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角色

周辰
男,0岁
一个刑警队长

陈遥
女,0岁
一个嫌疑人
人物介绍
陈遥——女,29岁,报社资深记者。此刻疲惫而破碎。
周辰——男女都可,38岁,刑警队长。经验丰富,敏锐而不失温度。

欢迎演绎双人犯罪普本《头条》
我是不会和普通的🐑一般见识的
关门 ,脚步声,坐下,翻开材料入
周辰:(把保温杯放在桌上)陈遥?
陈遥:是。
周辰:喝水吗?
陈遥:不用了。
周辰:好,知道你为什么在这儿?
陈遥:知道。我伤了人。
周辰:谁?
陈遥:我们主编。王大伟。
周辰:怎么伤的?
陈遥:烟灰缸。砸了他的头。
周辰:(在本子上写了写)他当时什么状态?
陈遥:没看。砸完我就走了。然后打了120和110。
周辰:顺序没反?先打120,再打110。
陈遥:是。
周辰:(靠回椅背)你怕他死。
陈遥:……我不想杀人。
周辰:你先说为什么。
陈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
周辰:工作上的事?什么事?具体些?
陈遥:他刁难我,毙我的稿子,把我的专栏让给别人。
周辰:他为什么刁难你?你们有私怨?他在公报私仇?
陈遥:没有。
周辰:(皱眉)那就怪了。你的意思是,王大伟毫无原由地针对你,然后你一时冲动砸了他?
陈遥:(含糊地)……差不多吧。
周辰:(轻声)陈遥,还记得我吗?半年前,林芳的案子是你报导的。
(本号:144063《替》)
陈遥:记得,周队长。
周辰:我也记得,你是个好记者。没人会无缘无故对领导动手,这不符合逻辑,更不像你。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事?我想听实话。
陈遥:(眼中有泪)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我怕说出来,还会有人受伤。反正人我已经砸了,是死是活,我都认了。
周辰:你对他动手,不就是想告诉他,你不怕他吗?事到如今,还能坏到哪去?我们需要知道真相。
陈遥:(深吸一口气)他毁了我。两年前,他让同事把我叫到酒店房间,在水里下了药。
周辰:(眼神微变)
陈遥:(声音平稳)我醒过来的时候,躺在床上,一丝不挂。他坐在床边,拿着手机给我看。十几张照片。他说:“这些照片,足够让你在这个行业消失。但只要你听话,我保你前途无量。”你知道吗周队长,那天的窗帘特别厚,一点光都透不进来。
周辰:你后来报警了吗?
陈遥:(苦笑)报了。两年前就报了。我去派出所,讲明情况。他们问我有什么证据。我说照片在他手机里,我拿不到。他们说“没有直接证据,很难立案”。然后王大伟知道了。他打电话给我,说:“你以为报警有用?我告诉你,在这行里,我认识的人比你多。”
周辰:(眼神沉下去)
陈遥:我试过换一家报社工作。每次面试到最后,HR都说要做背调。我签完字,第二天王大伟就会打电话来——“听说你要走了?你的那些照片,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发到网上?发到报社群里?你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