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97】
普本·悬疑《引导》无动社团万古出品
作者:万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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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载】普本 / 架空字数: 1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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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创作来源原创作品
角色2男4女
作品简介

星星之火不再燎原,天空被黑夜遮蔽,星光已不再闪耀,前方升起的迷雾,你还知道,该相信谁吗? 收听由无动社团出品,全一期高能悬疑广播剧,《引导》

更新时间

首发时间2022-07-19 18:45:09
更新时间2022-07-27 18:29:21
真爱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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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

编剧/万古

后期/kakuMi

美工/泽鹿


参演音效:

报幕/火了姐姐、警员/神秘豚、路人大婶/六个柠檬、

医生/静花、陪审团代表人/教授、法官/霸王别姬、小孩/鱼兮兮、女儿父亲/kakuMi、


参与试本:鹿无敌、摸一嗷喵、神秘豚、六个柠檬、周然、衔鹤



人物:

赵士文:男,28岁,律师,正义,寻求真相。兼:丁梓轩(14岁少年)

丁健:男,36岁,溪水镇富二代,有钱,游手好闲。兼:保安

李青水:女,48岁,烂赌鬼,见钱眼开。兼:杨小嘉(8岁少女)

杨欢:女,30岁,可怜的母亲。

张巧兰:女,34岁,丁健的妻子,溺爱儿子。兼:路人

周佳:女,32岁,律师,心思缜密,有想法。兼:张婶


第一幕


【音效】:欢迎收听由无动社团出品,全一期高能悬疑广播剧,《引导》,编剧:万古——火了姐姐

【音效】:诶!杨姐!怎么样了?嘿!怎么不理人呢?诶张婶儿,你说她这是怎么了?——六个柠檬

【音效】:你是给我替我爸爸打官司的人吗?我爸爸他没有杀人,那个人真的没有死,真的没有——鱼兮兮

【音效】:音效:她这种情况说话已经产生了障碍,暂时没发现具体是什么药物导致,不过她精神上相对比较稳定。——静花

【音效】:由于起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能成立,起诉方可在24小时内,重新收集证据……——霸王别姬

【打雷音入】——1年前,事发前(提示:本剧需要互动,请拿捏好情绪)

杨小嘉:(8岁,混响)那个,妈妈,我为什么跟爸爸不是一个姓呢?

杨欢:(混响)噗哈哈!傻孩子,那是因为爸爸也姓杨啊。

杨小嘉:(混响)喔,那爸爸呢?你为什么从不说爸爸去哪儿了。

杨欢:(混响)嘉嘉,其实呢,爸爸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呢,希望将来不管以什么方式,出现在嘉嘉身边的时候,你的成长都可以让他感到非常的骄傲。

杨小嘉:(混响)嗯,我会好好长大的。

【走路声完入】——回忆结束

杨欢:嘉嘉,你在干什么呢?

杨小嘉:妈妈你看~我刚拼好的新玩具!是你最喜欢的小鱼哦。

杨欢:呵呵,拼的真好~~

【蹲下音 】

杨欢:嘉嘉,妈妈呢,要去镇上给你买点好吃的回家,你呢,就在家里玩玩具,千万别乱跑知道吗!!!

杨小嘉:(8岁)我不要,我要跟妈妈一起去。

杨欢:傻孩子,外面下雨了,家里就一个草帽,你要乖知道吗?回头呢,妈妈也给你买一顶小帽子。

杨小嘉:呃…!那好吧,妈妈要说话算数啊。

杨欢:好好好,那妈妈去了,你自己在家要乖哦。

杨小嘉:嗯。

【关门音】

杨小嘉:(调皮)嘿嘿~~~我这次一定可以抓到小鱼的,做小鱼大餐!给妈妈一个惊喜!诶?妈妈怎么又忘记锁门了?

【音效】:老婆,我走了以后,这个家,就全靠你了,一定要照顾好嘉嘉。——kakuMi

杨欢:(望着家)诶?家里的门怎么开了?这孩子!

【走路声完入】

杨欢:嘉嘉?嘉嘉?(喊)嘉嘉你在哪儿?嘉嘉?!孩子呢?孩子呢?!

【跑步声+敲门声】

丁健:谁啊?来了来了。

【03:33开门声】

丁健:是你啊杨姐?怎么了?今天没去赶集吗?

杨欢:丁哥,你有看到嘉嘉么?我让她在家好好呆着,我这刚出个门的时间,就不见人了。

丁健:你怎么不带着孩子去啊?

杨欢:这不下着雨嘛,不方便啊!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真是让人不省心!

丁健:哎呀没事没事,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小孩子嘛,抵抗力好的很,而且她又不是傻子,不知道躲雨啊?我家那孩子也去外面玩儿了啊,放心吧啊~

杨欢:可是她才8岁,我怎么可能放心的下啊!

丁健:哎呀没事的,那8岁也不小了啊,那个,我这饭快好了,要不要坐下来吃顿饭?

杨欢:谢了,我得去找找孩子!

丁健:去吧去吧,(看向)呵!这女人。

【04:35跑步声完入】

杨欢:张婶儿,你有看到过到嘉嘉吗?

张婶:哦嘉嘉啊,她刚往“大燕坎”那边去了。

杨欢:哦好,谢谢啊!

【走路声完入】

张巧兰:丁健,轩轩人呢?

丁健:哦,他去隔壁张婶家玩儿了。

张巧兰:都几点了,该吃饭了吧!

丁健:那你去把他叫回来。

【走路声完入】

张巧兰:张婶!轩轩呢?我来把她接回去!

张婶:诶好!轩轩!你妈妈来接你了!轩轩?轩轩!这孩子刚还在这呢,跑哪儿去了?

张巧兰:什么?您没看着他么?

张婶:哎哟,我这不是在洗菜嘛,也不能一直瞅着他吧?哦对!刚杨欢她家孩子也从这走过去,是不是这两孩子出去玩儿去了?

张巧兰:这都下着雨,这孩子,好,我去那边找找,谢谢了啊张婶。

【05:49蹲下音】 

丁梓轩:(14岁)嘉嘉,你在干嘛啊?

杨小嘉:(8岁)在抓小鱼啊,你要不要一起来抓小鱼?

丁梓轩:哈哈,好啊!!

【06:03踩水音同入】

丁梓轩:哇,你抓了这么多啊。

杨小嘉:我经常来抓小鱼,妈妈可喜欢吃了。

丁梓轩:那你分我一半儿呗?

杨小嘉:不行!这是我抓的,你自己不知道抓吗!

丁梓轩:诶?你的手镯也挺好看的啊,借给我戴两天嘛!

杨小嘉:这是妈妈给我买的,不可以!

丁梓轩:你妈妈没教过你吗?有好东西要懂得分享,你不能那么自私!(互动)

杨小嘉:我妈妈只教过我,不愿意给的东西,不能强求,不然就是抢劫!(互动)

【06:46衣服摩擦音同入】

丁梓轩:(争夺)你给我!给我!!(互动)

杨小嘉:(抵抗)你放开我!你不要拿我的东西!这是我的!放开我!(互动)

丁梓轩:我让你给我!你知道我爸是谁吗你!拿来吧你!(互动)

【07:05落水音】

杨小嘉:(被踹进水)啊!!(挣扎)救命啊!救命!(沉入窒息)呃…………

丁梓轩:喂!别装了!出来!我今天不想跟你玩捉迷藏!出来!!

【07:23跑步声完入】

张巧兰:轩轩!你跑到这做什么?你这孩子怎么那么不听话呢!

丁梓轩:嘉嘉非要跟我玩,她潜到水下面去了,我不跟她玩了。

张巧兰:什么?嘉嘉掉水里了?!

丁梓轩:嗯,就刚刚,她刚刚就潜下去了。

张巧兰:你是真的混账!不是告诉你不要来这边吗?!你在这别乱跑,我去看看!别乱跑啊!

【07:54踩水音同入】

张巧兰:(喊)喂,嘉嘉,嘉……嗯?这是什么?(摸了摸,吓)啊!

丁梓轩:妈妈我要回家,我害怕。

张巧兰:你!你闯祸了你知不知道?!

丁梓轩:妈妈我什么都没干啊!

杨欢:(远处)嘉嘉!你在哪儿?

张巧兰:走走走!快回家!

跑步声完入

杨欢:(喊)嘉嘉!你别吓唬妈妈!你在哪啊!嘉嘉……!

【跑步声完入】

张巧兰:丁健!

丁健:怎么了?你这是干嘛了?

丁梓轩:妈妈我害怕。

张巧兰:你先回房间去!东西给我!

丁梓轩:这手镯是嘉嘉的。

张巧兰:拿来!!!

【关门音】

丁健:喂,你这是做什么啊?

【08:54关窗户音】

丁健:干嘛啊?一惊一乍的,怎么了?

张巧兰:你听我说,老杨家的孩子,在“大燕坎”那边好像淹死了。

丁健:什么?淹,淹死了?不是,你没在跟我开玩笑吧?这好端端一个人,怎么会淹死呢?

张巧兰:是真的!我去找轩轩的时候,就看见轩轩在那儿喊,我下水又好像碰到了人,好像死了,你说,会不会是咱家儿子干的啊?

丁健:先别说这个,这事儿杨姐知不知道?

张巧兰:那孩子还在水底下沉着,她肯定不知道啊!

丁健:那你还等什么啊?赶紧报警啊!

张巧兰:报警?你疯了!现在报警不是把咱们孩子往火坑里推吗?!

丁健: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袒护着他?这可是人命!人命你懂不懂!

张巧兰:不行,我决不能让轩轩跟这件事粘上半毛钱关系!

丁健:怎么可能不粘上关系?那地方就你和轩轩,这警察不找你,还能找谁?

张巧兰: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丁健:你,张巧兰,你以为你这样就能蒙混过去么?啊?你觉得这样警察就查不出来了吗?

张巧兰:丁健,你可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轩轩真要有个三长两短,你对得起你丁家那块牌位吗!你想就这样看着你丁家,从此就背上一个罪名吗?

丁健:不是,你说的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啊?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啊,我能不心疼轩轩吗?!可他做了…………唉,那你说,这事儿,怎么蒙混过去。

张巧兰:呵!你忘啦?咱们村子以前不也淹死过一个人么。

丁健:淹死过一个人…………你是说吴大爷他老伴儿?知道啊,当时都传遍整个村儿了,不是说什么有水鬼给拽下去淹死的么?好像就是“大燕坎”。

张巧兰:对,你能记得就好,就是那老太太,她当时被发现不是三天后了么?也就是说这人一旦淹死,它不会立马就浮出来的,到时候一定会有其他人发现的。

丁健: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想等它自己浮上来,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张巧兰:嗯,而且那边根本就没有监控,今天又下那么大的雨,“大燕坎”那边肯定会涨水,这个时候恐怕已经冲到下游了,

丁健:你这么想是对的,正因为今天涨过水,张婶的老伴,魏大爷你知道吧?逢下雨涨水,就去那边钓鱼,这冲水的时候,那嘉嘉…咳咳…那玩意儿不得跟着窜啊?万一魏大爷看着了,不得报警啊。

张巧兰:(思考)嘶~~~那这样,我今天就去让魏大爷,别去钓鱼了。

丁健:那你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张巧兰:放心,我有别的办法,呵!再说了,在“天溪镇”这片,谁不服咱家啊?

丁健:嗯,这倒也是。

张巧兰:行了!你呢,像个爹样儿,去安抚一下孩子,千万不能让他乱说话,咱们就把这事儿给它摁死。

丁健:哎呀,那你说,他们要是问起来这事儿,咱们怎么解释啊?

张巧兰:问啥文,不给他们机会,能问的着吗?就算是真查到咱们头上了,轩轩也说了,当时在玩游戏,是那孩子不小心掉水里的,所以这事跟我们没关系!

丁健:行,那我就去疏导疏导孩子,什么都不用管了,是吧?

张巧兰:对,明天赶集的时候,你就和平常一样去镇上逛你的街,啥也不知道!

丁健:好!

张巧兰:另外,明天就把轩轩送到他干爹那儿去,什么都不要提。

丁健:知道了,那我要不要去再确认一下啊?

张巧兰:还确认啥啊?都沉下去了,铁定是死了,你听我的不许去啊!

丁健:好好好,我不去不去。

张巧兰:别给自己找事儿啊!去看看孩子。

丁健:知道了。

 


第二幕


【音效】:杨女士,关于你女儿最后失踪的地点,我们已经对河流中进行过严格的打捞工作,暂时没有新的发现,详细情况我们会进一步调查,请您等候通知。——神秘豚

杨欢:(混响)好!谢谢你们了,你们一定要查到我女儿的下落。

【闪回音】

张婶:(混响)那两个孩子可能一块玩儿过,不过我也是猜的。

【坐下音】

杨欢:你们说什么?嘉嘉没和你们的孩子玩过?丁大哥,都这时候了,可不能说瞎话啊!

丁健:这谁说瞎话了啊,本来就没在一起玩过啊。

张巧兰:就是,我们家孩子听话的很,才不会去那个地方呢。

杨欢:你们孩子呢?轩轩呢?我问问他!

张巧兰:他今天不在家,下次吧啊。

【走路声同入】——半个月后

杨欢:(拿照片)诶大哥大哥,你看过照片上这个人吗?你有见过吗?诶!大哥!你看一眼啊!我求求你了,就看一眼!(看向)诶!姑娘!你见过这个人吗?诶!姑娘!姑娘你别走啊!!(难过)女儿啊!你到底在哪儿啊?!

【键盘声同入】——3个月后

杨欢:(混响)来自世界各地的的网友们,大家好,我叫杨欢,我的女儿,她叫“杨小嘉”,她于1995年,6月20日走失,身高一米二左右,“天溪镇”本地人,失踪当天身穿紫色T血,黑色短裤,粉色拖鞋,附上照片和电话,如果有人看到,可以联系我,必有重谢。

【坐下音】——半年后

丁健:哎哟喂大姐啊!半年了,你都往我们家跑六回了,我是真不想再跟你重复了。

杨欢:你家孩子今天在家么?

张巧兰:他生病了,在发高烧呢。

杨欢:生病了?

张巧兰:下次再说啊,我得去看孩子了。

【关门音】

杨欢:喂!你们说清楚啊!

【敲门声同入】

杨欢:(哭腔)为什么!为什么啊!为什么每次都见不着你家孩子!为什么你们每次都找各种理由!你们是不是知道什么!你们回答我!回答我!给我开门!开门!

张巧兰:(喊)他妈的!你家孩子丢了,在我家门口吵什么啊!你们几个!给我她赶出去!

【打斗音同入】

杨欢:(被打)啊!你们回答我!告诉我,我的孩子在哪儿!你们为什么不告诉我!我的女儿啊!你们回答我………………!!

【走路声同入】——9个月后

杨欢:(拿照片)你好,请问你有见过照片上这个孩子么?

路人:这谁啊?没见过。

杨欢:哦好,谢谢啊。

路人:诶等等!我见过,我当然见过了。

杨欢:你见过?在哪儿?

路人:这个嘛……嘿嘿嘿。

杨欢:(递钱)给,这些都给你。

路人:(数钱)你女儿啊,她去过那个保安亭,你去那边问问吧,那个保安知道。

杨欢:保安?好好好,太感谢了!!

【04:11坐下音】

保安:你说什么?呵呵!大姐,我这每天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怎么可能知道啊,谁跟你说的啊?

杨欢:(指着)就是那个……人呢?

保安:大姐,你不会是被骗了吧,你得多加小心啊。

杨欢:我,我知道了,对不起。

【音效】:诶!杨姐!怎么样了?嘿!怎么不理人呢?诶张婶儿,你说她这是怎么了?

张婶:估计是疯了吧,这孩子都失踪快一年了,跟发了疯一样满世界找呢,还天天得给人送礼,问别人有没有看见。

杨欢:(颓废)你有看见我女儿吗?

张婶:没见过啊。

杨欢:你之前不是这么说的,(掏出)那个,张婶儿,这些钱都是你的,你告诉我,你是不是看见嘉嘉了?

张婶:你这钱我不可不敢拿啊,我是真没见过!

杨欢:好,我再去问问丁健。

张婶:姑娘啊,我劝你啊,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你个女人家家,未来的路还长着呢,最好不要去招惹他家。

杨欢:没事,没事的。

【05:49走路声+开门声】

丁健:怎么又你啊!不是,你到底想干嘛啊?

杨欢:那个,你家孩子呢?我想问他点事。

丁健:(不耐烦)我跟你说了他不在家。

杨欢:不在家不在家,这都一年了!为什么每次都不在家?!

丁健:呵,怎么?我儿子他不在家,我还要特意跟你打声招呼啊?

张巧兰:今天他确实不在家,我家轩轩跟他干爹去城里玩儿了,你有什么事吗?

杨欢:我女儿,都失踪一年了!

张巧兰:哎哟,这全镇子的人都知道啊,我们都很同情你。

杨欢: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就想问问你儿子,我女儿失踪那天,他两是不是在一块玩儿过,去过什么地方。

张巧兰: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了么?况且这都一年了,谁还记得啊,你说的那个地方,那么多水坑,我家孩子一向都很听话,他不会去那个地方的,你还要我们说几遍啊? 你这人也真是的,听不懂人话是吧?

【07:03走路声完入】

杨欢:(望房内)这是………………

张巧兰:你在看什么啊?

杨欢:(指着)那个,那个手镯,可以给我看看吗?!!

张巧兰:(挡住)诶诶诶!看什么啊,什么手镯啊!

杨欢:和我买给嘉嘉的一模一样!给我看看!

【衣服摩擦音同入】

张巧兰:(被推)诶!你干嘛!

杨欢:(挣扎)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丁健:我去你的吧!

【脚踹音】

杨欢:(被踹)啊!我的女儿啊…………

张巧兰:不是你他妈神经病吧!疯了吧你!我家里怎么可能会有你孩子的东西?!

丁健:我告诉你啊!那是我前段时间去市里给我老婆买的,行了,刚才只是给你个警告,别他妈在我家门口发疯了!

杨欢:(大喊)那就是我家孩子的!!!

张巧兰:(打断)你喊什么喊啊!你想让全镇人看你在这发疯啊!我告诉你啊,我们已经对你够客气了啊!你别逼我们叫人修理你啊!

杨欢:好,我走,我走,但你们给我等着!!!

【走路声完入】

丁健:你怎么搞的?这玩意儿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收起来?

张巧兰:一个手镯而已,再说了,这都一年了,谁还关心这些啊,没事的,放心吧。

丁健:赶紧把那个手镯扔了,完了之后,照这牌子买一个一模一样的。

张巧兰:行,我待会吩咐人去市里买。

丁健:什么待会啊!就现在!

张巧兰:行行行行行现在现在,我马上去叫人。

【转场】

【电话音+接起入】

赵士文:(电话音)喂,杨姐啊,怎么样了?

杨欢:赵律师,这一年,我找了无数个地方,查了无数个路口的监控,都没有发现过嘉嘉的痕迹。

赵士文:(电话音)这就奇怪了啊,按道理来说,如果人被绑架了,这么多监控和警力,不可能没有线索啊。

杨欢:(哭)她才8岁,我不能没有这个女儿,我现在,我就只期望她还活着,你说,会不会就是那家人搞的鬼?!

赵士文:(电话音)唉,咱们没有证据不能胡乱猜测。

杨欢:证据?

赵士文:(电话音)对,物证或者人证,有了证据,你起诉别人才有成功率,哎呀扯远了啊,现在还没到那时候,总之一个活生生的人,不可能人间蒸发的,如果是犯罪,那就一定有线索,你再找找吧,有什么问题再打给我。

杨欢:好。

【09:51坐下音】

赵士文:哎呀,来,继续吃。

周佳:谁跟你打的电话啊?

赵士文:哦,我一个叔叔的妻子,她女儿失踪了,现在都快一年了,还没找着。

周佳:失踪了,那…………

【倒茶音同入】

赵士文:来师父,喝茶,哦不对,前师父。

周佳:呵,师父还分前任现任啊?你这话说的。

赵士文:虽然咱们现在不在一个事务所,但你还是我曾经的恩师啊!或者说,老前辈?呵呵!(喝茶)嗯!这味道入口即甜,无苦无涩,想必,是一种名茶吧。

周佳:拉倒吧,这就是几十块的茶而已,装什么啊?你还能吹的再高点么?

赵士文:(尴尬)呃,呵呵,这不是烘托气氛嘛,难道我还得说“这茶一般般啦,下次请前师父换一个好茶咯”这样的话么?

周佳:呵,你这张嘴啊,诶我刚想说什么来着,哦对,你那个什么失踪的人,跟你打电话干嘛?

赵士文:唉,她老公生前跟我爸,是要好的朋友,我爸说要是她家有什么麻烦,能帮就帮一下。

周佳:可失踪案不是警察的工作么?你能帮什么?

赵士文:我觉得这已经不是失踪案这么简单了,事情发生都一年了,而且那边镇子都传开了,有的说孩子走丢了,有的说被谋害了,甚至还有的说被“水鬼”拖到水里淹死了。

周佳:水鬼?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是律师呢,这种话你都拿出来说,怎么?你也迷信啊?

赵士文:我当然不是信啊,可关键是,跟我打电话那杨姐,一点线索都没找到,警方也一直在走访调查。

周佳:嗯,那你是怎么看的呢?

赵士文:我能怎么看啊,一点头绪都没有,总不能瞎猜吧?不过这杨姐,也真够辛苦的,一年不停歇的找。

周佳: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嘛,是个母亲都会这么做。

赵士文:她现在怀疑是镇上的一家人搞的鬼,就好像,明明知道凶手是谁,但是没证据啊,你也知道,这上了法庭,什么都得讲证据,无凭无据说什么都是白搭。

周佳:呵!没有证据,你又怎么“明明知道”凶手是谁??呵,主观意识和客观事实的矛盾,赵律师啊,这可是身为律师的大忌。

赵士文:我懂,我们可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但也要尊法,守法!凡事儿都要讲究证据嘛,但我相信,只要是人作案,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周佳:你呀,要明白的还有很多呢,你以为你全都学到了啊?呵,在我这,还是那个小呆子呢。

赵士文:这以前的事儿,你怎么还忘不掉啊。

周佳:呵! 好了。快吃吧,一会儿人家饭点关门打烊了。

赵士文:行吧,不说了这个了,越扯越远了。

 


第三幕


【转场】

【走路声完入】

杨欢:张婶,你能不能再回答我一次,我孩子,当时跟丁家的孩子,是不是在一块?

张婶:我没说过啊!我什么都不知道。

【跪下音】

张婶:诶你这是干嘛啊?

杨欢:(跪下)我求求你了!我求求你告诉我吧!

张婶:我受不起啊!你快起来!

杨欢:我有的,我全都可以给你,我有的我都可以给你,求求你了!!

张婶:唉,我要你东西干什么啊,唉!看你可怜,我也真的……行了行了,你这样,你去那边下游,找那个“李青水”问问吧。

杨欢:李青水?谁啊?

张婶:你刚搬过来没多久,不知道很正常,她呀,当地出了名的烂赌鬼,在外面,输光了钱,就在你孩子失踪的前几天,她刚回来,她没准知道什么,她家就在河边的小破屋里,哦还有,你千万可别说是我说的啊!

杨欢:放心吧我不会说的,太谢谢你了!!

张婶:你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啊!

杨欢:好!谢谢。

【01:31跑步声完入】

杨欢:喂!有人吗?喂!!

【开门声】——李青水入词不要太快。

李青水:(48岁)你谁啊?诶我告诉你我可没钱啊。

杨欢:你就是李青水吧?我想问你一点事情,就是,一年前,你有没有看到过,(比划)这么高,一个女孩,一个男孩,他们到这边玩过?

李青水:这我哪儿我知道啊?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杨欢:(递钱)一点小意思,你仔细想想好吗?

李青水:(吃惊)哎呀,你不是要债的啊?嘿嘿嘿!好说,都好说,那个!那你等一下啊!我得去看看我的日记。

杨欢:日记?什么日记?

李青水:我这人啊,经常欠别人钱,所以有了记东西的习惯,现在做啥事儿都得记一记。

杨欢:那你现在看看!

李青水:好!那你等下啊!在哪儿呢,好像不在抽屉里啊,上次打麻将放哪儿了来着………………

【02:39翻书音】

李青水:啥时候的事儿啊?

杨欢:去年,6月20号。

李青水:我看看啊,诶?去年是哪年来着?

杨欢:1995年。

李青水:啊~~对!1995年,6月20号。

【翻书音】

李青水:诶呀,这最后一页是19号的!

杨欢:那20号的呢?

李青水:哎哟,这些年写了好几本,这后面的,放哪儿来着?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我……

【03:22坐下音】

李青水:你等会儿啊!让我好好想想,哎哟喂!这放哪儿了呢?哦!我想起来了,那天是不是下着大雨?

杨欢:对对对!你看见什么了吗?

李青水:我好像看见有两个矮个子在那边打闹,(指着上游)哦对!就是那边!然后,然后好像看到有一个更矮的,冲水里玩儿去了!!

杨欢:你确定她是掉进水里吗?

李青水:啥?掉水里了?不是玩儿啊?诶唷!这怎么回事啊?

杨欢:你看清楚那个孩子穿什么衣服了吗?

李青水:穿什么衣服?紫色的啊。

杨欢:你真看清楚了吗?

李青水:你这话说的,我记性不好,还有点近视眼、但老娘不瞎啊!那矮子穿的紫色衣服,我是看的一清二楚啊。

杨欢:(颤抖,憋泪)紫色的衣服……嘉嘉…………

李青水:诶!大妹子,你这是怎么了?你别哭啊。

杨欢:你看到了,你当时为什么不去救人?

李青水:我不是说了嘛,我当时以外人家在那边玩儿呢,我哪儿知道掉水里了,这!这两小人打闹,那不是很正常嘛,这我哪儿知道啊,再说那么大的雨,而且还有个大人也过来了,那我还去干啥啊?不多余吗?

杨欢:你刚说什么?有大人过来?谁啊?

李青水:太远了,我看不清啊,不过,好像是个女的……又好像是个男的,我记不清楚了。

杨欢:那后来呢?

李青水:后来?后来…………哎呀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这后面好多事我都记了的,但我这一时半会,找不到日记本啊。

杨欢:没关系,这就已经足够了!

李青水:啥玩意儿足够了呀?

杨欢:没什么,我想请你,跟我去告这个杀人凶手!你去指证!

李青水:啊?指证?杀人凶手?告谁啊?谁杀了谁啊?大妹子,你都把我搞懵圈了。

杨欢:你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杀人凶手!

李青水:啊?你说丁…………哎呀,这可不行啊!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杨欢:丁?你看清楚是谁了对不对?是不是丁健。

李青水:什么丁健?我,我可没说过啊,你别乱说啊!那家人我可惹不起啊。

杨欢:(拿东西)我就带了这么点,你拿着。

李青水:哎哟,哎呀哈哈哈!你这搞得,怎么说呢,我也不确定是不是丁家他们的人啊,就模糊模糊,长得像而已。

杨欢:你很怕他们家,是吗?

李青水:哎呀你是不知道啊,我再多的事情记不清楚,但唯独能记清楚一件事,前些年就是他妈,带着我去市里玩儿,坑了我不少家当呢,也是因为那次,搞得我一发不可收拾,结果我要个说法吧,还挨人家一顿胖揍,差点没把我衣服扒光,反正我不去!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

杨欢:算我求你了,这是事情真的对我很重要,求你了,行吗!

李青水:大妹子,你也知道,我这要帮了你,那我之后的日子,不得被他们天天敲门啊?我就想,在这安享晚年,而且就算我去了,我这记性也不好啊,什么细节我都不完全记得啊,你说是吧?

杨欢:李大姐,(拿出)你跟我去,这卡里的1万,都是你的。

李青水:诶唷,这么多啊,那够我玩儿好久了,(思考2秒)哎呀不行不行不行,这坚决不行,我只怕我有命拿你这卡…我…我他妈没命花啊我……

杨欢:我再给你1万,只要将他们绳之以法,我再给你两万的报酬,这已经是我全部的家当了。

李青水:哎呀……这这这这……哎呀大妹子,你也知道,大姐我就不是那种贪财的人,但是!你听好了大妹子,这人啊!不能犯法!犯法就得抓他!我是最恨那种犯法的人了,必须抓他!今天大姐就跟你走一趟,惩恶扬善,妈的那小臂崽子,今天我也算豁出去了!那个…大妹子啊,这卡密码多少啊?

杨欢:呃,走吧,路上说。

李青水:诶好勒,那我放兜里了啊!

 


第四幕


【转场】

【走路声完入】—两天后。

赵士文:杨姐,目前通过证人的描述,嘉嘉她,很有可能已经被害了。

杨欢:我知道,那我也一定要给我女儿报仇雪恨!

赵士文:我明白。

杨欢:真是谢谢你了小文,哦,这个,这些都是我收集的资料。

赵士文:好,证人那边,没有问题吧?

杨欢:暂时没有。

赵士文:嗯,这边我得再和你核实一下。

杨欢:好。

【坐下音】

丁健:这什么时候,我们也去市里玩玩儿,这边呆的我也难受死了。

张巧兰:行,听你的。

【电话音+接起入】

张巧兰:喂,谁啊?你说什么?(沉重)呃,哦好,我知道了。

丁健:怎么了?

张巧兰:完了,咱们有麻烦了。

【闪回音】

赵士文:(混响)对方律师的提问,如果答不上来,你可以选择不说,让我来讲。

杨欢:(混响)好。

【闪回音】

张巧兰:(混响)这疯婆娘,胆儿还真肥啊。

丁健:(混响)好了,没事的,走吧。

【闪回音】

赵士文:(混响)没想到,你也来了。

周佳:(混响)哟,这不是我们的赵律师么?呵,看好你哦!

(调查取证之后,回到当时时间线,开庭后,记得关混响)

【音效】:现在由控方律师,做出你的指控。

赵士文:(正常语速)好的审判长,在1995年,6月20日,下午1点到3点的时候,我的当事人杨欢,准备去“天溪镇”的镇上购买生活物品,但由于当天下着大雨,遮雨的使用物有限,并让自己八岁的孩子“杨小嘉”在屋中等候我的当事人回家,但在我当事人及时赶到家中的时候,发现孩子没有在家中,并选择出门寻找,结果却未找到,我的当事人怀疑孩子失踪,及时选择了报警,警方也对那条河流进行过调查以及打捞,但最终无果,不过幸运的是,就在前段时间,河边住着一位叫“李青水”的女子,曾亲眼看见“杨小嘉”是和丁健的儿子“丁轩”在一起打闹,最终导致杨小嘉被推入水中,在此对“丁轩”做出以下指控,犯罪嫌疑人丁轩在本案中,已构成过失杀人罪、并对“丁健”、“张巧兰”夫妻,做出以下指控,在本案中,该夫妻已构成掩盖包庇,我的陈述完毕。

【03:05音效】:辩方律师,做出你的陈述。——提示:入词不要太快,33秒时间入。

周佳:审判长,首先,我反对控方律师的指控,原告的女儿,杨小嘉,是于6月20日,下午1点到3点的时间失踪的,在此期间,控方律师并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当时杨小嘉是和“丁轩”在一起,综上所述,丁健夫妻二人的包庇行为并未构成。

赵士文:我反对!审判长,我请求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03:40音效】:反对有效,请证人到场。——提示:以下入词稍慢点。

李青水:法官你好。

赵士文:请问您是住在“大燕坎”的下游河边吗?

李青水:下游?啊对对对对对。

赵士文:在1995年,6月20日,你是否看见了“杨小嘉”被“丁轩”推入水中?

李青水:哎呀那可不咋的,一下就跟人小孩推水里了,这给我气的!

赵士文:具体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呢?

李青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哦大概就2点多吧,我在船上看到的,诶对了,后面还跑来了一个大人,把另外一个孩子给带走了。

赵士文:掉入水中的孩子,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你看清楚了吗?

李青水:紫色,我看得很清楚。

赵士文:好,审判长,我问完了。

【04:42音效】:辩方律师,对证人的证词,你是否有疑问?

周佳:我反对!我现在想请问一下这位证人,你是否真的看清楚了,丁轩把杨小嘉推入水中的?

李青水:是啊,清清楚楚啊!

周佳:那你是怎么确定是下午2点左右的?

李青水:那王二嫂家下午饭都是3点半就吃了,一般2点就起烟儿了,这大伙都知道。

【走路声完入】

周佳:好,(拿出)这个!这是本市“莫拉医院”在1995年,3月20日做的体检报告单,请问这是你本人的么?

李青水:这,这啥啊?你哪儿弄的啊?

周佳:回答我的问题,这是你本人的么?

李青水:呃,是,那阵子镇上出现了鸡瘟,我们镇上都通知去市里打疫苗,做体检。

【走路声完入】

周佳:审判长,“莫拉医院”是本市专业的医疗机构,本报告单!上面很清楚写着,该证人左右眼视力均在3.2到3.5之间,那说明证人并没有正常的远处观察能力,并且本报告单,已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并盖有该机构的印章。

【06:15音效】 :鉴定报告属实,控方是否有疑问。

赵士文:我反对!审判长,该鉴定报告只能证明我的证人,在案发前有视力问题,这段期间,我的证人一样可以通过治疗得到视力的缓解。

周佳:近视眼是否能够治好,那也要看具体的严重程度,并且近视眼在目前的医学治疗来说,是很难完全治好的。

赵士文:但在大多数近视人群中,对紫色都具有较强分辨能力!!

周佳:审判长,控方的这种说法毫无医学的根据。

【06:57】音效:反对无效,辩方律师,继续你的提问。

周佳:好,那我再请问一下这位证人,当天下了非常大的雨,你的家离“坎口”最少也有500多米的距离吧?你确定你看清楚了丁轩把杨小嘉推入水中的么?请不要说谎,不然你面临的,将会是制造伪证的罪名。

李青水:啊?这…我,我就是看见,看见那两个矮子了…………

周佳:(打断)你问你,是看清楚了人是谁?还是不能确定人是谁?

李青水:我,我不……

周佳:(打断)不确定人是谁?

李青水:我…是。

周佳:好,审判长,我问完了。

【07:47】音效:控方对此是否有疑问?

赵士文:(吸一口气)呼……没有。

杨欢:我有!我女儿的死,绝对跟他们家脱不了关系!!就是他们家的孩子!!把我女儿推入到水里的!!我就这一个女儿,我连尸体都没看到,他们!他们绝对是杀人凶手!!法官大人!!!你一定要查清楚啊!!!

【08:19】音效:肃静!控方还有证据提供吗?

李青水:哎呀,我,我……我好像记得,记得那天晚上,我好像去过什么地方,是哪儿呢?哎呀,我得回去看看我的日记本啊。

周佳:审判长,根据证人的口供,只能证明当时有一位小孩不慎跌入水中,她可能是杨小嘉本人,但这种可能性是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并且,杨小嘉并未确定死亡,只能算是失踪。

【走路声完入】

周佳:审判长,现在控方提供的证据,完全不足以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指控。原告对我当事人的诽谤,我保留对此控诉的权利,我请求在坐的陪审团一致裁决,无罪释放我的两位当事人。

杨欢:不!他们有罪!他们是杀人凶手!不能放了他们!!我女儿就是他们害的!跟他们脱不了关系!脱不了关系!!

【09:31】音效:肃静!由于起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能成立,起诉方可在24小时内,重新收集证据,休庭。

【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别灰心,咱们还有机会。

杨欢:我们已经没有任何证据了,我不甘心。

李青水:哎呀我就是记不清楚了嘛,我得回去再找找,大妹子你别慌啊,一定可以找到的。

赵士文:你们先回去吧,法院不是都还没有宣判吗?咱们还有一天的时间,我也会尽力的。

杨欢:好,谢谢你了。

李青水:那个大妹子,我那下午约了局,打个小麻将,那个,我晚上再给你答复行不行啊?

赵士文:你还好意思打麻将,你知不知道你刚才给口供,很可能使被告无罪释放,赶紧回去把你那什么日记给找到。

李青水:这……哎呀,约好了的事儿,都坐好了,茶都倒上了……哎呀行行行行行,那我现在回去找找啊。

【10:50】走路声+坐下音

周佳:哎呀,你还是年轻啊,你这个思路和方向,是完全不对的,好了,反正要是我赢了,记得请我吃饭。

赵士文:呵,好,没问题。

周佳:说吧,找我做什么?

赵士文:这按经验来说,我的确得称呼你是前辈,但是那家人肯定是跟这个案子脱不了关系的。

周佳:我知道啊。

赵士文:什么?你知道?你知道你还…………

周佳:不仅我知道,陪审团以及审判长、他们可能都知道。

赵士文:那……那你还护着他们?他们可能就是杀人犯!而且一旦坐实,这种案子无罪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一,你应该比我清楚啊!

周佳:你自己也说了,他们可能是杀人犯,“可能”这个词的面积那得有多广泛?你的这个问题太主观了。

赵士文:那个丁健的家庭我知道,靠养殖赚不少钱,所以,他们没少给你钱吧?你就不怕做这种辩护,从此名声就被这种人渣毁于一旦吗?

周佳:小子,你说这句话的时候经过大脑了么?

赵士文:我说的很理性。

周佳:呵!既然从理性的角度上来看,你这句话就根本不是理性的。

赵士文:但他们是杀人犯的可能性非常高!

周佳:任何人,在未经法庭生效判决之前,都不能视为罪犯。

赵士文:这道理我当然懂。

周佳:我突然觉得有一些话说的特别好,正适用于现在的你。

赵士文:什么?

周佳:只有小孩子才会去判断好与坏的问题,在法律的面前,只会通过有罪和无罪去区分问题,呵!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如果当事人是被冤枉的呢?你别质疑,这种是非常有可能的,如果当事人被你的刻板印象而改变了他的一生,到那个时候,你尊崇的,信仰的,都成了什么?这种道德的判断,你觉得该是你和我能去评价的吗?而我,就是要防止这种事情发生。

赵士文:唉,你说的这些我都懂,我只是挺气愤的,你知道杨姐为了她女儿做了多少事吗?她甚至不惜拿出所有家当,到处去找她女儿的下落,找了整整一年,一年啊,这一年她就没停止过,一个女人,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啊,如果他们真是凶手,那他们是真的不可饶恕。

周佳:饶不饶恕这不是你我操心的,凡事都得讲证据不是么。

赵士文:行了前师父,虽然你资历比我高,但这种事,我一定会赢你的!

周佳:呵!(笑)呵呵哈哈哈!

赵士文:你笑什么啊?

周佳:你还是一点都没变啊,所以对于你而言,坚持自己的正义、胜利才是你生涯的唯一吗?情、理、法、这三方面你搞透彻了吗?

赵士文:法不容情我当然知道,

周佳:赵律师,我承认你刚说的很感人,更何况是她孩子可能死亡这件事情,但当时孩子没有被看护好,这位母亲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甚至抛开情理不谈,只谈法律的话,我们都得讲实质性的证据,人是肉做的,也有七情六欲,虽然有些事情非常值得同情,但这不是靠输赢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赵士文:我只提醒前辈你,时刻保持自己的尊严。

周佳:好了,赶紧去收集材料吧,大家只有一天的时间。

赵士文:法庭见。

周佳:哦对了赵律师。

赵士文:嗯?

周佳:做自己该做的,只有努力的去做你自己该做的,你才有可能赢我,有时候证据充足,根本不需要辩解。

赵士文:知道了,走了。

 


第五幕


【转场】

【坐下音】

李青水:哎呀,这约好的局儿,死活不让去,这都什么事儿这是,那我这确实想不起来了啊,找不着这也不能赖我啊。

【走路声同入】

丁健:(喊)来来来!三缺一咯!!

李青水:什么?三缺一,我我我!(回头)啊?你……丁健?你干嘛?

丁健:什么干嘛啊?这不想你了嘛,玩一会儿啊?

李青水:啊?我……

张巧兰:哎呀没事儿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一起搓一会儿?

【坐下音】

李青水:那……那就搓一会儿?

丁健:搓一会儿行,不过事先得先填饱肚子嘛,这样才有精神对不对?

李青水: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饿了。

丁健:媳妇你还愣着干嘛啊?东西拿出来啊。

张巧兰:哦哦哦好好好。

【坐下音】

丁健:李大姐,尝尝?今天在市里刚买的。

李青水:呃好。

丁健:媳妇,倒酒啊。

张巧兰:诶好勒!

【倒酒声同入】

李青水:(闻了闻)哟~~这气味,一定好酒,(喝)嗯啊~~~这果然真是好酒啊!!

张巧兰:(夹菜)来来来,别光喝酒,吃菜。

李青水:谢谢,谢谢了啊,呃那个,你们这么请我,有事儿吧?

张巧兰:没事啊,咱们能有什么事啊。

李青水:哦,那就好。

丁健:诶不对,还真有个事,我问你啊,那天你是不是真的看见了?

李青水:啊,咋,咋了?

【02:01起身音】

丁健:(提袋子)这里呢,有5万,你老实告诉我,这些钱都是你的。

李青水:啊?呃……那怎么好意思啊,本身我就没看到,真的。(去提袋子)那个…这个……

丁健:(扯袋子)诶!嘿嘿,你先别摸啊,你先回答我,你为什么做证啊?

李青水:要不是那谁嘛,给我1万块钱,那我能答应吗?咱们什么交情啊?

丁健:哦,这样啊,其实这都无所谓,那后来的事儿,你还记得吗?

李青水:不记得了不记得了。

张巧兰:诶李大姐~你不是说你有什么日记吗?在哪儿你给我们看看呗?

李青水:这房子虽然就这么大点地儿,但是它乱啊,这找起来麻烦。

丁健:行吧。

【03:01起身音】

张巧兰:那李大姐,我们先回去了啊。

李青水:诶?不是说好的三缺一的吗?我这还等着搓麻…(干呕)呃,哎哟!呃啊!(昏迷)呃…………

【倒地音】

丁健:呵,还搓麻,我搓你奶奶个腿儿。

张巧兰:老公,这娘们不会有什么事吧?

丁健:放心吧,这玩意儿可以让他精神失常好几天,不会有生命危险,哦对了,你去叫几个信得过的,然后再让他们找几个生面孔,把她送医院去。

张巧兰:好。

【走路声完入】

张巧兰:喂,你干嘛?

丁健:没事。

【点火音】

张巧兰:你,你疯了?

丁健:他不是说什么日记吗?老子也省的去找,到时候就说她自己喝醉酒弄的。

张巧兰:可是别人能信吗?

丁健:不能信又怎么样?这点破事还处理不了吗?就这小破屋老子赔他十套都可以。

张巧兰:那,那边怎么办?

丁健:这个就更不需要担心了,那些人又没证据,而且我的辩护人,那可是专业的。

张巧兰:之前那个湖里面,你当时是做了什么手脚啊?这么久了问你你也不说。

丁健:哎呀我跟你讲什么啊?讲了对你没好处,安安心心过你的日子,你个女人家家的管那么多做什么?

张巧兰:唉。

丁健:你先回去吧,我等这破房子烧完了我再走。

张巧兰:那我回去了啊,你自己注意点啊,别被发现了。

丁健:好了,没事的。

【04:56跑步声完入】

赵士文:医生,他怎么样了?

【05:03音效】:病人可能误服了某种有害的药物,我们还在检查。——静花

杨欢:他的家刚刚也被烧了,这下完了,咱们现在没有证据,开庭的时候该怎么办啊?你说这些事情会不会是丁健搞得!对,一定是!我马上去找他!

赵士文:杨姐你冷静一下,你现在去找他有什么用呢?

杨欢:他必须还我女儿命来!!

赵士文:你冷静下,咱们先一步一步来,好吗?你先等一下,李大姐!李大姐?

李青水:(口齿不清)呃…你…我……啊!

赵士文:这是什么情况啊?

【05:45音效】:她这种情况说话已经产生了障碍,暂时没发现具体是什么药物导致,不过她精神上相对比较稳定。

李青水:(发疯)啊!呃!笔……

赵士文:你说什么?

李青水:笔…………

赵士文:笔?我这有,给。

【画画音同入】

赵士文:(看)这是……一艘船?

李青水:(口齿不清)啊!嗯!

杨欢:我记得他有一艘木船。

赵士文:那还等什么,走!咱们去看看。

杨欢:好。

【转场】——第二天

【06:22】音效:开庭! 现在由控方,提交有效的证据。

赵士文:好,因证人李青水,由于身体不佳,无法出庭作证,但证人留下了一本日记,也是本次提交的证据。

张巧兰:赵律师,谁知道你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丁健:就是,没准是自己写上去的呢。

【06:46】音效:肃静!控方律师,继续你的发言。

赵士文:谢谢审判长。

【起身音】

李青水:(混响)今天是1995年,6月20日,在镇上碰到了王二嫂,本来约好了下午去搓麻,但这雨说来就来,于是啊,就约到了下午3点半,我回到家里,准备睡个觉,但是屋里太热了,我还是去了船上睡。我被烦人的声音吵醒,我看见有两矮个子在远处闹,不知道谁家的孩子,真是烦人,睡个觉都不让人安心。王二嫂家烟儿开始冒了,我也收拾收拾准备去搓麻了,那两矮子还在闹,我就又瞅了瞅,看到一孩子把另一个孩子给推水里了,后面又来了个大人,总算把人领走了。

【07:55翻书音】

李青水:(混响)我去王二嫂家的时候,看见丁老板背着他的孩子回家了,他媳妇不是才把孩子接回去么。搓完麻后,已经晚上8点了,今天玩儿的很高兴,就打算再打四圈,打到9点,我想去趟茅房,正好看见丁老板,他全身都是水,跟他打招呼也不理我,就看他扛个麻布口袋往山上去了,我也跟着看看他在藏什么好宝贝,在山上,丁老板在树下埋东西,他家那么有钱,而且又是大晚上的,他们家发财是不是跟这个有关系啊?现在10点了,我也该回去了,我又看见丁老板在往山下走,那口袋就拽在手里。我回到家中,发现不知道是哪个龟孙儿把我船弄那么远,要被我抓住我骂死他。

【09:09起身音】

赵士文:(拿出)这是字迹鉴定报告,能够完全证明日记的真实性。

【打雷音】

赵士文:审判长、以及在座的陪审团,杨小嘉失踪的时间是1点到3点之间,根据证人日记中的描述,一位叫王二嫂的人,每天做饭起烟的时间为下午2点,而证人是看见起烟后准备去王二嫂家,在这段时间,看见有人被推下水中,这于本案的时间线,完全吻合。

【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审判长,我现在想向被告方提出一些问题。

【09:55音效】:被告方请如实回答原告方的问题。

赵士文:我想请问丁先生,当天你背着的人是谁,是你的孩子么?

丁健:是啊。

赵士文: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

丁健:白,白色。

赵士文:可是你的孩子在几分钟前就已经被他母亲接回家了。

丁健:呃,对啊,但他后面又跑出来了啊。

赵士文:孩子几分钟前刚被母亲接回家,然后你又把孩子背回家,而孩子的母亲又曾说,自己的孩子不会去这种地方,这是为什么呢?

丁健:我…………

张巧兰:我们自己的孩子,我想让他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这不可以吗?

赵士文:这当然可以,但是,其中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就是那个麻袋,你能不能回答我们,里面装的是什么吗?

丁健:那阵子闹鸡瘟,我把我家死去的鸡拿去埋了啊。

赵士文:当天你浑身湿透,你是不是下过河中?你是不是早已有心理准备,担心杨小嘉会对你不利?

丁健:呵,什么利不利的啊?谁掉湖里了?我根本就不知道好不好?这话可不能瞎说啊,我当天背着的就是我自己的孩子。

【11:10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虽然当天下着大雨,水流会非常的急促,也就是当地人口中所说的“涨水”,在这样的水冲击力下,如果是尸体,不出半小时,便会冲到下游,当然,为什么之后并没有在河中发现任何线索呢?那是因为在冲入下游之前,人就已经被捞出来了,而这个打捞的人,就是你,丁先生!

丁健:你!你拿证据说话啊!你别胡说八道啊你!

【起身音】

周佳:我反对!反对控方律师做出没有实质性的推测,法庭是讲究证据的,这些提供的只能说是线索,而线索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并且笔记鉴定也是有容错率的,不能作为本次裁决的唯一证据。

【12:10音效】:反对有效,陪审团不必理会控方律师提出的问题。

周佳:审判长,这个案件已经很清楚了,所以我请求无罪释放我的两位当事人,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原告对我当事人的诽谤、精神损失、我保留控诉的权利。

【12:30音效】:控方律师还有其他的发言吗?

赵士文:我……没有。

杨欢:丁健!张巧兰!你们两个畜生!你们害死我女儿!却还在这里满口胡言!装什么装啊!我的孩子啊!你们还我孩子!还我孩子命来!你们这些畜生!

【12:55音效】:肃静!由于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如起诉方两小时后未提供有效证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将不能成立,休庭。

赵士文:走吧。

杨欢:我的孩子……赵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我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抛弃我所有的原则。

【电话音+接起入  】

赵士文:(接电话)喂?嗯好,我知道了。

杨欢:出什么事了吗?

赵士文:唉,昨晚不是通知人去挖了嘛,只挖出一些鸡骨头,这下真难搞了。

【开门声】

周佳:你们是不是没有完全告诉我实情?对我隐瞒的话,就是在给对方制造机会,如果你们不说实情的话,我这边可以单方面,终止你们的委托。

丁健:这该说的不该说的,我们都跟你说了呀周律师。

周佳:呵,行吧!

【14:02关门声】

张巧兰:刚才要不是我,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丁健:哎呀没事的。

张巧兰:丁健!你什么时候上过山的?你老实告诉我,你上山的时候,那麻袋里的,是不是那个孩子!

丁健:什么孩子啊,我不是都说了嘛,死鸡!!

张巧兰:我记得那几天你时不时就在那棵树下填土,你是不是在埋什么东西,而且,你说是死鸡,那阵子根本就没有闹鸡瘟!

丁健:张巧兰!你问那么多做什么啊!

张巧兰:当时我把孩子叫上楼,让你去办事,你不知道隐蔽一点吗?你还敢背回来?

丁健:我…………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有病吧!

张巧兰:我是你老婆!到底谁有病!

丁健:哎呀,那个孩子当时我是打算把她捞出来埋了!懂吗?!!

张巧兰:我不是让你拿个口袋去嘛?

丁健:当时我捞出来的时候,那孩子还有一点呼吸呢。

张巧兰:啊?!!你说什么?还有呼吸?没淹死?也就是说,你当时抱回家的是个活人?你……!

丁健:反正就是好像有呼吸,也不是很确定,就算有呼吸那也得是个植物人了吧?

张巧兰:那后来呢?

丁健:你想,这万一要是没死,整个植物人什么的,那咱们不得伺候人家一辈子啊?这我能承担的了吗?

张巧兰:所以…………

丁健:所以,我就……我就…………

张巧兰:什么啊?你说啊!

丁健:哎呀,我就把她掐死了。

张巧兰:你!(指头)你说你还能做点事吗!我说这1年问你啥你都吞吞吐吐的,你这做的都是什么呀!!

丁健:我问你啊,这个如果被发现了,得罚多少钱啊?

张巧兰:罚钱?那得坐牢!!

丁健:坐牢?没那么严重吧?

张巧兰:我哪儿知道严不严重啊,我又不懂!

丁健:哎呀管他呢,反正那个地方咱们不是早就转移了吗,他们挖也白搭!

张巧兰:你还有没有什么瞒着我的?

丁健:没了!

张巧兰:真的?

丁健:真没了!

张巧兰:行,快开庭了,走吧,我可跟你说啊!你要是不会说话你就别乱说!

丁健:行了行了知道了。

 


第六幕


【转场】

【音效】:开庭! 现在由控方,提交有效的证据。

赵士文:没有,审判长。

丁健:宣布吧法官,我等着回家带孩子呢。

杨欢:(嘀咕)嘉嘉……妈尽力了,不要怪妈……

【跑步声同入】

李青水:(打断)请等一下!我有证据!!

杨欢:(抬头)李大姐?

丁健:是你?

【摔倒音】

李青水:(摔倒)哎哟喂呀,我这老腰啊!那个!那个法官大人啊!我有证据!对,有证据!

张巧兰:你!你不是…………

李青水:(打断)怎么?你们还想弄死我啊?老娘我挺过来了!

【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审判长,我请求听完我证人的证言。

【音效】:控方证人,发表的你的证言。

李青水:诶好!法官大人!那天我去王二嫂家,我亲眼看到的,(指着丁健)就是他!就是这个丁健!他当天背着个人,那个人是穿着紫色的衣服!他把她背回家了!

丁健:我告诉你啊!这是法庭!你可别胡说八道啊!!

赵士文:审判长,他当时在法庭上,亲口说出的,背的人是身穿白色的衣服,并声称是自己的孩子。

丁健:那,那我当时记错了不行吗?

周佳:我请求向证人提问。

丁健:切,这能胡说八道。

【01:41】音效:控方证人,如实回答辩方的问题。

周佳:你确定你是亲眼所见,是丁健背着身穿紫色衣服的孩子吗?

李青水:我确定!

周佳:那背孩子的人是站着还是弯腰的?

李青水:站着。

周佳:丁健手放在什么地方背的?

李青水:那肯定是大腿啊。

周佳:好的审判长,我没问题了。

【起身音】

赵士文:审判长,以及陪审团,人既然是站着,双手抱着大腿,那就足以说明,在背着孩子的时候,说明这个孩子是有意识的,否则就会出现仰倒的姿势,而且丁健自己亲口说过,背的是身穿白色衣服的孩子,这是一种刻意隐瞒事实的现象。

【走路声完入】

张巧兰:(拿出)法官大人,我手里拿的这个箱子,是从我家后院,苹果树下挖出来的,里面有一些衣物,以及…………

丁健:(打断)张巧兰!你,你做什么?你他妈是不是疯了!!

张巧兰:呵,我没疯。

【闪回音+打雷音】——回忆

张巧兰:(混响)丁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还背着我做过什么,咱们夫妻那么久了,你到底要骗我多久?

丁健:(混响)我骗你什么了?你还有脸问我了?你自己做过什么你自己心里不明白吗?

张巧兰:(混响)你把话给我说清楚!

丁健:(混响)还要我说明白么?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杨辰”搞的破鞋!做的见不得人的勾当!!!

张巧兰:(混响)你!你别胡说!

丁健:(混响)对,我胡说,反正人都死了,死无对证,但你别忘了!我丁家待你已经够问心无愧了,你别蹬鼻子上脸!没有你,我丁健,一样可以找一下个,但你呢?没有我,你还不知道在哪儿捡垃圾呢!!

张巧兰:(混响)你!你还真能说出这么畜生的话!那你别怪我了!!

丁健:(混响)你要怎么着?我告诉你张巧兰,你要是敢乱说一句话,我他妈弄死你!!!

【闪回音+坐下音】

周佳:(混响)你丈夫是不是杀人了?

张巧兰:(混响)你别胡说啊,你是我的律师,给我打赢这官司就行了。

周佳:(混响)你也知道我是一名律师,虽然举报当事人有违律师的职业道德,当然,我也有为我的当事人保守秘密的职责,但是,你要明白,这些行为如果落实了,是绝不能容忍的。

张巧兰:(混响)你什么意思啊?花钱请你来,你想反我们水是吧?

周佳:(混响)我不是要反水,我希望你清楚一点,杀人和包庇,是两种不同的罪,你自己选择吧,放心,我一样会履行我的义务的。

【04:56】打雷音

丁健:不!我没有杀人!我没有!那孩子明明还有呼吸的!我……!不!我背的是我自己的孩子!我没有杀人!

张巧兰:丁健,别藏了,多累啊,还有啊,人是你杀的,跟我没关系。

丁健:你!

张巧兰:法官大人,是丁健把那个女孩掐死的。

【起身音】

赵士文:审判长!陪审团,杀害未成年已经构成了很严重的罪行,而这位被告为了掩饰他的罪行逃避社会的指责!对死者进行加一步的谋害,这种行为,在当今的法制社会里,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他明知死者还存有气息,但是他依然选择逃避责任,强行将死者谋害!这种卑劣的行为,最终导致死者窒息身亡。

【06:10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基于以上种种行为,我恳求陪审团,用公正的眼光,一致裁定被告人丁健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巧兰包庇罪,罪名成立,谢谢。

【起身音】

周佳:审判长,谋杀得需要有完全的动机,以及实际的行动导致人死亡,这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谋杀,但在此案件中,这些行为并没有实质的证据指出,被告对死者做出的行为,证人的证供也只能证明被告和死者有过接触,但不能证明被告谋杀了死者,所以基于以上的疑点,我恳请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人“丁健”谋杀罪名不成立!被告人“张巧兰”包庇罪名不成立。

杨欢:你说什么?这还不算证据吗?这是我孩子的命你知不知道?!你帮着他们!他们是杀死我女儿的杀人凶手啊!你……!

周佳:原告方,请控制你的情绪,注意你的措辞。

【07:33音效】:审判长,杨小嘉被害一案、我们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人丁健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巧兰包庇罪,罪名成立。

丁健:不是!你他妈别胡说八道啊!你瞎说什么啊你!

【音效】:肃静!本席宣判,被告人丁健,于1995年6月20日谋杀杨小嘉,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依例判处死刑!!

丁健:死刑?什么意思啊!不是凭什么啊!诶!别拉我!你这个疯婆娘,我当初就他妈不该娶你!(远处)你不得好死!别拉我!你个疯婆娘出卖我,你不得好死!

【音效】:被告张巧兰,包庇丈夫实施杀人,属于情节严重行为,构成包庇罪,罪名成立,依例判处7年有期徒刑。

杨欢:(哭笑)哈哈哈哈哈!女儿啊!妈妈终于替你报仇雪恨了!哈哈哈哈!他们恶有恶报!哈哈哈哈…………!

【跑步声完入】

赵士文:你为什么这么做?

周佳:呵,你不是想赢我么?

赵士文:我…………

周佳:恭喜你啊赵律师,你成功帮助了这位母亲,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赵士文:那,那还得多亏你,我知道你的暗示,我早就听出来了。

周佳:所以我这个前师父,从此名声是不是就渣毁于一旦了?

赵士文:我那是开玩笑说的,你居然还记得,别往心里去啊,就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他是凶手的?还有李大姐的出现,为什么那么突然,又那么凑巧,她不是在医院么?

周佳:你就不用管那么多了,你不要忘记我之前对你说的就好。

【10:01音效】:你好,你是给我替我爸爸打官司的人吗?我爸爸他没有杀人,那个人真的没有死,真的没有。——鱼兮兮

周佳:孩子,你要坚强,你得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你爸爸他,确实做了这些事情。

【音效】:不会的!她不可能被淹死的!绝对不可能,我跟她玩了那么多次!她会游泳,而且游的很好。

周佳:什么?

赵士文:会游泳?游的很好?小朋友,你确定吗?

【音效】:当然了,她经常跟我讲,说她妈妈之前是游泳教练,当时我还不信呢,叔叔阿姨,我爸爸他真的没有杀人。

赵士文:(嘀咕,思考)会游泳……游的很好……游泳教练……(回过神)师父,杨欢人呢?她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周佳:出来以后就没有看到过了她了,有什么问题吗?

赵士文:不对,不对不对不对,这事儿有问题!

【跑步声同入】

周佳:诶!士文!你去哪儿?

赵士文:(打电话)这事儿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快接啊!妈的!!

【音效】:您好,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赵士文:关机了?!她究竟隐瞒了什么?!(招手)出租车!(上车)师傅,去“溪水镇”,要快点!

【转场】

【开门声】

赵士文:门没锁?杨欢?杨欢!你在家吗?

【走路声同入】

赵士文:(看周围)这些画……是她女儿画的么?为什么画了这么多“鱼”?

杨欢:(混响)我女儿,知道我特别喜欢吃鱼,所以每天都念叨着,要去河里给妈妈抓鱼。

【抽屉音】

赵士文:(看向)医疗诊断病例?(内心)1993年,3月15日,就诊人杨欢、过敏性荨麻疹,医嘱:严禁食用油炸肥腻、植物性、辛辣鱼腥类等食物。她居然有这种病,那就说明,她根本就不能吃鱼。

【走路声完入】

赵士文:(内心)这是杨小嘉的房间吗?难道她们母女俩,不住在一个房间里吗?

【抽屉音】

赵士文:(内心)这是什么?日记本?

【翻书音】

杨小嘉:(混响)1993年,5月12日,天气晴,今天妈妈终于教我写字了,爸爸说,要我学会写字,把每天的事情,都记录在日记本上,养成一个好的习惯。

【翻书音】

杨小嘉:(混响)1994年,8月20日,爸爸已经离开家5个月了,妈妈每天都不开心,经常一个人发脾气,我好心疼妈妈,我想为家里做点什么,我问妈妈喜欢吃什么好吃的。今天是8月21日,妈妈隔了一夜告诉我说,她最喜欢吃河边的小鱼,但是妈妈太忙了,我一定要抓好多鱼,做给妈妈吃。

【翻书音】

杨小嘉:1995年,4月30日,大雨,涨水、今天张梓轩要带我去河边看别人钓鱼,但是今天好像没有人钓鱼,然后他说,不相信我妈妈是游泳教练,我绝不能给妈妈丢脸,我下到水里,给他表演了潜水,我不知道我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脚,但我还是很勇敢的挣脱开了,这点小事,不可能难到我的。

【14:33起身音】

赵士文:(思考)杨小嘉会游泳,而且在涨水的情况下,还能自己挣脱水草,那就说明,她根本不可能溺水,杨欢给孩子买的玩具是鱼、孩子画的画也是鱼、房间的装饰也是鱼,而且还告诉自己的女儿,自己喜欢吃鱼,杨欢,她分明,分明就是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引导镇上的居民、一步一步的完成自己的借刀杀人计划。

杨欢:是啊,引导。

赵士文:谁?杨欢?你……

杨欢:是不是很好奇啊,我为什么要做这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知道吗?我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想,想她什么时候可以走出这个家门,想她什么时候可以走向那条河,想她什么时候可以去溺水、去死!!!!

赵士文:果然是你!为什么?她可是你亲生女儿,你为什么这么对她?你怎么能这么歹毒呢?!!

杨欢:哈哈哈哈哈哈!为什么?你这个“为什么”问的非常好,那你干嘛要问我呢?你问“杨辰”去啊,你问那个王八蛋去啊!!

赵士文:杨辰?他不是你老公吗?你…………难道,他的死,不是意外?

杨欢:呵呵呵哈哈哈哈!意外?他不做那些肮脏见不得人的事情,这种意外就不会发生,还有丁家那个贱女人,我不会让他们过的这么安稳的,一辈子都不会的。

赵士文:所以,你利用了丁健,利用了我?用你一年的时间,欺骗了所有人的同情心?让大家觉得你是个可怜母亲?

杨欢: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赵士文:呵,丁健一样,张巧兰也一样,他们的罪行都是因为你所导致的,你太可怕了。

杨欢:哦?那又怎么样呢?人的确是他们家害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赵士文:是么?你别忘了,你丈夫的事情,你躲的过去么?

(快速切B)

 


第七幕


【走路声完入】

杨欢:躲得过去,还是躲不过去,这不都是我决定的么?

赵士文:你,你想做什么?你别乱来啊我警告你!你别乱来!

杨欢: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嘉嘉的游泳天赋,真的随我,怎么都淹不死,所以,她溺水的时候,我在水里帮了她一把。

赵士文:你!你这个歹毒的女人!!

杨欢:呵。

【刀刺入音】

赵士文:(中刀)呃啊!!

杨欢:带着真相,带着大家的同情、去陪我的女儿吧。

【警笛声】

赵士文:(痛笑)呵!你完了!

杨欢:嗯对,我完了,哈哈哈哈哈!!去死吧!!!!

【枪声音】

赵士文:(苏醒,43岁)呃啊!不!呼……我,我做了一场梦?

周佳:(45岁)士文,孩子叫吃饭了,走吧。

赵士文:诶?师父?

周佳:什么师父啊,我是你老婆,老毛病又犯了吧你。

赵士文:啊?哎呀,我,看来我又糊涂了。

【翻书音】

周佳:来,医生呢让我多跟你回忆回忆,看好了,这个人,认识吧?

赵士文:(惊)啊!这不是,这不是杨欢吗?那个杀人凶手!!!

周佳:对,15年前,那场庭审后,她就彻底疯了,你忘了吗?她想杀你,被警察一枪击中手部,但是最后鉴定,患有精神病,现在都还关在里面呢,听医生说,好像还得了绝症。

杨欢:(混响)赵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我为了我的孩子,我可以抛弃我所有的原则。

赵士文:不,这怎么会呢?不会的。

【02:06蹲下音】

周佳:老公,有时候,最可怕的不是死亡, 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和恐惧,不要以为没有拿起刀,它就不是杀人凶手。

赵士文:挥之不去的阴影和恐惧?

周佳:这是你的阴影,也是她的恐惧。

赵士文:………………

周佳:呵,好了,走吧,去吃饭吧。

【转场】

【音效】:25号病人,有人来看你了。病人时常都会出现幻觉,你自己注意一下,有事喊我们。

赵士文:好,谢谢了医生。

【走路声完入】

杨欢:(随便哼唱)哼哼哼哼啦啦啦啦……~~~~~

赵士文:(沉默3秒)唉,杨欢。

杨欢:嗯?哈哈哈!是你啊赵律师,好久不见。

赵士文:好久不见。

【蹲下音】

赵士文:这些鱼,都是你画的么?

杨欢:怎么样?画的好看么?

赵士文:挺不错的。

杨欢:(抚摸画)嘉嘉啊,赵律师夸你画的小鱼好看呢。

赵士文:你说什么?

杨欢:我在夸我的嘉嘉啊。

赵士文:嘉嘉?

杨欢:她就在门口啊。

赵士文:什么?

【河流声同入】——环境:精神世界

杨欢:(混响)女儿啊,原谅妈妈,我其实真的不想那么做,这不是你的错。

杨小嘉:(混响)妈妈,我不怪你,只要你心里好受,我什么都愿意的。

杨欢:(混响)孩子,你说的是真的吗?

杨小嘉:(混响)呵呵,嗯!!

【蹲下音】

杨欢:(混响)孩子,妈知道错了,你不要怪妈…………

杨小嘉:(混响)我知道,不会有人原谅妈妈,但你,你还是我妈妈啊!快看!我抓了好多小鱼,今晚吃小鱼大餐!

杨欢:(混响)好!呵呵,我的傻孩子,你是来接妈妈的么?

杨小嘉:(混响)嗯,你看,开始涨水了,走吧,我们去那边,我告诉你啊妈妈,那边是个好地方…………

【打雷音】

赵士文:杨欢,杨欢?醒醒!醒醒!医生!医生!她快不行了!医生…………!

杨欢:(混响)当有一天,星星之火已不再燎原,黑夜遮蔽了天空,星星的光芒已不再闪耀,你的前方突然升起了迷雾,你还知道,该相信谁吗?

我是一只鱼

望着鱼缸外的你

敲了敲玻璃

你对我微笑离去

游啊游啊我就快忘了你

甚至你和我的距离

………………


PS:

第一次写本,这个本子花了好久的时间制作出来,希望大家喜欢,虽然感觉到自己并不是很熟练,但我会继续加油的,既然是爱好嘛,那就得好好的坚持,谢谢为我录制音效的朋友们,也谢谢你们,也谢谢kakuMi帮我做后期。

本子中的故事均为虚构,结合一些自己的想法写出的作品,希望pia完的你有所感触。

关于剧本:

庭审和一些人物的经历都是剧本的插曲,有些地方比较夸张,但这正是赵律师15年后的自己,并活在自己曾经的阴影当中,正好应对了周律师对他说的那些话,无比的自责当年自己犯下的失误,在最后,杨欢的病情越来越恶劣,在赵律师去精神病院看她的时候,却没想是最后一次见面,杨欢在自己仅存的一点精神世界里,勾勒出了自己女儿的美好画面,女儿并没有责怪自己,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则是杨欢自己心里最想听见的话,也是女儿对母亲最后仅存的爱,河边的女儿,叫上母亲一起走,也是母亲的自我忏悔,从而伴随着现实世界的仪器停止,杨欢含着泪,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