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传奇女性系列之一
郑毓秀
(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
郑毓秀,中国近代革命家、法制建设先驱、女权运动倡导者。
她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和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她是民国第一“女杀手”
她用一支玫瑰保住山东
她是中国女性的救星— 一夫一妻制开启者

01.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以非凡的勇气、坚定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在时代的篇章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郑毓秀,便是这样一位闪耀着光芒的杰出女性,一个在中国近代史上熠熠生辉的名字,一位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她是革命家、法制建设先驱,也是女权运动倡导者,为中国的革命、法制建设和女权运动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为中国的进步与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叛逆萌芽:冲破封建枷锁的少女
02.1891年3月20日,郑毓秀出生于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村)的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产商人。父亲是当朝户部官吏郑文治,家境优渥。
郑毓秀自幼聪明伶俐,其母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常常教她诵读经文。她天性叛逆,对"三从四德"的规训置之脑后。年幼之时郑毓秀便展现出与传统女性截然不同的叛逆性格。
03.当时裹脚之风犹存,是束缚女性的一道沉重枷锁。家人忧其不缠脚,将来大脚女难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缠脚,面对家人为其缠足的要求,以哭闹、反抗坚决抵制,她倔强地保护着自己的双脚,不愿被这腐朽的传统所禁锢。家人无计可施只好作罢。在她小小的心灵里,自由和平等的种子开始悄然发芽。
04.十三岁时,初涉人事,当郑毓秀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为她定下了与两广总督儿子的婚约。这门包办婚姻让她极为不满,她没有选择默默接受,而是做出了一个在当时惊世骇俗的举动——亲自写信给男方,果断解除了这个未经她同意的婚约。这一行为在封建礼教森严的社会中,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引发了轩然大波。她也因此受到了家人的指责和社会的非议,但郑毓秀毫不退缩,毅然决然地踏上了离家出走的道路,去追寻属于自己的自由和理想。
05.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郑毓秀进入天津“崇实女塾”教会学校,接受西式教育。在这里,她接触到了西方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开阔了视野,进一步激发了内心对传统束缚的反抗意识。两年后,也就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开启了人生新的旅程。
在日本期间,她结识了廖仲恺、何香凝夫妇,接受了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熏陶,郑毓秀认识到要救国,只有反清。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她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从此投身于波澜壮阔的反清革命洪流之中,开始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篇章。

革命征程:枪林弹雨中的铿锵玫瑰
06.加入同盟会后,郑毓秀回国从事革命活动。她迅速成为革命阵营中的活跃分子,积极参与各种秘密活动,为推翻清王朝的统治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孙中山联合海外各派革命党组成同盟会,主张用暴力方式推翻清王朝,从1905年到1908年冬,同盟会已经发动了6次武装起义,但都相继失败。大批革命青年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07.梁启超等为代表的保皇党乘机批评革命党的暴力革命,尤其是批评革命党领袖们"徒骗人于死,己则安享高楼华屋,不过是远距离革命家而已。"同时,革命党内也出现了一股"倒孙狂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