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棵树
我愿成为一棵树,一生缱绻于这方寸之地,却是如何也不厌倦。
我要把根扎在南山上,听风听雨,听空谷回响。天为被,地为床,我把一颗心沉入石缝,根沿着嶙峋的山石错节而上。我与藤蔑为伴,与清流相看,用年轮记录着每一季冬夏,用新枝与旧叶辨别春暖和秋凉。我只是一棵树,不知暮云不懂垂泪,只是眺山脉连绵,赏翠沼花残,望天际征鸿,开云见日。我观山而山观晴空,我观天而天观秀岭。所以我自知一生平素,无可留念。水做鸳镜,映出乱峰,映出露花,映出丽日和我断碎的树影,却如何也映不出这满山幽深与寂静。
我爱杜鹃的啼鸣,也爱麻雀的喧闹。我愿天下所有的鸟都能择我而栖,所以我伸展树冠,挺直身体。一棵树从不会知道自己的生命有多漫长,或许唯三五年,或许倏忽便是三五百年。只要还能感受到泥土,我就要生长。我要粗壮到可以承受万钧的重量,好让你们在我的枝头停靠,在叶下歌唱。让你们在我耳边乱语,说草际露垂和虫鸣,说悬崖与瀑布的情愫,说落叶的聚散无意,说待到这遍地山花红艳起来,好似晚霞那如火的散云。我有所思所想,却无以言明。不过这样也好,我是一棵树,只要还在,总有一天会如所愿般茂盛。
午夜山林悄然,月光像垂下的水袖,扶在我的枝桠上。只觉一丝冰凉,嗅到一缕幽香,便不觉间陷入酣梦。我梦到银河在头顶流淌,梦见星辰做怪石,在洪波中将浪翻成雪。须臾间,我看到红衰翠减,寒声飕飕,转眼却又繁花似锦,东风裹挟着山脚人家的炊烟,撒下雨露。我梦见一朵云遮住了月亮的半边侧脸,她不再笑意盎然,发出一声不大不小的哀叹。此时我多想高千尺万丈,捣碎了这云,让明月洒下一路金光,将这空山装满,使这流水四溢,让一切混沌如你我初见。那时你在山后,而我在山前。
如果可以,我愿成为一棵树,半世缄默,半世荒唐。
打算
我匆匆地来到世上,也将会匆匆离去,匆匆地未能带走一片云彩。
今朝的日子如风逝去,明朝的仅追上前头。生命的担子无时不在肩上,责任的铁锁永远紧锁着身躯。我目送别人郊游作乐,鼙负青山白云的邀约,也许,当我年老之际,能够卸下一身的重担,潇洒地执起拐杖,踏上黄昏的山径,走入晨曦的郊野,或是登山秋日高岗,我举目四望,青峰叠积,仿佛汹涌浪涛的追逐。近处山林,满眼的一片青绿,也许是上帝的屏风,我矫首,仰视那蔚蓝无际和朵朵飞云。像花,像白浪,更像我鬓旁的花白的头发。看它在聚合消散,不正是那变化无常的人生?
夕阳山外山,滚圆的,鲜红的太阳正伏在地平线上沉沉没没,血红的余光漂染了海角天涯,如同一朵盛开的石榴花贴在蓝空的鬓旁。微弯的双脚,踏着郊野的“草原”,走入夜幕下的溪畔,低首看着水中游鱼,来来往往,石间的土粒,生满丛丛野菊的黄花,在空中飘荡,粉白的风信子落地生根,长满粉白花儿,飘送着隐隐的清香,我俯身,欲采下花的青春,可是我青春已逝,又何苦累及他物?还是让花儿水道晨风之下,度过朝朝暮暮,暮暮朝朝。
在雨中,撑着伞,柱着拐杖。样子虽然可笑,然而诗情依旧,画意不改。我慢慢走过田径,踏过零星的荡花,点点的雨水沾在衣襟上。抬头远望,雨究竟来自何方?可是雨水早已打湿了眼角鬓旁,我不停的联想,思绪在飞翔,然而桌前的笔记本记堆得不能再高。这一切,好比是梦中的神话,镜中的月,水中的花。
当我青年的精力耗尽,中年的生命也会无存。只希望那青青的河畔,渺渺的天边云彩能依旧不变。等待着年老的我,把着一片闲情,拄着拐杖投入晨风溪旁,度过我的风烛残年,让山水与我共享闲逸,消磨一段安宁的时光。
草木集·素馨花
“草木集”来自汪曾祺的《人间草木》和惠特曼的《草叶集》,以记录身边的花草。
在家乡,这是一种常见的花,在别的地方却是少见。方言口误把它叫做了“束琴花”,“素馨”这个名字,是偶然读到泰戈尔的一首诗才知道的,“…… 现在,每当我回忆起第一次手捧素馨花的时候,那种滋味仍然是甜甜的。 从小到大,我的手里积攒了无数幸福难忘的日子。……我的脖子上挂着我的爱人前不久亲手为我编制的花环,可是回忆起第一次手捧素馨花的时候,那感觉依旧是如此的清晰和幸福。”在她的另一首诗里也提到了这种花,“雨点滴落在素馨花的花瓣上,他对着素馨花小声说,请把你留在我的心里吧,素馨花一声叹息,凋落在了地上。”泰戈尔把它视为幸福与美丽的象征,在我的记忆中,它们也是可爱的花。
素馨花依傍着围墙生长,白色的石灰墙与苍翠而茂盛的绿叶相得益彰,给人以盛夏一抹清新。素馨花如其名,不是那种大红大紫、丰腴艳丽的花,它更像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在薄薄雾霭的清晨,身着一袭白裙,从一片绿意盎然的森林中走来,空气中浸透着淡雅的香,似渺茫的歌声,它的优雅不似大家闺秀,深阁不出,而是那种玲珑可爱的优雅,团团簇簇地绽放,越过篱笆、越过墙头,倒垂成一片静止的白绿相间的瀑布,散发出微甜的香,丝毫不会让人感到忧伤,若是能吮吸一口花蜜,那甜香定能在舌尖儿上打滚儿。过路的人远远闻到这香,就知谁家的素馨花开了,顺着这香寻一番,掐几束带回家主人也不会见怪。
大概是在上小学二年级时,素馨花才进入我的视野,那时大多数人家是没有种素馨花的,花期来临时,在教室就能闻到花香,因为卖花的老婆婆就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们放学。放学钟声一响,我们就争先恐后地跑出去围着老婆婆买花,生怕到好花都被卖光了。老婆婆是附近村子的人,花是自家种的,素馨花一小束地用白色的线捆在一块儿,一串串倒挂在棍子上挑着卖,大点的卖两三毛,小点的卖一毛,那时的一毛钱可以买一盒火柴或买一根山楂卷。老婆婆取素馨花时,总要小心翼翼地把两边的先拿下来让你拎着,才能取到挂在中间的花,那过程缓慢而又让人期待。老人也特别喜欢素馨花,他们喜欢把花挂在脖子上,或别在耳后,那时的我们看来,这样做又滑稽又老土,所以年轻人一般只是把花插在堂屋或卧室。
这样平凡的小花,似乎是村里每个小孩的童年记忆。上五六年级时,曾经热衷素馨花的那帮小孩已不再围着老婆婆买花了,而学弟学妹却是继承了下来,花期一到,就把老婆婆围得水泄不通,高年级的我们看了唏嘘不已,感慨曾经的我们也是这样呵。再后来似乎就不见卖花的老婆婆了,不知是老婆婆过世了,还是小孩们都不喜欢买花了。
如果以后能有一个小院子,定要种上一树素馨花。
草木集·漫生植物
那年春天,奶奶在路边的棕榈树旁种了一颗荷包豆,荷包豆因外形酷似少数民族的荷包而得名,又名肾豆,因其形状如人体肾脏,全身布满红色经络花纹而得名。荷包豆要求温暖的气候,不耐寒,在北方我没见过这种豆子。
那颗荷包豆是奶奶随意种下的,我当时很不解,觉得只有成片的那种肥沃土地才能长出丰硕的果实,这样恶劣的环境能结出豆子吗?况且只有一棵,即便结的豆子恐怕还不够我一个人吃呢!奶奶说别看只有一棵,它攀藤可厉害了,许多漫生的菜还长得肥着咧!
漫生如同无心插柳,风或鸟带去种子,或是无意掉落的根茎,它们成不成气候全看天意,在乡野的沟壑路边,漫生的植物很常见,常见的有薄荷、枸杞、茴香、白菜,它们不同于野菜,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流浪儿,骨子里有了股野性与韧劲,摆脱了密密麻麻的规模化的生长方式,它们能独享一片阳光,自然也会长得更肥野。奶随手种下的荷包豆,就是人为制造这种漫生的优势。母亲也很喜欢这样唾手可得的“野菜”,路边摘来的薄荷可以用作炸洋芋的调味菜,枸杞尖可以用来煮鸡蛋汤。有一年春天我们全家动员做“茴香蚕豆饼”,茴香用到最后不够了,在大家都很遗憾时,奶奶想起前几日看到胖婶家门口有几棵漫生的茴香,就让我去拔回来补贴,因为不是哪家所有的,我拔得心安理得,心想心才是大自然无私的馈赠。
接着,那棵荷包豆生了根发了芽,沿着路边的枯枝野桩缠绕了一圈又一圈,盛夏时节它开始开花结果,我们隔三差五摘一次,每次都能采摘一小篮,刚好够我们全家一顿吃,无论是煮了煎着吃还是煮汤喝,都觉得很美味,因为不多,我总期待着下次的收获,这样的期盼一直持续到秋天,温度的下降使叶子枯黄衰落,最后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那个秋天,我对奶奶说,来年我们再种一棵漫生的荷包豆吧!
我所看到的人间
每天我都会路过陇海菜市场。路过卖菜卖水果的商贩,卖板鸭的四川小伙儿,卖豆腐的大哥,卖麻花的夫妇。当然还有每日游荡在菜市场中的大爷大妈,以及牵在他们手里看什么都新鲜的小孩儿。
墙根下有下象棋的,夏天的树荫下面还有打麻将的。这儿落着一个旧沙发,那边多几个长椅,很快就有了人,有了气氛,生怕错过了热闹一处荒凉的机会。
小麻雀不论春夏秋冬也在这茂盛的地盘里找乐子,听了不少大妈们的闲话,也见了不少夫妻间的恩怨情仇,仍然理解不了孩子的哭声,老人的埋怨,以及那些实事评论员们每天的外交解读。它们看似什么都不在乎,晃晃脑袋就飞到电线上叫两嗓子,停到树杈上搓搓脚,其实在悠然自得间收集了不少这市井人间的悲欢喜乐。到了晚上,它们再把这饱满的一天慢慢消化,变成一场鸟梦。
老张靠在卖青鱼的车上,谈起了美国大选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他黑黑的脸,一脸忧国忧民的苦涩,歪着嘴对着空气里的冷风呼出一口热气:“台湾就特么得打,必须干。”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到对面,两个大婶还在讨论孙子孙女的期末考试。认真的互相比对。
男人的世界是战争,女人的世界是孩子。和平共处,互不干涉。
眼镜大妈又在挑儿媳妇儿的理。掐着腰对另一个大妈抱怨道:“我用她给我买洗面奶?妮维雅还好几个口味呢,她知道我喜欢哪个口味吗她?”的确,这口味儿也是很特别的。
年过半百瘦小的“山东子”骑着自行车,见人就打个招呼。“嘿老李干嘛呢?”“诶,姑娘,你爸在家吗?"
各种嘈杂的声响在这条小路上回旋。人间百态,各尽其貌。
虽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但市井人家却是大同小异的,邻里之间切磋最多的都是别人家的事。有时候竟也是靠了这些才凑成了一天光阴的圆满。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生活里还是这么几个人。不管科技发展成什么样子,宇宙的边缘是什么,有多少个宇宙,你能否穿越这个宇宙到达你的另一个生命历程,量子理论甚至还不能确定当所有人闭着眼的时候月亮是不是就不存在了。但这一切并不重要。游走在街头巷尾热乎乎的嘘寒问暖和互相牢骚比什么都重要。
生活本身就变得非常写意,寥草几笔却勾勒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怎么样都可以适应着,不变应万变。
那天跟小闹探讨为什么一些人会乐此不疲的活在彼此夸张的称赞中。又有一些人总是活在抱怨中无法自拔。
这些夸张的称赞难道不是欲盖弥彰的虚吗?
这些抱怨不会使你越陷越深吗?
可我们忘了,这就是每个人生活的着力点。她热爱称赞,她在虚荣里获得快感,找到了价值。她理解的快乐就是周围的人都在对你大幅度剧烈的鼓掌。她并不想知道她们转过身后的嘴脸。情愿活在假象里蒙蔽自己,这是自欺欺人的快乐,即使旁观者顷刻间就能戳破这种快乐的弱点,扎破这只即将爆炸的气球,但这只是旁观者的理智,而不是当事人的麻药。这也是一种快乐,人造的,假性的,但不被理解不代表它没有作用。可以叫它“选择性被欺骗”的快乐。
而另一种情况,抱怨会衍生出周围的同情。同情可以让抱怨者感到轻松,不孤立。需求同伴给予她精神上的支撑,这种支撑和同感让她获得走下去的勇气。祥林嫂是通过不断的倾诉活下去,她活着的意义就是把自己从里到外掏干净,然而这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甚至每况愈下。这种情况甚至不如把虚伪当做真诚来得痛快。
也就是说,当你一不小心跌在泥潭里,你选择坐在泥沼里听一些人赞美你的坐姿,还是坐地不起痛苦咒骂这一身的臭泥。前者总比后者要好过得多。不过我想当务之急,还是抓紧从泥潭中站起来比较切合实际。
这些不同的情绪也构成了市井人间形形色色的人生。从每个人的语言和面貌里体现不同的生活观念。
在这热闹的菜市场里,每张写满了丰富表情的面孔背后都是一场人生的博弈。你不知道除你之外的生活是不是如同其表象或是你对其想象的一般灿烂或凄楚。真实永远是一个谜。
我独喜欢在菜市场中的一家买菜,因为那姑娘每次招呼你的时候都是满面春风豁达爽朗的微笑。你会感到这一天的坚守在快到家里的时候,因为她的笑声变得像冬日木屋里的炉火一样温暖。我也喜欢卖豆腐的大哥,就喜欢听他在我说要什么之后那一句“好嘞!”那豆腐甚至因为那两个字香得更加醇厚了。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大荧幕和自己的VIP。你走近了看看不见艰辛,走远了看也看不见幸福。
把自己照遍都需要一辈子。何苦还用余光去窥视别人。
角落里的微光
小区门口来了一小摊贩,角落停放着一辆三轮车、两张折叠桌椅,车上挂着一盏白炽灯,招牌上写着“泡菜米线,六元一份”,卖米线的是一大伯,偶尔也能见他的妻子,小摊傍晚开始营业,来买的人多是下班回家的单身青年,生意虽算不上火爆,但每晚也能招揽些顾客。
有次回家很晚,我一个人懒得做饭,连饭也懒得吃,经过这小摊时看见小方桌围坐了四五个女孩,一边吃一边谈笑,出于什么念头我打包了一份,和很多人一样,我也很少主动尝试新东西,初中三年吃的是同一家快餐店,买零食只会去经常去的那家,坐公交下意识地去最后一排的窗边。或许正是因为没怎么尝试过新鲜事物,那晚的泡菜米线很是美味,就好像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后来隔三差五总会想吃他家的米线。
要说他家的米线有什么不同,其实也没什么不同,毕竟是除五块钱的凉皮外最便宜的价格,配菜无非就是豆皮、白菜和海带丝,味道是中度的酸、中度的辣、却异常的麻,吃惯了酸辣、麻辣、三鲜,仅仅吃麻一种味道颇有一番别趣,浇的酱汁是两种混杂起来的,不知是什么秘方。看着大伯一部部加料的过程,觉得很是治愈,还有一些感动,大概是因为现在的食物都太过简单粗暴了吧!我想对于餐饮这一行业的人,追求食物的美味绝不只为了让人们去消费,耐心与细致更是对顾客的一种尊重,打动味蕾常常意味着打动人心。
上面这一段和文章的主题没太大关系,本来只是想作为一个引子,絮絮叨叨就写了这么大段,我是在我吃这晚泡菜米线想起的她,一位在街角卖小笼包的老奶奶。
初中时父母把我转去城里上学,因为大多学生都是城里人,学校没配备太多宿舍,母亲只好每晚都来学校接我回家,她骑的是一辆小摩托车,除去堵车、摩托故障、繁重的家务事的时间外,母亲从家里赶来学校整整需要半小时。我几乎每晚都在漫长的等待中渡过,蜂拥而出的同学们陆续被接回家,我总是最后一个。等母亲的时候我也会顺便买一袋老奶奶的小笼包当作宵夜。
我很喜欢吃她做的包子,小巧精致,一块钱五个,同学们都很爱吃,包子品类繁多而新奇,除了肉、豆沙和粉丝,还有腌菜馅儿、茄子馅儿、洋芋馅儿、豇豆馅儿,可以看出老奶奶花了不少心思。她问我,“这么晚大人还没来接吗?”我只点点头说是,她没问我家在哪儿,我也没告诉她。她早上来的最早,晚上回去的最晚,于是老奶奶也成了我的陪伴,对于这位老奶奶,除了偶尔的几句问候我几乎一无所知,只知道她的家人去了大城市。我性格内向,不敢和别人聊得太开,更不会制造和她聊天的机会,等母亲的那个地点离老奶奶不近,但我能看到有她的那个小角落里,有她的灯和冒出来的热气的蒸笼,想必她也可以看到路灯下我的影儿。
我每次都站在同一根路灯下,这样便于母亲找到我,其实路上这么空荡,怎么还会找不到我?母亲说她希望第一眼就看到我,我当然很感动,但大多也是自己比较有安全感,有很多时候我等着等着就哭了,因为委屈?因为孤单?还是因为害怕?我也说不清,我望着迎面而来的灯光,期待看到母亲的摩托车灯,一次次失望后我也会大发雷霆,我抱怨母亲来的太晚时她总有无数“借口”,她说,“你等我的只是三年,而以后我等你就是半辈子。”母亲总是那么睿智,这本该是让我如同史铁生那样,在此后人生中自己去悟得的道理,她一下子就早早点破了。
那两年等待的时光是漫长的,路灯照亮了一隅黑暗,也照亮了飞蛾扑火的小虫,它们好像睡在暖黄色的天堂里,再也不用惧怕黑夜,只有山脚下的阴霾深得令人悚然,不敢多看几眼。老奶奶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虽然她与我几乎没太多交集,但我总觉得她在那个角落为我制造出一个小小的空间,关于陪伴、宁静与隐忍,就像那热气腾腾的包子,在冬天的寒夜里显得格外温柔,如果没有了那个光亮的小角落,我不知道我的等待该是有多么孤寂。
也是在一个寒夜里,老奶奶因心肌梗塞病逝,第二天全班同学都闹开了花,同学们说这太突然了,怪不得今早她没来卖小笼包,于我而言,心情沉痛大于震惊,想起当晚她很早就挑着担子回了家,路过我时温柔地问了一句,“妈妈还没来呀?”我笑着说,“应该快来了吧!”她挑担子时佝偻的背影是留给我的最后记忆。
时隔现在已将近十年,我很少回想起她来,不知道为什么在吃一碗泡菜米线时突然想起了她。有时与我们平行擦肩而过的人和事,也会像某个角落里亮过的一盏灯,我们借着这微茫的光亮渡过了一段孤单的岁月,此后便成为人生中的点点星光。
好雪片片,不落别处
奶奶最近常唠叨,“大蒜留不住呀,一个二个都不在家里过年。”其实这句话没任何指代的意思,就是说随着开春气候的变暖,大蒜便开始发芽了,颇有种“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意味,南方的冬天艳阳高照,年后就开始迈入春天,不似北方一月底还棉袄加身。在这南方之冬的尽头,我突然想念下雪的天气。
我穿了雪地靴,在草地上慌乱地抓握了一把积雪,我从未想象到雪是如此轻柔与细腻,在那一霎那以至于觉得自己的抓握简直是用力过猛,它们就像是无辜飘落在大地上的白色羽绒,我竟为自己的蛮力感到羞愧。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村上春树对胖女孩的胖有过很多描绘,如“像鲸鱼一样光滑”、“如同全身涂满了果冻”等等,无论这些比喻多么贴切新奇,我还是更喜欢他的那句“她身上的肉,如同一夜之间下了大量无声的雪一样。”胖得无声无息,而又厚重洁白。不只是“胖”可以用“下雪”来形容,那种平凡脸蛋上不经意间的美丽的瞬间用“下雪”来形容也无比美好,如笑起来的浅浅梨涡,月牙般清澈的眼睛,侧脸时微微翘起的鼻尖,或低头时的唇角,长发掠过肩头。雪的美总是有无限的喻体。
那年冬天,朋友约我和她家人去山中游玩,我们在山中的一户农家乐预订了一只羊,打算花一整天时间好好享受下这山中野趣。我们几次迷了路,于是开了地图来导航,这里的村庄名字叫的颇有诗意,“一朵云村”、“碗花山”、“山心头”、“骑马山”,给人无限美的遐思,本打算空闲时来这些村庄山头走一走,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雪来,雪越下越大,路面不一会儿就积了厚厚的雪,我们被困在这户农家乐的小木棚中,烤火、吃肉、看雪、闲谈。事后回想起起来,真是无比悠哉,于是想起张岱的《湖心亭看雪》,诗中云: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饮。余强饮三大白而别。问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此情此景,与那日山中大雪的兴致何其相似,不过古人于舟中,我们于山中的一木屋中,木屋在一个小山谷中,旁边有湖,有树,深林人不知。青春年少渴望雪的浪漫轻盈,如今却向往雪的苍茫寂寥之美,如同这句话所言表的:“世上存在着不能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无法向任何人解释,它永远一成不变,如无风夜晚的雪花静静沉积在心底。”
在大雪飘飞,白雪皑皑中,人们总容易产生一种超然的情怀,电影《情书》的末尾,渡边博子在茫茫雪地中高喊“你好吗?我很好!”这一幕触动了许多人的心弦,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于此也感受到一份悲寂的超脱与释怀。这种超然亦可在中国画中体悟,风雪、瘦驴、行人、窄桥,可访友、可归家、可寻梅、可送别,亦可不知去处,这样一个遗世独立的萧瑟世界,仿佛有一种亘古不变的情怀,洒脱不羁。
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好雪片片,不落别处。
我们为什么要仰望星空
霍金去世了。刚刚得知这个消息时候我反复刷着微博,直到看到了BBC的通告,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在我的印象里,霍金就像一个永生的存在,因为他是唯数不多通晓宇宙深层秘密的人,是物理界的神明,神是不该被死亡毁灭的,但“他竟然去世了”,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此刻我站在这颗蓝色星球拥挤的全人类中为他默哀,同时悲凉的感到:我们失去了在宇宙的黑暗森林中生存下去的伟大向导。
身为一个渐冻症患者,霍金能够将生命延续55年已经是个奇迹。但作为人类的宇宙之光,他多存在一天都会有更多的相对真理被掀开,他的离开终究是令科学界扼腕叹息的损失。因为霍金在宇宙理论上的成就,他的病症往往被人们忽视。他首先是畅销全球的物理科普读物《时间简史》的作者,他统一了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两个相互独立的学说,创立了黑洞理论,他还是人类未来的预言家。除此之外才是一个坐在特殊轮椅上意志力惊人的运动神经元患者。
又因为他非同寻常的经历,他坚强乐观幽默甚至还有些孤傲的人生态度,在这完全没有虚度的55年光阴里,他给整个人类建造了通向更高级世界的阶梯。他曾说“在我21岁时,我的期望值变成了零,自那以后,一切都变成了额外津贴。”而这些珍贵的额外津贴最后成了人类的盛宴,让我们这些蜗居在大气层下面的蝼蚁更清晰的理解了宇宙秩序。
霍金一生都在仰望星空,他是宇宙的孩子,最后也将变成量子散落在星云之中,于宇宙的星系间飞转,他会幸运的穿越黑洞,到达没有物理限定的世界,与光一起自由穿梭在无限的时间里。
这个世界上,有人在仰望星空,就有人在自寻苦恼。仰望星空的始终是小部分群体,大部分人的注意力仍然在自己的生活格局里,对无数个终将在回忆中变得无关紧要的事件痛心疾首无法自拔,或是在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中自暴自弃,或是在别人的评价里患得患失。而此时,科学家却因为发现了宇宙暗黑物质的信号而为之雀跃。
可是,多发现一团星系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能让我离开的爱人回心转意吗?能让我逝去的亲人起死回生吗?能让我变得美丽富有吗?能让我梦想成真吗?在没有智力条件探讨宇宙的前提下,何必自取其辱,倒不如埋头专注生活,在我的小世界里打转。
所以,我们不需要仰望星空吗?
我不这样认为。对宇宙的好奇,对生命的探索,对万物的感受力是生为一个高等智慧生命体应该拥有的,并且是与生俱来的。这与个体生活之间毫无冲突,反而有利于建立更成熟更积极的世界观。
在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劳技课老师给全班留了一个作业,大概内容是把自己对事物的一些理解或疑问写出来。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当晚,不知何来的灵感,在星空笼罩的夜里,温暖台灯的照射下,我看了看窗外,转过头用钢笔抵着下巴思考片刻,便埋头一口气写了几页稿纸。如今仍然能够模糊的回想起当时写了些什么——“我一直想知道宇宙的边界在哪里?宇宙是如何开始的,有多少个宇宙,是否存在外星人,宇宙是不是类似于人类细胞一样的东西,而宇宙外面会不会是更广阔的世界。反过来说细胞里是不是也有宇宙……”那晚,我仿佛感到宇宙的意义变得不那么遥远,世界庞大而没有边际。
第二次劳技课,老师拎着一个作业本站在讲台上,我不禁心潮暗涌,因为那个黄色封皮的本子是我的。老师拿着我的本子很激动,他说“在所有的作业中,只有这篇作业写得最好。她不仅认真对待了我的作业,甚至还让我陷入了思考。这是谁的作业?请站起来。”我从第一排他眼前的位置站起身,他看了看我,有些意外,然后眯起眼睛笑起来赞许的点了点头,说“我记住你了。”
尽管后来我没有再深入思考过宇宙的真相,而我的这些疑问也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不谋而合的是,我曾在很多地方看到很多人与我有同样的问题和同样的理解。而与此同时更多的理论也在试图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我们不知道哪一个理论是真理,就像我们现在看古人对世界的理解会忍俊不禁,而在未来的眼界下,我们所认定的真理或许也是荒诞不经的。但至少我们在尝试去解决这些难题,我们在诠释真理的路上接近真理。
当你了解了这一切,再次仰望星空时,你会觉得自身的渺小是如此明显,这些穿越上亿光年发射来的星光,向我们昭示着宇宙的初始。而我们的银河系只是一千二百五十亿个星系的其中之一,银河系里像太阳这样的恒星足有4000颗左右。如此庞大的宇宙中,人类又算什么呢?在天时地利的条件下,我们复杂的进化是让我们独一无二,还是在星河中更高等的生命体眼里不过是沧海一栗?在这片黑暗森林中,宇宙的无声到底是因为我们的孤独还是因为被规避在不值一提的角落里?
说到底,人类只是惊慌失措的孩童而已。那么站在宏观的角度上,生活里那些微不足道的计较,红尘缠绕,生老病死都不过尔尔,这曲曲一生都只是进化路上一次必要的牺牲。
当你的心中装进了宇宙,也就把自我放到了最准确的位置,多了许多知足,包容和感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些碌碌无为的普通人依然也要仰望星空。从这个角度理解,这大概也就是霍金苦心为普罗大众写就《时间简史》的意义。
与你走在阳光里
早上翻到今天的台历,上面写着春分,啊,已经到了春分,顿时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雀跃,白昼终于可以重新占领它的疆土,一时一刻一分一秒覆盖黑夜的虚妄。在这场博弈中,白棋即将掌控曾经势均力敌的局面走向理所当然的胜利。显而易见的,不言自明的,日子就要长起来了。
尽管这初春的树还是秃的,这初春的江还是固的,这初春的花连影儿都没有,可是所有生命都感受到了,风里携带着不同以往的气味,它让你的每一个毛孔都吸收了季节更迭的讯息,柔而不冽,甘而不涩,似一口微甜的米酒,熏得人不由得想举起杯珍惜时光了。
万物正蓄势待发,正蠢蠢欲动,向一个充满希望的方向迅猛生长。
你即将得到一个最长的白昼和一连串接近它的好时光,你将拥有更多的时间用来享受阳光,就像一年的嘉奖。也许人们爱这春光只是因为可以被阳光长久照耀被温暖温柔抚慰,想让光明赦免这心里的凄凉,想让光明填满这无处不在的寂寞,想让光明把一切红的绿的色彩饱满的美恢复原样。
那些悠闲的人靠在树上,坐在石头上,在云彩底下,在田埂里面,慵懒的夕阳把他们周身烤出了更多的热情,他们要趁着最后一点余晖散尽之前聊够今日的市井故事,他们要在黑夜的手将他们拉回孤独之前,尽情享受这触手可及的陪伴。
与这些徜徉在阳光和温暖里不肯离去的人相比,我想起我的姥姥。在海山一号楼最终被高层建筑挡住了阳光时,便也是我的姥姥最晦暗的时光。
我的记忆里常常出现她坐在窗前盼着阳光到来时的背影。她一声不响,目不转睛的等待着阳光准时从高楼的一侧露出金黄的光线,阳光倏地进入她的眼里,铺满了她的面颊,她回头看了看钟表,像完成了一场仪式般站起身,叹口气说:“还是这个点儿。”
每天11点到13点,阳光会从两座高层建筑中间的缝隙中完成对姥姥房间的短暂照射。其余的时间,是无尽的阴影。她只想抓住那稍纵即逝的阳光带给她的片刻温存。
在这两座建筑建成之前,还要更早的时候,姥姥的房间可以望到很远的中心广场,揉揉眼睛甚至能看到傍晚的喷泉。那时我能从窗子里看到妈妈离去时骑着自行车回家的身影,我和姥姥并肩站在窗子前,我踩在床上,她站在床沿边抱着我的小肚腩,我们一起目送妈妈离开。
白天,阳光把整个屋子粉刷了一遍又一遍。窗台上的金达莱都泛着白金色的光,茉莉的香在透过纱窗吹来的风里似有似无的飘荡。姥爷坐在床边把报纸打开,等他合上时,一日也就要结束了。儿时的记忆里那房间似乎异常的大,我要用好久才能从这头走到那头,可是长大后,那房间就变得越来越小,直到姥爷患病,阳光被封禁之后,那里就生出了一种悲伤。
从姥姥得知一号楼前要建成两座高楼时起,她就变得心事重重,直到这两座高楼像两个威严的法官在高高的宣判庭站起身,宣判了一号楼全部居民的无期徒刑,姥姥也只好低下眉屈服了。其他的居民得到了一些经济补偿,姥姥分文未得也未曾申辩,阳光对她来说是无价的,她就在这间悲伤的屋子里慢慢耗尽了生命。
我始终无法在阴郁的天气下欢畅起来,始终被天气左右着情绪,只有阳光才能让一切变好。如果是这样,那么整日在阴影中过活的孤单的姥姥又该是怎样的凄凉。
只可惜当时我们都未曾理解她内心的挣扎和不甘。以为没有表达就代表相安无事。在她和善的脸上找不到一点委屈,在她一如既往的亲吻里感受不到孤单的倾诉。她只是说:“阳光少了,花都开不好了。”
也许她想说的是:“阳光少了,你们要多回来。”
当我们回忆往昔时,那些植根于记忆深处难以移出的美好都是阳光灿烂的。我宁愿擦除所有阴郁的愁容,只留那些阳光下的笑脸,那么我就会看到我的姥姥我的姥爷在新华书店旁的柏油马路上牵着我的小手,我的眼里央求着一只香雪海,姥姥仍然黑着头发,姥爷腼腆的微笑,我们走在阳光里,满面春风,我们永远走不到未来。
活在梦里的人
海山七楼的老房子要重新出租了,上周末家人约定一起去收拾一下。妈妈问我:“你去么?”我说去。
每次走海山胡同这条路,路过这栋楼我都会下意识抬头看看七楼的阳台窗子,那里曾经站着一个最疼爱我的人。
前些年因为无法控制情绪,我甚至不敢踏入那个熟悉的门洞。但越多年月过去,对那里留恋,怀念的感情便也慢慢淡却,而面对这扇空空的窗子,我渐渐生出了另一种感情——怜惜,我觉得那窗子连同整个屋子都冷了。
我想我大概真正走出了姥姥离开带给我情感上的重创。如今翻阅她的照片我不会再悲伤,只是默默感叹她在我印象里的模样仍然鲜明并未模糊,做了关于她的梦第二天也不会流着泪回忆,虽然每一次的梦境几乎都是她出了远门,终于回家。
用了八年的时间来接受一个人从你的世界离开的事实,但她的余温仍会萦绕一生。
不过对于姥爷,我却没有这么投入的感情。姥爷去世十六年了,我很少梦到他,很少回忆他,印象也越来越不清晰了。
他生命最后的六年是在完全不认识自己的日子里度过的,自从他患上老年痴呆症起,曾经安静温暖的生活也就随之画上了句号。由于老年痴呆症会使人性情大变,他也很明显的暴躁易怒,出现幻觉,把姥姥误认为他的继母,常常没有任何理由就对姥姥破口大骂拳脚相向。
后来姥爷病情日益严重,医生开了镇静药。服用药物后,他的情绪稳定了,但是整个人却随之没了精神,目光呆滞,行动迟缓,每天只是吃东西,睡觉,上厕所,后来甚至失禁。
他曾经是一个因为不堪忍受继母虐待逃离家乡的倔强少年,一名毅然奔赴朝鲜战场的解放军战士,一名坚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一位严谨负责的电影院书记,退休后又成了电影院打更的勤劳老大爷。
却在老年痴呆症的吞噬下,完全无意识的失去了他一生打拼下来的尊严。
我与姥爷从来没有认真的交谈过,等我真正长大懂事,希望跟他了解过去时,他笑着看着我,把我当成了陌生人,已经分不清现实和幻觉了。
我对姥爷的回忆仅剩下幼年时他坐在沙发上读报纸,随口即来的《苏三起解》。野游时他牵着我的小手,我穿着白衣服戴着手表,他穿着白衬衫白裤子,戴一顶白凉帽,我们俩迎着强烈的阳光站在公园的望江楼前,各自皱着眉头拍了一张合影。
仍记得他常常呵斥我们不要在床栏杆上打秋千,他下夜班的时候拎回来的一兜腊肠,他在室内室外永远戴着的军帽,他打更时拎着的黑色皮包,他穿着胶鞋走在沙地上的声音,他的军绿色凤凰二八自行车,他的单人床,他的工作证里夹着的几毛钱。
这些细小的片断,会把后来那个病中的他严严实实的覆盖起来。
这次在七楼,我从妹妹那里争取到了姥爷的笔记本,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想要保存的遗物。这本笔记从53年到62年,也就是姥爷大约20岁到30岁的时候,记录了姥爷的战友为他写的分别赠言,以及后面的工作笔记。
战友们笔下“亲爱的仁传”是一个活跃的,认真的,积极的青年,语气里充满了那个年代高涨的热情,一笔一划间都是当时苍劲有力的青春理想。
而对比之下,姥爷的字写得小巧而精神,笔体成熟又透着可爱,随意间还保留着规矩。我仿佛能从这字里行间看到一个对待工作和信仰都极其严肃,严谨,执着的年轻人。
姥爷的老同事都对他印象颇好,交口称赞,他是大家口中和蔼可亲的“老马头”,是工作时一丝不苟的马书记。也听长辈描述过姥爷年轻时的样子,姥爷的脾气不大好,对子女要求严格,在老姨小的时候,有一次仅仅是因为吃饭时哭闹,姥爷就抓起一只碗扔向了老姨,幸好老姨反应敏捷躲闪了过去才不至被命中。
他也是一个略悲观的人,忧患意识很强,妈妈二十五岁时姥爷就开始对妈妈的婚嫁忧心忡忡,等妈妈嫁人后便催促舅舅抓紧结婚,又仓促的把老姨嫁了人,他不希望生活在不安定中,厌倦了流离的苦闷,所以很怕他的孩子们孤单终老。
安稳的生活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状态。把工资都交给老伴儿,自己留几块钱即可,白天在家里看看报纸听听戏,傍晚去广场溜溜弯,晚上去打更,看着孙辈在膝头环绕,等周末孩子们回来,吃点好菜喝点白酒,甚是满足。
在慢慢走入老年痴呆症的日子里,他并不知道未来的自己将会给家庭带来什么样的混乱,更不知道他会给他的爱人从精神到身体上带来多大的伤害。他一直崇尚的井然有条的生活都跟着粉碎了。
很遗憾,他不知晓我们的成长,甚至也忘记了我们的存在,他常常唤着我们的名字,却不认得我们本人。他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喜怒哀乐,完全无法参与现实的情感。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迷惑不解,对家人视若陌生,只是游走在自己的梦里。
每个醒来的清晨,每遇见一个新人,每一次转念,都是一场新的梦境。他眼前的我们戴着不同的面具,配合他在不同的梦境扮演不同的角色。我不再是他背着下楼的小孩子,时间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春去冬来,花谢花开,都那么欣欣向荣,生生不息,可是他一无所知。
姥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痛苦,虽然有些突然,但也似乎是自然而然的就离开了。只是他的这一场持续了六年的梦,再也无法醒过来了。
妈妈常常回忆起姥爷生命最后那一年的正月初一,那一天,全家人都齐聚在姥姥家等待吃团圆饭。姥爷走到厨房,微笑的看着正在忙碌的妈妈,恍然大悟般说了一句:“呀,这不是我大姑娘吗?”妈妈不敢相信的转过身看着姥爷,回答道:“爸,你认出我了?是我,是我啊。”
他们像是离别了好久终于重逢的父女,妈妈喜笑颜开,眼泛泪花,不愿这一刻残忍的转瞬即逝。而姥爷淡淡的笑了笑,转过身,什么都没说,又一次返回自己的梦中。
惟愿去往天堂的路曾治愈了他的病痛,给予他哪怕一瞬间的清醒,让他能够在下一场轮回之前记得我们的名字。
姥姥
壹
阳光开始慢慢的移动,从木质衣柜上摩挲下来,在红色沙发上停滞少顷,在你不经意的时候就偷偷的溜走了一大截,最后贪婪的在窗台上的君子兰和金达莱上吻了吻,晚风透过软软的纱窗推着金达莱颤抖的回应了阳光的最后一点温存。一寸一寸的,黄色的光渐渐的变得灰暗。影子不见了。一天就这样来到了傍晚。
街上还有着冰棍的叫卖声,装着冰棍的推车用厚厚的棉被包着一箱香雪海,校园里又响起了篮球在水泥地上跳跃的声音。小巷里依然飘着的酒香。
这是大约五六点钟的光景,姥姥要带着我和妹妹去广场了。
姥姥牵着我们俩个,她微胖的身材,一些可爱的皱纹正准备在她的脸庞上攀沿新路,她总是愉快的,眉眼舒展,扁而宽的鼻子,人中很长,所以她的亲吻总是很深。她的手温暖而厚实,握着她的手就仿佛全世界都在小小心窝里,非常安全,非常和平,什么都不会丢,什么都不可怕。
姥姥家离广场很近,几乎天天我们都要去的。
广场上有很多喷泉,圆形的小喷泉和中间的大喷泉。我们总是盯着喷泉看上好半天,觉得神奇,孩子们都在喷泉周围玩儿,我只喜欢自己玩。喷泉看腻了,我就蹲在土堆边儿看蚂蚁,悄悄的跟踪它们,再把他们的窝捣毁,又或者我会把刚刚收集的树叶埋在土里,用玻璃片盖住,再填上土做好标记,总觉得第二年我会来把他们挖出来,像重拾宝藏一样。可是第二年我又长大了一些,早已忘记了去年此时的约定。
那时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腐朽,不知晓万事万物不会永存于当下,是会亡故的,树叶会腐烂,池塘里的小鱼会死去,但谁又会在意呢。
那是夏天的黄昏,最好的时节。
姥姥们的蒲扇在夏日干燥的晚风里此起彼伏的摇晃着,我就穿一个小背心儿。姥姥把我拉到跟前,扇扇我的刘海儿问“叶不叶呀?”我说不热,然后偎在姥姥怀里坐一会儿被其他姥姥笑一笑就又跑开了。姥姥身上有着馒头的味道,我总是忍不住要跑到她怀里耍贱或是讨吻,姥姥总是满足我的。
这世上姥姥永远不会厌烦我,即使我长大了不会如此单纯的依赖于她,但她对我的情感却是始终如一。
姥姥们的笑声在晚霞映照的天空下面淹没在广场喧闹的人群里,却没能淹没我的记忆。
她们坐在广场的花坛边,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聊得差不多了,时间到了,音乐一起,她们就要练功夫。站好队形两只手平行端放于胸前,向两侧伸开再合回,一开一合就是太极的招式。这太极做完需要一个时辰,姥姥们觉得做完了太极一定会身强体健,不会生病,与其说是带着这样固执的信念倒不如说是茶余饭后的消遣。香功成了姥姥生活中的一个寄托,一种信仰。
在姥姥打太极的时候,也是我沉浸在自我与天地之间的时候,那时的天空总是无法言状的大,一抬头就觉得地球就是这样罢。晚霞总是绯红的,鸽子飞出来都是有哨音的。我以为时间是个朦胧的东西,每天都很漫长,我坐在广场的台阶上看着花坛里的花,在天马行空的幻想里,我能把奇幻的人生过一个遍。
可人生?那又是个什么东西呢。
那些街上走的,骑着自行车的,驾着马车的,看着我的,没有看着我的,都是我的配角。姥爷在广场的那边听戏,姥姥在广场的这边打太极,一切都在眼前,没有人离去,我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感觉不到丝毫忧伤。
世上能有什么忧伤,除了可怖的死亡。而死亡又像星空一样遥远,我藏在夜晚窗台边的恐惧远不如眼前一只欢快的麻雀来得真实。
贰
从广场回来已是天黑。姥姥依旧牵着我们两个,还有更多的姥姥和更多的小孩子一起回到海山胡同一号楼里。
一号楼二单元最高层就是我们的家。
二单元都是姥姥曾经住在四合院时的老邻居,胖姥姥,金姥姥,赵姥姥,孔姥姥,还有一楼的组长姥姥。姥姥们那么融洽,从来听不到闲言碎语。或许是姥姥从来不说别人家的事。她多半惦记的是谁谁家的谁生病了。
姥姥是心疼用电的,姥姥家的管灯很少开,只开桌子上一盏小小的秃灯泡台灯,灯泡是红色的。所以天黑了,屋子黑了,姥姥就点起红灯,我们就知道该睡觉了。
姥爷在小床上,姥姥,妹妹和我在大床上,大床是一个黄漆铁床,足够承载我们三个。姥姥会从衣柜里把我们三个的被子抱出来,给我和妹妹铺好。妹妹喜欢贴着墙睡,我在中间,姥姥在床外侧。而我要捏着姥姥的耳垂才能入眠。姥姥的耳垂是凉凉的软软的,让我心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妹妹睡到了脚底下,姥姥已经从早市儿回来了,听得见她在厨房的声音,已经闻得见米粥的香气。
早饭通常是白米粥或绿豆粥,馒头,萝卜咸菜或芥菜咸菜,间或小煎鱼。姥姥是山东人,做面食得心应手,所以姥姥的馒头不用就着菜就可以吃饱。
吃好早饭,悠闲的一天就开始了。如果天气好,姥姥姥爷会带着我和妹妹去楼下的一百商店,新华书店闲逛。如果天气不好,我就在家里摆积木,画画,自言自语。姥爷永远在看着报纸,姥姥永远在缝缝补补,我静静的在时光里玩儿。
座钟在柜子里滴答滴答,它仿佛从来没有告诉我时间是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安静的,从容的,自由的,永恒的。
姥姥家阳台的木门是我的小黑板,我常常在那里写写画画,阳台里有姥姥的酱缸,每每黄豆下酱的时候,姥姥总要让我们闻一闻香不香,我爬到酱缸旁边把头扎进去深深的闻了闻说香呀,姥姥就会拍拍我的屁股说下去吧,然后用捣酱棍捣呀捣捣呀捣,再盖上纱布帘,从纱布帘里透出淡淡的酱香。
挨着阳台的厨房里还有一口缸是腌酸菜用的,每到冬天,姥姥是一定会腌酸菜的,满满一缸的白菜腌在缸里,再压上一块大石头,到了每年的特定时节,家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大人们会轮流抱着我和妹妹在大石头上踩一踩,只觉得那石头凉凉的硌着脚。
姥姥的话很少,记忆中的白天总是安静的。我被姥姥看大到四岁上幼儿园,幼儿园里度过三个季节,冬天还要住在姥姥家。上了小学,放暑假寒假的时候也会在姥姥家,我所有的假期作业都是在姥姥家的桌子上做完的。
姥姥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她是我洁白的天空和闪亮的星宿,她是软软的海洋和无尽的温柔。
叁
姥姥注重节气,注重生日。她每年春节前都会买一本新的台历放在桌子上,然后戴上老花镜饶有兴趣的在台历上标记好我们的生日。每年我得到的第一份生日祝福一定是姥姥的。端午节,重阳节,元宵节,春节初一到十五,每个节气该吃什么就必须吃什么,全是姥姥亲自制作的。
每年端午节的早上,我和妹妹醒来就会发现自己的小手腕上被姥姥系好了五彩绳,红黄蓝绿黑,姥姥把五彩绳拧成螺旋的小骨,非常好看,妹妹还要从被窝里伸出小脚叫姥姥把脚腕也绑上。
姥姥用粳米做的粽子,粽子里面夹两颗红枣,她坐在阳台的小板凳上,脚边是泡好的粽叶和粳米。她用一片粽叶包四角粽子,手法娴熟,轻巧利索。煮好的粽子,要蘸着白糖吃,并且要配上姥姥做的咸鸭蛋和糖蒜才算圆满。
姥姥最喜欢包饺子。姥姥家有一个大面板,有长短各异的擀面杖,每当姥姥要包饺子的时候也是我和妹妹最开心的时候,我们站在面板旁边,只高出一个头来,够着脚想要跟姥姥一起完成这项大工程。姥姥看着我们俩,笑着用沾满面粉的手在我们的脸蛋上鼻尖上点一点,我们也跟着咯咯的笑。“过来按饼儿吧。”姥姥把切好的面疙瘩放在一边,让我们挨个按扁。每次妹妹都是踩着小板凳,我也撸好了袖子,把所有的面疙瘩都拽在自己眼前,一个挨一个使劲的按,按完了还要争先恐后的问“看我按得好不好?姥姥。”“奶奶,你看看我的……”姥姥边填着馅儿边顾及着我们“好,好,都好。”
包到最后姥姥会做几个圆形的,周围捏着褶儿的饺子,像一个小花篮。姥姥说这几个饺子只给你们俩吃,你们俩吃了会越长越高越长越好看。所以我和妹妹常常为了抢这几个圆饺子急红了脸。常常是一盘子刚上来,我们俩就翻着找圆饺子,找到了就直接用小手拽出来吃,边嚼着,鼓着小嘴,还要护着盘子里的下一个,看着对方碗里还剩多少。
每到吃饺子的时候,也是全家最热闹的时候,包饺子就代表着全家人都要回来团聚。越是这样我们吃起饺子就越着急,吃得越多越想告诉大人。
“你看,我吃五个啦。”还没咽下去,五个小手指就伸出来了。
“嗯,真能吃,真听话。”
“我吃第八个啦”
“好,再多吃几个。”
姥姥就在一旁笑着看着我们,全家大小,围坐一桌,热气腾腾的饺子,每个人脸上的满足。这不就是姥姥最朴实的期待吗。
我们是如此圆满,在姥姥厚厚的慈爱里面,温暖的被爱,爱得那么彻底。
肆
姥姥和姥爷都是山东人,两个人通过一张照片相亲结识。姥爷当时已经在东北扎根,而姥姥不远千里辞别父母便也来到了北方,至此一生。
姥爷年轻时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退伍后先后在图书馆和电影院工作,退休后一直在电影院打更,他无论在家里还是外面总是戴着他心爱的军帽,书架上有一个红皮日记本,是他的战友们写给他的退伍赠言。
姥爷将所有的收入都交给姥姥管理,所以姥爷身上往往只带着皱皱的几块钱,夹在他的证件里面。我们总是觉得姥爷吝啬,单独跟着姥爷在外面玩吃不到零食。
姥爷是严肃的,喜欢看报,听戏,他最爱的唱段是《苏三起解》,如果电视里有动画片和京戏唱段,姥姥一定不会理会我们上蹿下跳的挽留,仍然执意给姥爷播好台,姥爷也会满足的坐在电视机前,或是踱着步跟着电视的唱白在屋里溜达,只是我和妹妹跺着脚撅着嘴气到了别处。
他也是慈祥的,有时候半夜回来会带着一兜腊肠,把熟睡的我们都叫醒,姥姥点起小红灯,姥爷小声的跟我和妹妹说“这腊肠可好吃啦,快起来吃。”那腊肠的香味,每一次都能穿越回忆的隧道直达此刻的现实。
记得有一次我和姥爷去学校接妹妹,回家路上我们戏谑着姥爷给我们买冰棍,姥爷笑呵呵的只给我们俩买了一根冰棍。妹妹不高兴了就拉起我的手快走,把姥爷丢在后面,我回头看着姥爷,戴着他的军帽,抿着嘴还是笑呵呵的。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姥爷得了阿尔茨海默症,渐渐的活在了自己的世界,越陷越深,越病越重,对姥姥来说更是混乱不堪。姥爷的性情大变,时常出现幻觉幻听,古怪暴躁,甚至对姥姥拳脚相向,姥姥有时会默默流泪,而姥爷却全然不知,在自己的剧情里扮演着各种离奇的角色,有时会站在镜子前对自己讲话,已经完全认不得自己了。
六年后的一天早上,姥爷突然吐了一口血,褐色的,随即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姥姥哭得很凶,五十多年的风雨陪伴,结局却并不是温馨的甚至是突兀的。
姥爷去世后的几年,姥姥不顾舅舅的规劝执意住在老房子里,她习惯了生活在这里,习惯了这些老邻居,习惯了自己并不在意的孤独。我们渐渐长大,渐渐变得自我,我开始并不是每周都回姥姥家看望她了,但是她每周都会给我打电话问我这周能不能回去,她又做了好吃的。即使去了姥姥家,陪了姥姥一会儿之后,我就会去另一个屋子摆弄电脑,姥姥常常走过来问“累不累呀?”我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回一句“不累。”其实她只是想让我停下来去她的怀里,哪怕只是说几句没用的话。我不再捏着姥姥的耳垂入睡,也变得如此冷酷,从未意识到她对我的需要远远的大于我对她的想念。
每次离开姥姥家,姥姥都要送到门口,我走到楼下,姥姥还要趴在阳台上与我道别,一直站在阳台上目送我到再也看不到的地方,一直就在那里望着,直到我走过前面的楼房挡住了她。每次看到这个场景我都心揪得紧紧。这无数次的离别,每次的忧伤,我却不能满足姥姥的留恋。
姥姥的阳台窗子是伤心的,那扇窗子里是我再也无法偿还的情债。
伍
“马娘”是邻居们对姥姥的称谓。姥爷姓马,所以姥姥嫁给姥爷那天起就变成了马娘。大家都这样叫竟都不知道姥姥的本姓是韩。
“马娘可是个好人呐。”“马娘就像我妈妈一样。”这是大伙对姥姥最多的评价。
那个时期,姥姥住的四合院中有几户挨了批斗。姥姥姥爷都是小户农家出身,幸免此劫。隔壁鹿家的伯伯挨了斗,每天在外面游街示众,回到家,院里的人都不敢接近,包括他的爱人,他几乎成了无家可归没有饭吃的人。只有我的姥姥,她什么都不说,每天都会为游街回来的鹿伯伯做一碗热汤面,亲自送到鹿伯伯家里。几十年后,鹿伯伯已经在哈尔滨安家,成就斐然,然而他最最难忘的还是当年姥姥的那碗热汤面,他一直说姥姥是他的恩人。
大院里的人都喜欢马娘,因为马娘总是温和的,包容的。马娘的馒头好吃,马娘家里最温馨。隔壁家在文革中失去了爸爸的男孩,还有不受妈妈疼爱的二女儿,他们都在马娘家里找到了温暖。
妈妈的同学,舅舅的同学,小姨的同学,他们都把姥姥当成妈妈一样。在姥爷去世的时候,舅舅的同学和舅舅一样系着孝带给姥爷磕头。
姥姥在晚年有很多朋友。除了院里的老邻居外,她还跟中学老师,早市卖菜的婆婆,楼下的水果摊主成了朋友。她走到哪都有人跟她打招呼,姥姥也都热情的回应。隔壁的孔姥姥更是每天都来倾诉半晌,大半是孔姥爷有多不在乎她。姥姥是很多人的听筒,很多人的陪伴。但是她自己却很少表达。
小时候过年,姥姥家总会收到很多礼品,大部分都是邻居和老朋友送的,后来老邻居都相继离世,整个二单元也变得冷清了。但是姥姥包了饺子或是做了粽子,她还是要送给邻居。
姥姥只上过私塾,没有多少文化。她从来不对我们说教,也从来不对任何人做评论。她只是把她自然的善良无声的散发着,像一株茉莉花默默的清香,每一个经过她的人都会受到惠及,而她并不自知。
陆
这天,姥姥穿上了妈妈送给她的粉色小衫,我说姥姥好漂亮啊,姥姥笑了。我说“姥姥来,带上金耳环。”姥姥从柜子里拿出金耳环戴上。我给姥姥拍了一张照片,白发梳得整整齐齐,双眼有神,笑容和煦。
同年,姥姥突发脑梗塞和心衰,导致半身瘫痪。被舅舅接回了家,离开了老房子。
我的天空,就这样摇摇欲坠了。
每次去探望姥姥,她的眼神都一直追随着我们的身影,好像永远都看不够的样子。
她说话费力了,我去亲她,她也只是勉强微微一笑。她对生命没什么欲望了。
舅舅把妈妈为姥姥买的芙蓉放在窗台上,后来姥姥看着开得有些衰败的芙蓉对妈妈说,“我想我妈了,你爸在叫我呢,芙蓉灭了,我也该走了。”
舅舅把芙蓉挪走了。
可姥姥还是走了。
那是一个飘雪的冬天。姥姥窗台上的金达莱,蟹爪兰,南瓜藤相继凋零。
后来,姥姥住在了回忆的永昼。那里永远是夏天,姥姥牵着我和妹妹的手,等着阳光离开老屋的时候,我们要去广场了。
那些丢失在旧年代里的人和事
前几日收到一封豆瓣豆邮,一个陌生友邻想做一个关于亲戚的纪录片,因为看了我的文章颇有感触,想跟我聊一聊亲戚这个话题。我们聊了一会儿,交换了一下看法,很愉快,但是我最终没能答应参加他的拍摄,因为没什么实际素材,也相对注重隐私。
但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主题。
这位友邻问我:“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没有感觉到亲戚之间感情的变化?”我说的确是有的。其实人与人之间一直都在疏远,又何况亲戚。
记得小时候过年大家走街串巷,亲戚邻里都热闹得很,住在平房里,门院敞开,可以随意进入别人的家。除了过年那几天,平常叔叔婶婶也总是见得到的,远方的亲戚也会来看望并小住几日,用傻瓜相机拍几张全家福,冲洗之后还要写信邮寄过去。
在夏天,常常可以看到各家各户,亲戚邻里,一桌切好的西瓜,几张木头小凳子。通红的夕阳下,大家热闹的畅聊各家琐事,孩子们坐在大人的膝头吃着不知是谁家婶婶给的糖果。印象里总是人来人往,笑声不断的。
姥姥在世的时候,大姨姥常常从很远的街区来我们家串门,她高高的个子,说着很浓重的山东话,用发夹把耳朵两侧的头发别到后面。我们都听不懂她跟姥姥叽里呱啦说着什么,大概是家里有了什么新情况,大姨姥就会赶来跟姥姥聊上一天。
姥姥也曾带着我和妹妹去大姨姥家做客,她是姥姥的表姐,是姥姥在东北唯一的亲人,也是姥姥思乡时最大的安慰。姥姥虽然与邻里都相处得特别融洽,但是能够陪她一起说家乡话,且有着共同回忆的只有大姨姥一人。
姥爷过世之后,姥姥曾想回老家看看,在家乡的五个姊妹中只剩下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但是碍于身体的原因一直没能如愿。当年姥姥不顾家人的反对逃离山东那个贫苦的村庄,只身嫁到东北,一直对家乡有着一丝留恋。虽然后来曾带着孩子们回去探亲,但家已在北方,终究是要回到北方的。
有了电话之后,每年姥姥都会给老家打电话问询兄弟姐妹的状况,一根细细的电话线就成了姥姥思乡时唯一的牵连,听上几句乡音就可以慰藉她整整一年。
漫长的岁月里,她渐渐把亲情变成了回忆里的一抹温存,把埋在心里的思念和爱融化给了下一辈。
去年妈妈和舅舅带着姥姥的遗愿回到老家,老家仍旧清苦,大姨姥坐在灶台前烤着红薯,妈妈把姥姥的照片递给她,她看着姥姥老年时的样子,痴痴的喊着“妹妹啊,妹妹。”不觉老泪纵横。
姐妹一别就是半个世纪,再见却是阴阳相隔天上人间。
这大概就是老一辈的亲情了。不管相距几万里,即使时间把黑发挂满白霜,你已经到了风烛残年,仍然是我心底永远惦念的家人。
姥姥去世后,老房子出租了。每逢过年,我们会去舅舅家,大事小情也会在餐馆聚餐。
慢慢的你会发现,小时候,时间就像手里的弹珠任你摆布,长大后,时间却成了一只滚烫的铁球追着你奔跑。大人们变老,我们变成大人,一代消失,一代又继承着上一代,没法停下脚步。
不得不说,我们不像之前那么频繁而紧密的相聚,无话不谈了。我们建了家庭微信群,时常也会在群里互动。聚餐变得形式化,少了一份热气腾腾的轻松自在。有时候妈妈甚至会向我抱怨:“你舅舅在微信里总是只回我一个字。”我知道,她更怀念过去,却对现在无可奈何无力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科技越发展,个体更倾向于自我的时代,即使没有情感上的互动,仍可以从外界感受到愉悦,有太多渠道可以刺激感官,一部手机就可以找到存在感。
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都渐趋疏远的现状下,亲戚之间的淡漠就变得不那么凸显了。而没有老一辈健在的家庭更会因为没有主心骨的凝聚力而各自散落。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牵扯到利益,一言不合,亲人与路人也只在一念之间。
想起这两天一直在看的韩剧《请回答1988》。第一集一开始便吸引了我,四集看下来,我已经明白这部剧为什么获得如此高度一致的好评,一方面是细节处理得非常周到,演员也把年代感表演得十分真实,而大部分原因是生活在那个年代,人们质朴而热烈,真诚又善良的感情。这种感情恰恰是我们这个年代所稀缺的,它像是一支带有温度的箭➹暖化于心,却隐隐作痛。
虽然仅仅过去了三十年,但是我们却能深刻的感觉到,距离那个年代已经太遥远了,遥远得好像只是在梦中经历过。所以很容易为那些丢失的记忆,丢失的人情又哭又笑,又喜又悲。好像有些东西一去不回,有些记忆模糊不清,有些人已经不在眼前。
但是关上屏幕,收起感动,拉回现实,你拿起手机又变成了那个在评论区找快感的无言群众。
如今人们会更愿意享受孤独的自在感,而不愿拥有群体共情。
八九十年代的胡同里,各家做好了晚餐,互相赠送给对方的情景,已经成为历史书下面小字注解的趣味小故事。
虽然很遗憾,但已经拥有这个时代记忆的你恐怕也并不想回去了,不是么。
走吧,去图书馆里看宇宙
第一次去图书馆是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我们城市的图书馆还是一栋较为陈旧的长方体建筑,外观并不醒目,在环岛马路的一侧,挨着公园,只有建筑上方的几个金色书法广告字提醒着,这里是市图书馆。那一年我参加了一个英语学习班,每天放学乘坐28路公交车到图书馆下车,图书馆二楼正对楼梯的一间屋子是儿童阅览室,我常常在英语学习班上课之前到那里读一会儿课外书。
那时去儿童阅览室的孩子非常少,书架里的书也并不多,有《故事会》或是各种画报。夏天的时候日头很长,在阅览室里度过的时光也变得无比缓慢。记得在那里曾经看过一篇小小说,大概是一只小鸽子的故事。当时看得投入至极,怕管理员看到,默默用书挡住眼睛流了眼泪,感动得甚至想把整篇小说撕下来。那个故事保留在心里很多年,后来,太多书本和人群涌入大脑后,故事就这样遗憾的忘记了。但是当时的感情连同图书馆外面的阳光穿过窗子时在小小少年脸庞留下的温存,都还是清清楚楚的。
这不完全是图书馆留给我的最初印象。最深刻的记忆是第一次看到了图书馆的书库。在成人阅览室的里面是一间书库,一个神秘的禁地。那个时候借阅图书都是读者在服务台提供书名,管理员去书库里查找后提供。因为舅舅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我便借机跟着管理员溜进了书库一探究竟。
推开阅览室里间那扇从不敞开的大门,眼前是一个装满书架的昏暗房间,每层书架里都是满满的书籍,直上屋棚,像一座在顶端戛然而止的宝塔。一个管理员如何在这样庞大数量的书籍里找到读者想要的图书呢?我好奇的看着身穿深蓝色大褂的管理员阿姨,她踩上小梯子,够到了一本图书,随即微微笑跳下来,马尾辫一摇,心满意足的把书和我一同带出了书库。那一瞬间她像一个蓝色的神秘女巫。
后来升入中学,学业繁重,再没有心思看课外书,上了大学后有了大学图书馆,更加丰富和便捷,对比之下,市图书馆便相形见绌了。对于图书馆的记忆仅仅留在少年岁月的那几年,恬淡清新神秘古老。而后数字时代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图书馆在记忆里也形容枯槁了。工作后,也未曾再去图书馆,可以网上购书后,连书店都很少去了。
网上购书既便捷又便宜,渐渐我的书架就积满了书籍,我也有十足的底气来肯定这里面80%的书籍是阅读过的。但是后来几年的阅读数量明显下降,更多的时候我在网络上阅读,在手机里阅读,或者干脆没有阅读。最可怕的是,阅读过的书籍,连同内容和人物姓名都已经忘得模模糊糊甚至彻彻底底。一段时间我竟在怀疑阅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如果我的记忆里都不存在这些书籍了,那么这些书架里的书还有什么意义吗?这与那些买书纯粹用来摆设的书架又有什么分别了呢?
阅读的积累当然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塑造一个人的文化品性和审美基调。但抛开为了满足拥有一本好书可以被反复阅读的收藏欲或是为了纪念一本好书曾经被阅读的荣耀,用更为朴素的心态来面对阅读这件事时,我终于发现,图书馆才是对阅读来说最为可靠而实际的地方。
真正的阅读应该属于书籍也属于图书馆。
2014年,市图书馆新馆投入使用,距离我的单位只有步行十分钟的路程。这是那一年最令我大喜过望的事情。这座现代化的新馆,一改旧馆的陈旧管理模式,给了读者更好的阅读体验,有着数字化的借阅方式和更大的阅读空间以及更多的书籍存量。我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这里的常客。
每隔两三个星期我会在午休时间去图书馆借两本图书回来。如今我已经很少买书来看了,只有在图书馆里借不到想要阅读的书时,才会购买。借书和买书的不同在于,读书的积极性有所提升。由于借书有归还日期的限定,在截止日期前把书读完就成了一条隐性法令,而买书的自由性过大,很多时候买完了书没有立即拿来阅读便放在书架里,渐渐忘记阅读也是常有的事。
另一方面,由于是借阅,读书的仔细程度会更高一些。在潜意识里认识到这本书很快将不属于我,我必须将最好的部分留在笔记里,留在精神深处,所以更为珍惜当下的阅读体验,更尊重这本书的内容价值。
有意思的是,我虽然已经对图书馆很熟悉了,但是每次走进图书馆,心里都有一种灵魂被升华,精神被升级的错觉。我对每一个来图书馆借阅的读者都心存敬意,觉得每一个在书架前翻阅驻足的读者都是知音。但更令我敬畏的是这所有的书籍。如果把一整间人文借阅室的书籍读完,会不会花掉一辈子的时间?
我倒想试试看在离开世界之前我一共借阅了多少书籍。
记忆中博尔赫斯在《巴别塔》中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这耸入云端的巴别塔图书馆里,装着无限多的图书。每一本书都是由文字自由排列而成的历史,文字有无数种,排列就有无限,若大海之广博,群星之浩瀚,宇宙之庞大。人类永无法参透。
图书馆的确拥有这样的包容性,我站在书籍中间,两旁的书架伴随我的视线向前延伸。书架里是文字排列组合而成的精彩绝伦的世界,随手一本即是一个宇宙。如果你生在这无限的世界里,又怎能抵抗去探寻永恒的诱惑呢。
这时你的内心一定在说:走吧,去图书馆看一看宇宙。
在你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今早在上班路上遇到小弟了,他睁大眼睛望着我,很吃惊很高兴,眉目舒展,笑容满面,他穿着深红色衬衫外套,里面是白色T恤,小衬衫随风飘着,他好像又长高了,早晨的阳光温柔地打在他脸上,像一棵初春的白桦,抖着葱郁的气息,精精神神的。
我们俩也是好久没见了。我问他干什么来啦?他说考口语。我看他身边好几个小女同学有说有笑,十七八岁青春荡漾的样子,终于不用穿校服,无需埋在卷子里怀疑人生了,各个都满面春风,如释重负的活泼。他急急忙忙的就要跟她们走,没多说,就要跑过去,边跑边回头说:哥,我答得可流畅啦。”
我给他竖个大拇指说:“好!”
小弟在班级里是个活跃分子,人称“松哥”,平时在空间里常常写一些小段子,瞬间就会有几十来个赞,回复也是一条比一条无下限,小弟都接得稳稳当当,丝毫不输。有时候他还会写影评日志或是臆想小说,都非常精彩,又画得一手相当牛叉的漫画,蜘蛛侠蝙蝠侠绿巨人跃然纸上。我常常被他折服,也毫不吝啬没有自知的夸奖他“这么多才多艺,不愧是我的小弟。”
高考第一天,上午九点半,他的QQ空间突然冒出一条信息:“原来作文考的是这个啊,天呐。”
我就知道这小子又在捣鬼,必定有什么机关。后研究发现是一条定时说说。我回了一句:真会玩儿。
当天下午舅妈给我打了三个电话,我接起来,舅妈就问我小弟空间是怎么回事儿,看我点赞了一定知道其中奥秘。我就跟舅妈解释了一下。舅妈在电话那头笑了,她一直没敢问小弟考得怎么样。
直到昨天全部考完,我们才知道,小弟状态很好,很开心很轻松。
人生一件大事完成了,他一定特别痛快。但是他不知道,将来还有好多历练,更多无奈在等着他,直到后来都不记得高考后到底有多轻松了。此刻的他只想放开自己,去追逐那看不见边际的青春和充满诱惑的未来。
他也不知道,今早我穿着运动服,站在镜子前时恍惚觉得自己还拥有青春,可是看见这群孩子远去的身影,我回过头才发现,往前走的不再是学校,也不再是二十岁。是一腔的羡慕和一望无际的时间海。
而正值青春的他们,尚不知这美好的时光将在多年后的回忆里变得模糊而感伤,也不知道它短暂得来不及抓紧。
一个朋友说:“青春的时候你自己看不见青春,你看见青春了青春已经不在。”
仿佛昨天我还在决定命运的那场考试里奋笔疾书,我的妈妈也在场外那样焦急的等待,可是一瞬间回到今天,我已经身为人夫,懂得保留一份安逸,不再为了命运拼尽全力。
青春仿佛是散场了吗?
又仿佛没有,我们怀念着青春,同时也不愿意舍弃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所以虽然在生活里苟且着,却仍然眺望着远方。殊不知那远方的终点就是我们内心那个似曾相识的少年。
这对青春的坚守,是内心倔强的信念和对命运的负隅顽抗,是每一次面对打击时不服输的心气和快乐降临时最原始的躁动。
仍然会在听摇滚时汗毛竖起,仍然会在球场上汗水挥洒,仍然要淋着雨大声唱起歌,仍然拥有那些不变的友情。只是不会再有洒脱的放弃或是毫无顾忌的追求。不会再在课堂上听一节枯燥的物理课。不会因为一个姑娘的微笑在操场上狂奔,也不会因为一个男孩的忽视在校园的榆树下暗自流泪。
已经走过了真正的青春,如今只能把青春当做一个形容词了。
这个世界的主宰在慢慢变换角色。年少时,当我站在世界中心,放眼望去,一切都在狂妄的生长,而我只是刚刚开始。如今我站在混乱的人群中,穿过拥挤的人头眺望远方,才发现,我在狂妄的生长,他们只是刚刚开始。
我依然在理解这个世界,融入这个世界,渐渐变得温和而沉淀,但内心依然有一团不灭的火焰。
那里住着我永恒的青春。
感谢我曾拥有的青春,感谢那些不羁而倔强的岁月,它让我成为现在的自己。我将用一生去祭奠它,用青春的名义来捍卫纯真。
时间的盛果
上周末的一个下午,出门回家想绕湖边的路。那天的天空非常亮堂,湖边人很少,几个老年人在单杠上压腿,边扶着腿边相互攀谈,两个少年赤着胳膊在旋转铁棍,铁棍在臂间上下摆动,速度很快且有模有样。湖面虽然有些松动但仍然结实,冬天搭起来的冰滑梯已经融化了,没有坐扒犁的小孩子,没有广场舞,没有练嗓的。竟有些惬意的安宁。
从台阶上走下来,就看一位老人在平台上打太极。我兴致一起加快脚步走到离他近一点的地方,驻足观看。老人身着宽松的练功服,膝间绑着护膝,白发飘逸,身手极佳,整套拳法行云流水,动静相宜,颇有韵味。我突然联想到了李安的电影《推手》,里面郎雄饰演的老爷子也打得一手好太极。正是那空灵的太极奠定了整个影片沉稳洗练又颇具力量的氛围。
我情不自禁把老人的功夫拍了下来。等他停下后,走过我身旁,我发自内心的向他赞美了这套漂亮的拳法,老人对我说他今年已经六十八岁了,练功十余年。想必这一招一式仿佛与风的一场博弈,全是时间的盛果。
旁边练棍的少年对老人说了句:“我走了,师父。”才知,这几个功夫了得的少年是老人的弟子。阳光从薄薄云层弥漫过来,几片树叶从脚边划过,我抬头看看天,只觉像身处在一场武林的电影里,十分应景。
人至老年,如果悠然自得,兴致仍在,也该是一份甜美人生吧。如此,对时间的惧怕就会减少几分,甚至会对那终将到来的暮年之美也会有所期许。如同这位太极师父,十余年专注于拳法的练习,甚至将其延续下去。生活中最好的状态就是在走向时间尽头的过程中,还能够与毕生所爱携手并进,岂不是幸事。
酒越沉越香,也在于一个懂得品尝的同伴。
前一段时间,妈妈收到一幅退休老领导亲自书写的字帖。字帖上写着:“在高处立,着平处坐,向阔处行,存上等心,结中等缘,享下等福。”行书写得极为洒脱,装裱严谨,二十四个字错落有致,很有深意。
写这幅字帖的老人已经八十多岁,老伴儿去世几年后,通过相亲认识了现在的爱人,两个人一见倾心,相谈甚欢,很快便领证结婚,还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小型婚礼。婚后两人常常出双入对,非常甜蜜。妈妈说,她从未见过老领导有这般幸福的表情,也从未与前妻展示过这样的亲昵。那日妈妈目送他们离开时,两个人手挽着手,相互依偎的背影颇让人感慨。
时代的包容性让人不再对这样的结合感到诧异,反而为他们的幸福感到欣慰。打破时间的桎梏,梦想和爱情不再战战兢兢。走出社会标准强加于内心的栅栏,是一片广阔天地。
齐白石虽七岁学画,但大器晚成,摩西奶奶76岁开始画画,80岁开个展。遗憾吗?不,恰到好处正是时候,是晚年的心境造就了晚年的盛景。时值黄昏,在繁星璀璨之前更要努力绚烂整片天。
妈妈很快就要50岁了,有一天她对我说要去老年大学学习舞蹈和古筝,问我可不可以。我看着她笑着说完全可以,我全力支持,遂很快为她买了舞蹈服,恐怕接下来还会有古筝声声破西窗呢。晚年生活也同样需要情调,她配得上这样的景致。
当我们把骄傲和倔强放一旁,就会冷静的认识到长辈针砭时弊的处世之道确实是一针见血的。一个理智的年轻人到了老年,在看透人世沧桑后便成为一位智者,老出了令人尊敬的姿态。他更像一本读到最后才领悟真理的故事,寓意深长。
所以,每个年龄都是一个全新世界。每个新世界都有他新的美。
现在我并不惧怕衰老,尽管有朋友说我没有十几岁时那么清纯了,是啊,我曾拥有大把清纯的早晨,但现在我享有的是深沉的午间,这是少年无法感受的世界,她同样开着花,而且花期要更久,香气更醇厚。而那阳光灿烂的早晨便成了曾经拥有的一个梦,仍在记忆里绽放。就像一个老人对她的好友抱怨道她的双眼皮已经垂成了单眼皮,她的好友说:“至少我们曾经拥有过美丽的大眼睛,曾实实在在的美过,并不遗憾。”
在时间面前,没人能阻挡你内心的倔强。
走过天真烂漫的雏菊,看过仰面微笑的向日葵,也路过安静美丽的玫瑰,当河流山川踏尽,阳光雨露浸遍,在春末的山野里冷静而优雅扶在枝头的梅花,才是你。
你一直保持着永恒不败的姿态,融进夕阳。
王轩
鼻腔里充斥着生活垃圾和臭水泥土的腥味,风不大,却让我指关节处的伤口阵阵刺痛,我艰难的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嘴边有些咸,我舔了舔嘴唇并吐了一口唾液,里面混着血丝。回家的路上,王轩的背影越来越远,拐进了一条小路不见了。
我被揍了,揍我的人是王轩。我想我知道他为什么只揍我一个人,因为昨天的那帮人中我最瘦小,最容易欺负。我觉得非常委屈,昨天那帮人用棍子抽他,用脚踹他,可我只不过是将他的书包扔了,结果他今天只揍我一个。
但我并不恨他。
我一步步往家走,手上的伤口血流不止,我只能用力按住。王轩的家离我家不远,都在小镇的东边,我算不上认识他,据说他脾气异常暴躁,一点点小事就和别人动手,上次他班里一个胖子用圆规戳了他的书包,他当时凶的像只豹子,甩出板凳重重的砸在胖子的背上。从此以后大家都说他有狂犬病,人人都不愿靠近他,老师更没有一个愿意管他,生怕他真的有病把自己给传染了。他似乎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人来学校然后一个人离开,大家也不觉得他可怜,都抱着一种他活该的心态。
就在昨天傍晚,我路过他家时,远远发现他被一群人堵在家门口。我很好奇并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我看见我的发小阿亮也在这。我拍了拍阿亮的肩膀,阿亮回头发现我在后面,他缩起肩膀一把将我拽到旁边,小声的跟我说“你赶紧走,我后悔来了,那帮人全是疯子。”
我还没有摸清楚什么情况,忽然那帮人里有个人回头了,他看了看我跟阿亮,嘴里呢喃着“又来一个小鬼”,说完那帮人都望向了我和阿亮,我感到一阵心悸,“完蛋了已经没法跑了”阿亮冷冷的说。“来,那个刚来的小鬼,你过来。”我愣住了,头皮有些发麻,不知道接下来他们会让我干什么。阿亮推了我一下,“快过去,按照他们说的做就好。”
我犹豫着走向前,看见了蹲在门口的王轩,他低着头,背后是紧闭的家门,他的脸上很脏,像是抹了一些自行车链条上的黑油。他一动不动,怀里抱着一个蓝黄色的书包。
高年级的人突然递给我一块大石块,我一脸茫然,接着他说“你把那畜生的书包给我弄过来,他要是敢动你,你就用这石头砸他。”
“为什么要拿他书包?”
“我跟你讲,他是个小偷,书包里有偷来的钱,行了吧,快去!”我右手握着砖头,一步步走向王轩,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天已经暗了下来,耳旁是呼呼的风声,我站在王轩面前每一秒钟都恍如隔世。突然王轩抬起了头,一双猩红的眼睛,眼眶中如有洪水汹涌,他的目光更像是一把仇恨铸成的匕首,直刺入我双眼,我不敢再看。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我身边飞驰而过,猛的冲过去将王轩扑倒,我一看是阿亮!“快拿他的包,快阿!”阿亮痛苦的和王轩扭打在地,我头脑一片空白,右手的石块滚落,我飞奔过去一把扯住书包的肩带,用尽全身力气一扯,全然不顾王轩紧紧勾住书包边缘的手,此刻的我仿佛一个暴徒。书包高高地飞起,那帮高年级的人也抬起了头,像是观望一个在空中的玩具,等着它坠落。好像一切都没有了声音,我只看见阿亮痛苦的表情,王轩挣扎着,吐露绝望的双眼,以及高年级那帮人戏虐的笑容。
那书包落下了,落在了鸡圈里。
“嘭!”阿亮被王轩推开,后背重重地撞在门上,王轩疯狂地冲向我,一把将我推倒,我一屁股坐在石子上滑行了一段距离,双腿被锋利的石块割破,疼痛难忍。
王轩跳进了鸡圈,全然不顾那些恶臭的粪便,他将他的书包拾起,护在胸前,他埋着头,就那样站着,无声地抽泣,眼泪涌出,在他脏兮兮的脸上冲出了一条条沟壑,高年级那帮人忽然吼道“这畜生敢动手,给我打!”
我惊愕地望着这一切,那帮人一脚将王轩踹倒,王轩在鸡圈里滚了两圈,那些人踹不到他了,于是用棍子抽他,阿亮艰难地跑到我面前,“别看了,赶紧走。”王轩无力反抗,只能紧抱住那书包,蜷缩在肮脏潮湿的鸡圈里,他是如此可怜,以至于连哭都不敢发出声音。我突然对我面对的一切感到可怕,那些高年级的人,他们早晚要弄出人命。“我说吧,那帮人是疯子,我们得赶紧走。”阿亮和我互相扶着便往回走。回到家后我久久不能平静,想着王轩应该不会善罢干休,他一定会将那些高年级的人揍的头破血流,我不知为什么,我希望王轩能够教训他们。
想到这我冷笑一声,风还在刮,按住的伤口已经结出了血块。王轩最终竟选择揍我,我认了,但我却失望不已,我认为他是个怂包。
我拐进了那条小路,我终究还是要路过王轩的家。他家门开着,一盏昏黄的老灯发出黯淡的光,无力照亮整间屋子。看来他的父亲在家,倘若昨天他父亲就在的话他就不会被虐待了。我这么想着继续往前走,忽然一声蛮横的吼声从他家里传出,
“对面他家的鸡呢?”
“我不知道”
“再说你不知道?你个畜生是不是偷别人鸡卖钱去了?啊?”!
“我没有!”
一声声沉闷的吼声像一头头刺毛野猪,从他家昏黑的屋子里仓惶逃出,撞的我胸口发疼。我凑近的看,他父亲突然抓起桌上的水杯,用水杯的底座狠狠砸在王轩的头颅上,没有声音,王轩还未来得及说出口中的话,他的嘴大张着,径直倒在地上。我惊愕不已,大声喊着“王轩!王轩!”
他的父亲发现了我,转身缓缓移动到门口,他漆黑的眼眶像是一口深渊要把我吞没,他的手中还握着那只水杯!我双腿发抖,想逃却怎么也迈不开腿,他的父亲此刻就是一个残暴的魔鬼!
“嘭”一声关门声,结束了,我不敢相信我看到的,王轩怎么样了,我不知道,我瑟瑟发抖,像从领口灌进了一桶冰水,冰彻透心。王轩没有偷鸡,我知道的,那些鸡昨天都被吓跑了,王轩也不可能偷钱,我也知道,昨天那帮人离开的时候根本没有去翻王轩的书包,可我知道又有什么用呢,我哭了,我的脸是干净的,泪水不能在脸上冲出一条条沟壑,但是我的内心却在此刻沟壑纵横,没有人会相信他!
我哭着往家走,带着手指上被王轩划破的伤口,路两旁冒起了烟,不知道谁家在烧麦秆,黑烟像一个庞然怪物,笼罩着这里,我加快脚步,却怎么也走不出去,只能不停咳嗽,不停擦着眼泪。
第二天到了学校,我路过王轩的班级,向他们班的人打听,结果那人告诉我王轩没有来学校。等到放学,我便跑到他家门口,发现他家大门紧锁,窗户里黑漆漆的,仿佛连光线也不敢进去,夕阳下,红砖砌成的老屋在风中不断叹息。两天后,依旧没有他的消息,后来据说他转学了,也有人说他辍学了,他就这样走了,一切还是那么平静,像是他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大家下课聊天聊着周杰伦,聊着科比,吃饭时聊着家庭作业和期中考试,他甚至从来没有出现在我们的谈话中,他消失了,我想,就像那会儿他的母亲从我们镇子里消失了一样。
后来我偶尔会想起他,那个矮小精瘦,却布满伤痕的人。还有他的书包,蓝黄相间非常土气的书包,可那对他而言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让他奋不顾身的护着,我想,那应该是某个重要的人留给他的吧。
食堂众生相
几乎每天中午我都在单位食堂吃饭,食堂的好坏暂且不论,大厨也总是一副铁面无私的脸,但毕竟每天都有一餐荤,我对此仍然表示全力满意,没有异议。
时间长了,对来食堂就餐的工作人员都混了个脸熟。加上我吃饭的时候喜欢看看这看看那,一幅食堂众生相的图景每天都在上演,我看得津津乐道。
吃的境界。
老邹在我隔壁单位,河南人,操一口标准河南普通话,军队退伍转业,但是整个人完全没有军人气质,他个子不高,走路很快且毫无声响,像一只悄声悄气移动迅速的方形猫鼬,他遇到什么事儿都笑呵呵,每天都会听到他那标准呵呵呵的温柔笑声,路过你身边还会特意哼两句,多少有点热情过度。
每天中午老邹必须要睡午觉,屋子里没地方就睡在大厅长椅上,长椅上没地方干脆睡到柜台上。他把袜子脱了,盖一张印着小熊维尼的毯子,因为柜台不够长,毯子不够盖,总能看见一只裹好的身体,两只脚丫子自然而然悬空在外,人已经心无旁骛的“鼾”然入梦了。
老邹的老伴儿是卖菜的,他每天总会早早起床去很远的郊区进菜,很辛苦,往往不吃早餐就来上班了。
所以说到底,老邹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吃。可能是因为没吃早餐的缘故,他是我在食堂观察过的就餐人员中最能吃的。他往往晚一点来食堂,当时排队的人已经不多了,他会把当日的菜品无一遗漏的打入餐盘。餐盘一共五个槽,其中一个槽是放饮品的,但是对他来说这五个槽连放菜都放不满,饮品槽简直就是形同虚设。所以他必须来回走两趟,第一趟把餐盘放到餐桌上,然后对目瞪口呆观摩他餐盘的四邻呵呵呵微笑三声,下一趟再打一碗粥或豆浆回来,然后坐下来欣赏自己伟大的作品三秒,开始吃。
老邹的餐盘重量如果上秤量的话,应该是我的三倍还多。他打的菜和饭都是混乱的放在一起,他把它们垒成了一座五彩缤纷的饭山,完全看不出底下还有隔槽,给了大厨巨大的面子。如果拿我的餐盘与他的放在一起对比,我会觉得自己瞬间像个英国贵族,装腔作势,吃的实在小家子气。
这上不封顶的一盘食物,你在想他是不是狼吞虎咽的吃完呢?不。老邹吃起饭来是相当悠闲和极其认真的。他的饭不是普通的饭,就像是艺术品。每一粒米,每一块肉,每一根青菜,都是绝世珍宝。要慢慢细品,进了胃入了肠,被各种酶分解掉,那就是一身的蛋白质,厉害得很。他吃得很慢,我从来没见他在我之前吃完。每次我端着空餐盘路过他身边的时候,他不是在品着一只骨头就是在细细嚼着一口饭,望着前方目空一切得道成仙的样子。
他已经吃出了一种境界,把食堂吃出了天堂的味道。
其二 食堂江湖
向哥是楼上单位的,不论什么季节都只见他穿一件短袖T恤。屋里屋外都是如此。即使是寒冬腊月,从室内到食堂那一段路也是极为冻人的,我们临出来时都要在工作服外面套一件羽绒服,边喊着真冷啊边急忙忙的跑进食堂,回头看向哥,还是一身短袖,慢悠悠的踱步。他就差拿把扇子了。
“向哥,你不冷啊?”我们问他。
“冷啥呀,我还热呐。”向哥不慌不忙的笑。
“冬天你都这样,那你夏天穿啥呀?”
“……”
向哥对食堂向来不满意。但是他又每天都能占据最有利的餐桌。看到我们迟迟来了,他会得意的对我们说:“我这桌子,我不来都没人敢坐,这就是我的桌。”的确,向哥在食堂吃饭的日子里,我们从来没有无座的忧虑,他坐拥那张中间排倒数第二行的六人桌,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他像一个江湖侠客,霸气自在,不知不觉的就统领了自己的地盘,让其余的食客望而生畏,自动隔绝。
与老邹相比向哥每次都盛很少的菜,边吃边说,这菜做得太差劲。这豆角怎么能这么做呢?这菜是要齁死谁啊?是不是又换师傅了?下回咱们出去吃。
可是下回他还是第一个坐在老位子上。
向哥吃饭特别规矩,每次吃完的餐盘都像没吃一样,餐盘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剩菜。他不用食堂的餐纸,自带纸巾,吃完还会把自己那部分的桌子擦干净。尽管什么都没有,他还是要擦一擦。
后来向哥被调走了,不在食堂吃饭了,我和另一些小伙伴组成了铁饭友联盟,以保证永远有盟友给我占个座。但是总还是有点怀念向哥在食堂一人逍遥坐,力压众食客的情景。
可惜我是个怂货,在食堂这个江湖里,我从来不是一个独行者。
其三 食堂哲学
在食堂吃了这么久,大家基本上都对彼此有了初级认识,这个阶段就是——这人我见过。
有时候在外面遇到仅仅食堂里见过的工作人员,还会相互打个招呼,对方对朋友介绍说“那是我们大厅的,一起在食堂吃饭。”
一些天性热情的人,几乎是因为一顿食堂同桌的情谊就跟你混成自来熟了。这是我这种慢热的类型难以想象的进度,但是我很喜欢这样的接触,让我很放松。
一次在食堂吃饭,我和饭友坐在四人桌里,对面是一个其他单位的大姐,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的具体单位和姓名。吃着吃着我们就聊到了一起,大姐告诉我身边的小姑娘要努力学习,尽快考上编制,临时工是没有尊严的。
她很认真的看着我们说,“听姐姐一句话,在体制内就要懂得体制的规矩,别嫌严,到哪里都是一样的严格,不能存在侥幸。年轻人呐,这都是没办法的事儿。谁让你在体制里赚体制给你的钱呢。”
虽然我当时已经吃完,我还是托着下巴看着她一直听。大姐接着说:“我现在就想退休,退了休我就好好玩儿去。”说到这儿,饭友吃完欲离开,我却没听够,大姐笑着说了一句:“行了,下课吧。”这一席食堂哲学课便暂告一段落了。
还有一次在食堂聊得尽兴,但是又吃完了,我和饭友打算起身送盘子离开,同坐的老大哥挥挥筷子笑着说:“以后,应该给食堂立个规矩,一桌只要有没吃完的,都不许走。”
食堂就像一个小社会,对于每个绷紧了一上午神经,伪装成教科书一样的人来说,在吃饭的时候都是最愉快和放松的。这个小社会的环境并不复杂,没有险恶和陷阱,没有猜忌和背叛,呈现的是人类最原始的情感,就像老邹对食物的尊敬,又像向哥对菜品的苛求,还像大姐流露出的心愿。这一切都是本性的体现。
我在想人们为什么这么崇敬吃。或许就是因为吃的时候,人是最单纯的。
想起一位作家的家
快要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家搬到了楼房,我们家住在六楼,三楼住着一位作家,他的妻子和女儿。
作家到底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憋在家里写字的吧,小时候的我想。
有一次,忘记什么缘由了,被爸爸牵去了他家。一进屋,我就惊呆了。他们家大屋一整面墙都是书。我没有一丝防备,也没进过这样的房子,更没见过这么爱书的人,毕竟我爸爸热爱打麻将,舅舅喜欢看足球,老叔喜欢搞机电,周围的男人都活在粗犷的现实里。
而他,站在他满是书籍的房间里拍拍我的头对我笑,屋里虽然有些晦暗,仅有的阳光照在书架上,暖融融的,他像是活在与我们不一样的世界里。
我对眼前这个瘦瘦的男人油然而生了一丝莫名其妙的崇拜。
小时候的我是个有点蔫坏的孩子,喜欢往楼下扔东西。尽管妈妈说过我很多次,我还是觉得这事儿超刺激,扔扔,疯狂扔,扔香蕉皮啊,呲水枪啊。有一次,我的油笔芯没油了,妈妈站在阳台上,我挤过去就是一扔,正要往回走,以为妈妈要说我,结果只听妈妈低头在道歉:"哎呀,对不起啊,孩子不懂事儿,瞎扔。"
我又挤过去一看,三楼的作家正趴阳台上吃饭,而我的油笔芯正正好好不偏不倚大头冲下的插在了他的饭碗里。
他抬头看见妈妈和另一个紧张探出脑袋的我,笑着说了一句:"没事儿没事儿。"
我嬉皮笑脸的赶紧缩回来,等着妈妈的训斥。
但是我对他的好感又升级了。当然也仅仅是一点点的不明缘由的崇拜,那时候的我更崇拜周润发,刘德华。我贴在书桌前的画像终究比一屋子书要更让我着迷。
如今,作家早已搬走。据说离了婚。现在应该也是个六十多岁的人了。不知道他还写不写东西,书是不是更多了。
十几年过去,我也拥有了很多书,但永远装不满一面墙,甚至有些书买回来还没全部看完就被插在了两本老住户的中间。抬头望去,王小波《白银时代》的塑封几年未拆。几次想重读房龙的《宽容》也未成行,它仍然躺在原地嘲笑我的懦弱。
我感到惭愧。
其二 我的书柜
记得豆瓣有一个小组,名叫"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真是太形象了。尽管我书架上除工具书外百分之八十的书我都读过,但真正走心且一旦提及便欲罢不能的却没留下几本,更多的成了名义上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地基,况且华不华还要另说。但书,对我来说始终有着一种非凡的诱惑。
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妈妈送我的《卓雅和舒拉的故事》,当时因为看得实在入迷,写作业的时候还要放在抽屉里偷偷的读。那个年代,读课外书就像现在读订阅号刷朋友圈的功能。令人好奇的并不是朋友们在做什么,这个世界怎么了,鸡汤有多难咽,而是单纯在书里寻找天外之天。
很多时候当我们读完一本书你会对作者肃然起敬,不仅是文笔,更多的是构思和想象力。他达到了一个普通人无法达到的层次,甚至可以用人类之上的视角来戏谑人类,不亚于肖邦做出一首绝世精湛动听的《夜曲》。
在知乎里有人问怎样评价《百年孤独》,我回答:
不管你在开始对这部著作有多少畏惧,对这个家族的冗长反转的姓名有多少抵触,请你耐心读下去,慢慢梳理,哪怕脑洞不够大往前翻两页核对一下是哪一个人,都千万别放弃。
到最后的最后,最高潮的尾声,当你合上这本书才发现你做了多么伟大的一个梦。干了多么勇敢的一件事。你读完了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
当你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你对自己甚至会油然而生一种爱恋。你成了作者,导演,演员,观众。你自己亲自参与并完成了一部逐字逐句细细品味的巨作,这就厉害了。
现在的世界将平常的一切夸大,复制,反而失去了朴素想象力。像是无数个安迪沃霍尔的画作,或者一个无限循环的GIF摆在你面前。
不过没什么办法,往往举起教鞭的人也并没有把课备好。大家都适应了时代赋予我们的糖衣炮弹,没资格说糖不够甜。
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适应不断玩花样儿的新欢同时,强迫自己还去爱着那完美的旧爱,书,毕竟还有油墨的芬芳和动听的翻响。
相必,那位作家也会偶尔晒个朋友圈,但那一屋子的书才是他午后时光的最佳伴侣。
秦生
我第一次见秦生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少女。彼时在十一二月,漫山遍野都是野菊花。秦生蹲在地上,提着竹篮,说是要采野菊花。
“秦生,你为什么要采野菊花呢?”我父亲问她。
“听村里老大夫说,野菊花可以治疗失眠。阿爹最近常常睡不着,我采来做成枕头,阿爹枕着就能入睡了。”秦生拿着一大把野菊花,在漫遍金黄中说道。
我们走过后,父亲给我说,“秦生是个好姑娘,很孝顺,可惜了。”
“为什么可惜呢?”我问父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