——难道是剑齿虎干的?!
不幸的是,和所有剑齿类动物一样,剑齿虎早已经从这个世界绝灭了,它们最后的子孙,从这个世界消失也已经有十几万年,自然不可能到非洲草原上来咬死母狮。经过动物学家的检查,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这个凶手有点儿令人意外,它并非我们熟知的肉食猛兽,而是一头丑陋的非洲疣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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疣猪,体重在50—150公斤之间,与家猪相类,但外形狰狞,脑袋和身体的比例严重失调,巨大的头部约占体长的三分之一,生满赘疣,四颗巨大的獠牙突出唇外让人望而生畏。疣猪善于掘土,通常挖洞而居。它就是《狮子王》里面蓬蓬的原型。
不过,就像《狮子王》中蓬蓬遇到辛巴时候的表现,疣猪是非洲狮的食物之一,面对狮子时便往往没有反抗余地。幸运的是狮子平时似乎不大喜欢吃疣猪,只有当食物不足时,狮子才会去杀猪吃肉。既然如此,这头母狮怎么会死在疣猪的手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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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斯等人的困惑很快就有了答案。他们在距离母狮尸体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土洞。赫尔斯从侧面接近洞穴,把一台照相机伸进里面拍摄照片,来确定洞内的情况。检查的结果把赫尔斯吓了一跳——洞里居然正藏着一头左侧獠牙折断的疣猪!不过,这头疣猪在闪光灯面前一动不动。进一步的检查证实,这头体重八十多公斤的雄性疣猪,也已经死亡。根据发现的情况,赫尔斯等人大致还原了这场搏斗的过程——母狮发现了躲藏在洞中的疣猪,由于饥饿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居然把头伸进了疣猪的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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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的科考中,有一个不成文的纪律,那就是永远不要站在一头疣猪的洞口,更不要说把脑袋放进洞口了。这是因为疣猪警惕性很高,晚上回家休息时会倒退着进洞以窥伺周围是否有肉食兽跟踪尾随,早晨出门时则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家门以防被埋伏在洞口的猛兽打个措手不及——所以你站在疣猪的洞口有被无辜撞翻的危险。疣猪的领地感很强,敢于反击一切侵入自己洞穴的敌人。
可以想象母狮把脑袋往洞里一伸的后果了——尽管看到对手是狮子吧,在自己地盘上,疣猪退无可退,只能硬着头皮奋力向前,先发制人发动攻击!此时,狮子和人一样,都要经历一个从明亮处看暗处瞳孔放大的过程,很难一下看清洞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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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光火石之间只有一次出招的机会,疣猪已经一击而中,左侧的獠牙深深刺入母狮的颈部左侧。受伤的母狮拼命挣扎,折断了疣猪的牙齿退出洞口,在大量失血后倒毙,疣猪也因为在搏斗中负了内伤,或者精神受刺激太强烈(和狮子当面搏斗的刺激,能不强烈么?)而猝死洞中。 事后,赫尔斯等人发现这头母狮已经怀孕,也可能是这个原因使它的动作有些不协调,反应不够灵活,才会“不幸”被疣猪重创。狮子和猪的搏斗,想当然狮子美餐一顿而已,最后居然是两败俱伤,若不是亲眼看到证据,实在是难以相信的事情。
幸好这种动物没有活到今天,否则狮子和老虎都有绝种的危险。忽然想起淮海战役国军以肥胖而无能的刘峙镇守徐州,时人议论。“徐州乃南京之大门,不派一虎,也应派一狗,今派一猪守门,眼看大门是守不住了。”徐州果然失守。嘿嘿,刘总司令要真有疣猪的本事啊,只怕还不至于把大门儿给守丢了呢。
调戏案:谁在逗弄山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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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见这题目估计有人要一哆嗦——山魈?!这玩意儿是好耍弄的吗?单看五颜六色的这张脸,您也能猜出来,这主儿绝对不是一个好招惹的。还真说对了,您要在网上查山魈这个词,能查出如下记载来:“山魈,乃是山中怪物一种,身长体黑,力大无穷。传说中,它可以跑的比豹子还快,可徒手撕裂虎豹,乃是山中霸王,且寿命非常长,被人视为妖怪。”
山魈是我国古代传说中的妖怪之一。《神异经》里曾言及燃爆竹惊山魈之举,民间传说山魈能吃人,会七十二变。不过,我们今儿说的山魈,和精灵妖怪之属没有关系,咱说的是动物园,确切说,是中国某动物园的山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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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的山魈,当然不会七十二变,但也不是好戏弄的。这东西原产非洲,是猴子中的一种。很奇怪的是它的习性与中国传说中的山魈有几分相似,确是身长体黑,力大无穷,而且性情凶残,在自然界可与狮豹等猛兽搏斗。难道中国古代也进口过这种动物?要不怎么会对它的习性如此熟悉?反正,不管你是妖精也罢,力大无穷也好,到了动物园,你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趴着,都得乖乖听饲养员的。不过,要说到谁敢戏弄它,那可让人难以相信。山魈具备三个特点,戏弄它类似于玩死亡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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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山魈攻击力很强,性情凶暴。如上面说的,豹子它都敢打。公山魈体重60公斤,动作如电,在野外的时候,虽然它也是猴,却经常抓别的猴子来当早餐。萨有个朋友是当兽医的,敢跟狗熊掰腕子,但每次面对山魈都极为小心,他说灵长类要进化出肉食猛兽来,第一个估计就是山魈。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草食兽变成肉食是有先例的,袋鼠袋熊那个有袋类里面,进化出过食肉袋鼠一类的怪物呢。
第二,山魈这东西智力不低,面对猛兽能够相互配合群起而攻之,颇合用兵之道。而且术业有专攻,被称作动物园的“拆房专家”,经常把所住的地方拆成烂尾楼似的。别的地方不敢说,北京动物园,好好的山魈馆,住进去没两天愣让山魈把墙上贴的所有瓷砖都揭了下来,其破坏力和智力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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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动物园管理人员深知山魈的凶猛,所以看管很严,谁要敢戏弄山魈是会被罚款的。而且山魈和游人之间的笼隔很小,游人就想戏弄一下山魈,也根本无从下手。问题是,愣有那吃螃蟹的主儿出来了,专门拿山魈涮着玩。谁呢?列位看官定睛看了,没错,这位敢拿山魈开涮的就是大名鼎鼎的马戏明星——黑猩猩,让美女科学家珍妮·古道尔(Jane Goodall)伴随一生的那种动物。今天,在世界上的野生黑猩猩已经不多了。
珍妮·古道尔,英国动物学家,这位金发碧眼的女郎20岁时到非洲,为了研究和保护黑猩猩,她在那里度过了38年的野外生涯。之后她又奔走于世界各地,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地球的环境。萨始终认为珍妮·古道尔是和特蕾莎修女·南丁格尔一样伟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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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体重比山魈略大,也有一定攻击性,不过暴力水平没有山魈那么高。黑猩猩能用草棍钓蚂蚁,会用手语,在动物界属于斗智不斗力的类型。在野外,虽然两者都生活在非洲,但没听说黑猩猩和山魈之间有过什么瓜葛,大概是,彼此都为生活忙碌,顾不上吃饱了撑的找茬吧。都是智力满发达的动物,你也吃不了我,我也吃不了你,那种为了什么普世真理发生战争的事情是干不出来的。
问题是到动物园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们说到的这头猩猩,大号明明,它的生活可说豪奢,作为珍贵动物,黑猩猩吃的喝的,住的用的,哪样都堪称精挑细选。甚至在园子里还有豪华的宅子——为何说豪华呢?猩猩馆是带着后花园的,带着花园的宅子,您说是不是豪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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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吃的喝的饲养员都给预备好了,猩猩们不用费心思讨生活,那种没事儿找事儿的性格就开始发酵了。要说动物园里最顽皮的动物大约非黑猩猩莫属。真是“不在放荡中变态,就在无聊中变坏”啊。黑猩猩和人的基因98%相同,假如这种猩猩的行为让我们产生某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纯属巧合。说起来,这黑猩猩在动物园的生活虽然不能说丰富多彩,至少也不能说无趣。
比如,这位明明就经常和游人开玩笑。它擅长的把戏是拿了一个篮球在地上团团乱转,引得游人纷纷驻足围观。等到聚集的人足够多了,这家伙会突然变出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恶狠狠地把球砸向游人面前的玻璃隔板。尽管人类号称万物之灵,这时候照样会因为没反应过来被吓得尖声叫喊,四处乱窜。等发现那球根本砸不过来,明明已经懒洋洋地躺下了,似乎为戏弄了一下比他聪明的人类感到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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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于它的把戏,人的反应千篇一律。时间长了,明明渐渐对这种游戏感到了厌倦。那怎么办?一来二去,它看上了隔壁的山魈——这东西长得神头鬼脸的,要耍弄起来,比脸上没毛的那种动物一定有趣得多。
当然这也就是那个年代,因为条件限制,猩猩和山魈的笼舍之间只隔一张铁丝网。照一些饲养动物的老人说法,现在动物园设备是越来越好了,大多数动物都住了单间,舒服是舒服了,可估摸着它们的乐趣也减了不少。这是因为,动物们没有邻居了。想当年,简陋是简陋了点儿,可小白眉长臂猿和小蜘蛛猴隔着笼网手拉手的样子,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温馨。现在是不可能看到这样的场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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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洋插队的女“知青”描述德国慕尼黑动物园里面山魈的样子:“它们不像别的猴子一群一群,再不抵也是一家人在一起。它们就是单个一间。我当时推着才不到一岁的女儿看它们,结果发现山魈都选在特远离游人的地方,背对着玻璃,望着房子上巴掌大小的一块窗户里的蓝天发呆……那背影,看得我鼻子都酸了……”
别鼻子酸了MM,闹不好这帮家伙也拆过慕尼黑动物园的房子,把园长惹毛了,才混到这个份儿上。这种设备的进步,就跟把老北京人从大杂院搬到单元房一样让人难以评价。住进了方便的楼房,可是没法在院子里和老邻居八卦,闻不着街坊炒菜的香味儿,那老头老太太怎么都找不着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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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北京老头老太太了,接着说山魈。本来,黑猩猩和山魈在园子里也是井水不犯河水,黑猩猩是势利眼的动物,不会主动去和山魈交朋友。山魈,一群呢,又好斗,黑猩猩也犯不着去招惹它,双方的生活根本没有交集。
然而,黑猩猩比山魈珍稀,伙食上享有特殊待遇,每次开饭,都比山魈的好。怎么个好法呢?比喻一下吧,要是明明有西瓜吃,那山魈也就是能啃啃西瓜皮。于是,一到喂食儿的时候,明明的伙食经常看得隔壁几头山魈口水直流,抓耳挠腮。山魈的馋样,就让这猩猩看在眼里了。于是,黑猩猩明明每顿饭,都故意吃得很慢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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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它还专门把食物摆在靠近山魈的网子边儿上,不紧不慢地大吃大嚼。再看那山魈,就开始一头接一头陷入抓狂的状态……黑猩猩戏弄山魈的事儿,开始饲养员并没太注意,是有一天忽然听到猩猩馆发出震耳欲聋的砰砰声才匆忙赶来的。只见一边是细嚼慢咽的黑猩猩明明,一边是几头眼都绿了的山魈,口中呵呵怪叫,正在疯狂地撞击黑猩猩与山魈笼子之间的隔网!看来的确是气疯了。山魈本来就脾气暴躁,再加上头脑有点儿简单,被黑猩猩看得见吃不着的这一挑逗,没弄出点儿割手指一类的自残举动来就算是好的。
可那位黑猩猩明明呢,此时却泰然自若,坐在那儿若无其事地大吃大嚼——它好像早就明白对山魈这类暴力狂,动物园不敢拿不合格的笼子糊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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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魈撞网子的结果是让自己鼻青脸肿,完全于事无补。这么冲了几次,山魈虽然脑筋比猩猩简单,毕竟也是灵长类,吃不着东西还把自己撞得生疼总不是好买卖。山魈们再衰三竭,最终决定认栽,看着黑猩猩吃,虽然有时候也咽咽口水,反应却不再那样激烈了。这时候,看着山魈转身走去,黑猩猩会爬到网子上,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把山魈吸引回来。然后,依然是自己坐在地上慢慢地吃。虽然恼恨,但认识到自己无可奈何,山魈几次上当以后悻悻而去,干脆不往这边儿来了。人知道眼不见心不烦的道理,山魈看来也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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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一来黑猩猩明显觉得不好玩儿了。过了几天,饲养员们惊奇地发现明明又出了新花样儿。它会爬到笼子高处,用爪子抓起食物,从网子的洞眼中塞过去。这山魈忽然发现食物进了自己的笼子,大喜过望,纷纷从树架上荡向网子来抓吃。这时候技高一筹的猩猩把手一缩,正好在山魈抓到之前把吃的收回来。失去了目标的山魈,多半会因为扑空一头栽下去……而黑猩猩明明就会因为这个游戏乐不可支。自此以后,每天黑猩猩都会拿这个招儿戏弄山魈。
不过,人类有句话叫乐极生悲,对猩猩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这天,明明拿了一只自己最喜欢吃的香蕉又在笼子那儿伸伸缩缩。不过,可怜的山魈大概被捉弄苦了,冲了两次,就对这个游戏不再感兴趣,连看都不再看一眼。明明逗着逗着,自己大概也觉得没了意思,于是就有点儿心不在焉,不时走神看起周围的游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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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是山魈给明明设了个套,等别的山魈都做出没反应的样子,诱使猩猩放松了警惕,一头早就隐藏在不起眼地方的大山魈突然一跃而起,飞快地冲上来,一把将香蕉夺了过去,坐在地上大吃起来。再看那黑猩猩,先是一愣,似乎有点儿不相信,等看看自己空空如也的手,终于明白过味儿来。只见它挥动双臂不断地拍打地板,用力地摇晃脑袋,嘴里发出一种含糊不清、沉闷滞涩的声音,神情极是郁闷。提供这段描述的饲养员形容这种表情为—— “顿足捶胸”。从此以后,这猩猩就很少玩戏弄山魈的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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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事情发生在沈阳动物园,当时《与老虎做邻居》的作者、北京动物园的动物保育专家刘志刚恰巧借调到那里,亲眼目睹了这段古怪的猩猩山魈大斗法。由此可见,山魈也是很聪明的动物,和猩猩的差别,不过一线之隔。
但老饲养员们说起这个故事时认为,并不能说山魈比猩猩笨,只能说它们各走一经。这山魈虽然生活上斗智比猩猩略逊一筹,但堪称天生的艺术家,对颜色极为敏感。山魈喜欢鲜艳的颜色,只看那张脸吧,是不是很有艺术感觉?公山魈的鼻子越到发情期越红,红艳欲滴。母山魈的臀部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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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红大蓝的,是不是让人想起咱们某位大腕导演的拍摄风格?那一定是巧合。您也许会说,这山魈的脸是天生的,不能说它有艺术细胞。要是越有艺术细胞脸越花,那梵高的长相就该向窦尔顿看齐了。然而,山魈对于颜色的敏感,却不局限于天生的长相,这是有实证的。
某日,动物园的一位饲养员洗了自己一条红色短裤,随手晾在了山魈馆的笼子上,因为笼子四面透风,干得快。不料晾出去没一会儿,忽听外面游人大哗。饲养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跑出去一看,自己晾在笼子上的短裤已经不翼而飞。再看山魈馆里面,却是热闹非凡,假山上群猿聚啸,似乎在举行什么仪式,惹得游人哄笑不已。仔细一看,只见一群山魈正围在那里,上蹿下跳,神情兴奋,当中一头大山魈,正举着饲养员那条红裤衩如同旗帜一样挥舞。拿短裤做大旗,这种悟性堪与先锋派艺术家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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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饲养员却没有兴趣看它们表演,这位小伙子恼羞成怒地一声大吼,拉开笼门就冲了过去,一群山魈见他扑来,顿时丢下短裤作鸟兽散。拿着短裤出来,饲养员才后怕出一身冷汗——山魈是猛兽,性情凶暴,平时都是要保护齐全才敢接近它们,自己刚才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冲进去,也太莽撞了。不过,他的同伴们并不这样认为,有位老大慢条斯理地总结道——山魈啊,主要看你的眼神儿能不能镇得住它,你刚才眼睛瞪得跟包子似的,不把山魈吓出毛病来就算是好的……看来,在裤衩被抢的前提下,人类也是可能进化出猛兽来的。
~~~节选自萨苏的《动物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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