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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本·谈美(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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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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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朱光潜

更新时间

首发时间2023-06-01 20:56:26
更新时间2023-06-02 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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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

附录 近代实验美学

 

一 颜色美

拿科学方法来作美学的实验从德国心理学家斐西洛(Fechner 1801~1887)起,所以实验美学的历史还不到一百年。这样短的时间中当然难有很大的收获,不过就已得的结果说,它对于理论方面有时也颇有帮助。理论上许多难题将来也许可以在实验方面寻得解决,所以实验美学特别值得注意。我们在以下三章中约述近代美学对于色、形、声的实验。

实验美学在理论上有许多困难,这是我们不容讳言的。第一,美的欣赏是一种完整的经验,而科学方法要知道某特殊现象恰起于某特殊原因,却不得不把这种完整的经验打破,去仔细分析它的成分。譬如一幅画所表现的是一个完整的境界,它所以美也就美在这完整的境界,其中各部分者因全体而得意义。实验美学格于科学方法,不能很笼统地拿全幅画来做对象,须把它分析为若干颜色、若干形体、若干光影,然后再问它们对于观者所生的心理影响如何。但是独立的颜色、形体和光景是一回事,在图画中颜色、形体和光影又是一回事。全体和部分相匀称、调和才能引起美感,把全体拆碎而只研究部分,则美已无形消失。总之,艺术作品的各部分之和并不能等于全体,而实验美学却须于部分之和求全体,所以结果有时靠不住。把全幅画拆碎而单论某形某色以寻美之所在,也犹如把整个的人剖开而单论手足脏腑以求生命之所在,同是一样荒谬。因此,文学家和艺术家们听到心理学家们把文艺作品拿到实验室里去分析,往往嗤笑他们愚昧。在他们看,文艺作品都带有几分飘忽的神秘性,不是科学所能捉摸到的。拿科学来讨论文艺,好比拿灯光来寻阴影。

第二,个个人不一定都知道什么叫做“美”,但是个个人都知道什么叫做“愉快”。拿一幅画给一个小孩子或是一个乡下人看,问他的意见如何,他说“很好看”。他所谓“很好看”就是指“美”么?如果追问他一句“它为什么好看?”他说:“我欢喜看它,看了它我就觉得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都是指“愉快”,他看得很惬意,所以就说是“美”。心理学家的毛病也往往就在不分“美”与“愉快”,所以在实验时不问:“你觉得它美么?”只问:“你欢喜它么?看见它觉得愉快么?”本来一般人不明白“美”和“愉快”的分别,你就是问到美不美,他心里也还是只想到愉快不愉快,所以心理学家就是换个字样来问,也并无济于事。美感虽是快感,而快感却不一定是美感。实验心理学只能研究某种颜色、某种形体或是某种声音最能引起快感,却不能因而就断定它就是美。如果他这样断定,他就不免堕入“享乐派美学”的谬误了。

我们研究近代美学实验时,心里应时常记起这两个要点。在我们看,近代许多实验都忽视了这两个要点,所以它们的结果对于普通心理学虽然重要,而对于文艺心理学则只能供给一点聊助参考的材料。

我们先讲颜色。在图画、服装、器皿和自然景物之中,颜色都是很重要的成分。近代画家对于颜色和线形的重要争论极烈。佛罗伦萨派颇重线形的布置,以为图画的要务在制图;威尼斯派和印象派都偏重颜色的配合,以为图画的要务在着色。颜色所生的影响随人而异,甲欢喜红色,乙欢喜绿色,各有各的偏好。这种偏好是怎样起来的呢?颜色心理学所要研究的就是这个问题。概括地说,颜色的偏好一半起于生理作用,一半起于心理作用。

生理的组织不同,颜色所生的影响也就随之而异。同是一个颜色,合于某个人、某民族或是在某年龄的生理组织,不必合于另一个人、另一民族或是另一年龄的生理组织,所以甲欢喜它而乙嫌恶它。从前心理学家大半以为颜色的偏好全起于心理的联想作用。例如红是火的颜色,所以看到红色可以使人觉得温暖,青是田园草木的颜色,所以看到青色可以使人学得平静。这种联想作用我们在下文还要详论,它自然可以解释一部分的事实,但是有些颜色的偏好却与联想无关。初出世的婴儿没有多少联想,可是他对于颜色也有偏好。据拉塔(Latta)教授的实验,有一个生来盲目者后来经医生施用手术,把障膜割去,第一次张眼看世界,见到红色就觉得愉快,见到黄色就发晕。这决不是联想作用可以解释的。动物对于颜色也有偏好,阿米巴避红光不避绿光,就是一个好例。有一位科学家曾经用同数蚯蚓摆在中有一孔相通的两个盒子里,一个盒子含红光,一个盒子含绿光。他每点钟开盒检点一次,发现绿光盒的蚯蚓逐渐爬到红光盒里去。他又用同样方法证明蚯蚓欢喜青色甚于欢喜绿色。这样低等的动物在生理方面都有适应颜色的生理组织,在人类自不用说了。

剔红赏莲图圆盒 (元)张敏德

据一般实验的结果,儿童大半欢喜极鲜明的颜色,红、黄两色是一般儿童的偏好。实验时大半用两种颜色纸或木块摆在儿童面前,看他伸手抓某种颜色,就把它记录下来。实验的次数愈多,结果自然也愈可靠。每两种颜色至少须实验两次,第二次须把左右的位置互换,因为在右手方的颜色比左手方的被抓的机会较大。瓦伦汀(Valentine)教授曾经用下列方法试验一个三月半的孩子。他把孩子摆在褥子上,自己用两手执两个着色的羊毛球站在他面前一英尺半路的地方让他看。他看到孩子的眼球向某颜色移转,就告诉助手把该颜色记下。他的眼球转去时,他又叫助手记录下来,把每转动的时间也记着。每一对颜色都给他看两次,每次的左右的次序不同,都以两分钟为限。隔一天他又另换一对颜色试试。总共他用了九种颜色,作了七十二次试验,所以每种颜色都和其他八种颜色相对比较过。他把孩子看每种颜色的各次的时间总数相加起来,和他看其余八种颜色各项的时间总数相较,得到下列的百分比:黄,百分之八十;白,百分之七十四;淡红,百分之七十二;红,百分之四十五;棕,百分之三十七;黑,百分之三十五;蓝,百分之二十九;青,百分之二十八;紫,百分之九。最鲜明的(就是含白的成分最多的)颜色都列在前面。

年龄渐大,颜色的偏好也渐改变。比利时心理学者在安特卫普城各学校实验儿童的色觉,发现四岁至九岁的儿童最爱红色,九岁以上的儿童最爱绿色。文齐(Winch)在伦敦试验过二千学童(从七岁至十五岁),叫他们顺自己的嗜好把黑、白、红、青、黄、绿六种颜色列出次第来,发现男生的平均次第为绿、红、青、黄、白、黑,女生的平均次第为绿、红、白、青、黄、黑。再就年龄的差异说,最幼的多爱红色,较长的多爱绿色,和比利时的结果相符合。在婴儿时期中颜色的偏好可以说全由生理作用;年龄渐长,联想作用便逐渐渗入。据实验的结果,乡间儿童比城里儿童较爱青色,这有一部分由于青色和草木的联想。女孩比男孩较爱白色,也由于白色和清洁的联想。

愈近成年期,颜色的偏好就愈受联想作用的影响,所以对于成人的颜色试验颇非易事。据实验的结果,美国大学生偏好白、红、黄三色;英国男子爱好颜色的次第为青、绿、红、白、黄、黑,女子的次第为绿、青、白、红、黄、黑。这两种结果显然互相冲突。这或因为种族和区域的差异。南欧和热带的人所好的颜色较鲜明,北欧和寒带的人所好的颜色较暗淡。这种分别只要拿意大利画和荷兰画相较,或是拿热带人的衣服和寒带人的衣服相较,便易见出。

各民族感觉颜色的能力往往随文化程度而变迁。希腊荷马史诗中有“黄”字和“红”字,有意义较暧昧的“青”字,没有“蓝”字和“棕”字。在中国古书中,依我所记得的,“蓝”字最早见于《荀子》(“青出于蓝”)。其他各国古书中“蓝”字也少见。据近代学者的调查,许多蒙昧民族(例如Madras的Uralis和Sholagas两民族及Mutray岛人)的语言中都只有“红”字和“黄”字,没有“蓝”字,“青”字也很少见。因此有人以为“蓝”的色觉起来最迟。婴儿在九岁以下都不好蓝色,也许与种族史有关。至于迟起的原因有人以为是生理的。较原始的民族的眼膜“黄点”的色斑较强,蓝色光和青色光到眼膜时就被它吸收了。有人以为它是心理的。原始的民族不很注意青、蓝二色,所以没有替它们起名字。

颜色的偏好不仅因种族和年龄而异,就是在同一种族、同一年龄的人也有差别。以前各种实验大半都是窥测大多数人的普遍倾向,首先顾到色觉的个别的差异者要推布洛。他的实验结果是对于美学颇有贡献的,不像从前的试验把“美”和“愉快”混为一谈,在一切颜色实验中它最为重要。他的方法和从前所用的也微有不同。从前人大半取两种或数种颜色叫受验者看,问他偏好哪一种。布洛每次只取一种颜色给受验者看,问他欢喜不欢喜,并且要他说出缘故来。他先后试验过四十三个成年人,每人都看过三十种颜色。结果他发现人在色觉方面可分为四类。

一、客观类(objective type):这一类人看颜色只注意到它是否鲜明,是否饱和,是否纯粹。他的态度是理智的、批评的,不杂有丝毫情感的成分。他看到一种颜色,立刻就去分析它,看它的成分如何,有没有旁的颜色夹杂在内。他对于颜色的欣赏力最薄弱,对于许多颜色都不表好恶,听到旁人说某种颜色美,某种颜色丑,他只觉得茫然。他心中也有所谓“好颜色”,但是大半只指纯粹、饱和的颜色。他好像严守义法的批评家,拿预定的标准来批评颜色的好坏。

二、生理类(physiological type):这一类人看颜色,偏重它的生理的影响。他说:“我欢喜这种颜色,因为它很温和,看起来眼睛很爽快;我不欢喜那种颜色,因为它刺激太烈,令人头昏目眩。”这类人的偏好大半都很明显,欢喜强烈刺激者偏好红色,欢喜和平刺激者偏好青色。颜色对于他们都有温度,有些是“热”的,有些是“冷”的。有一个受验者看至浅蓝色时甚至于打寒颤。有时他们又觉得颜色有重量。深暗的颜色都很沉重,令他们倦闷,浅淡的颜色都很轻便,令他们欣喜。这类人极多。他们的欣赏颜色的能力虽较客观类稍强,但是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颜色的生理影响,对于美感的欣赏还是缺乏。

三、联想类(associative type):这类人看颜色,往往立刻就想到和它有关联的事物,例如见蓝色联想到天空,见红色联想到火,见青色联想到草木。这种联想大半是很普遍的,红色的联想大半是火,蓝色的联想大半是天空。但是它有时也是个别的,例如有一位受验者见到黄青色就联想到金鸡纳霜。联想可以把以往附丽在某事物的情感移到和它发生联想的颜色上面去。所以颜色对于这类人所引起的情感往往很强烈。“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就是一个好例。从生理的观点看来是不常引起快感的颜色可以因情感的联想而引起快感。例如正蓝色向来比深暗的黄青色较悦目,但是据瓦伦汀的实验,有一个女子却取深暗的黄青色而不取正蓝色,因为深暗的黄青色使她联想到她所最爱的秋天景色。属于这类者女子居多。我们已讨论过联想和美感的关系,曾否认联想所引起的情感为美感。依布洛说,联想有种类的不同,其在美感上的价值自亦不能一致。譬如同是青色,甲见到它联想到草木,乙见到它联想到药水,甲和乙的情感在美感上的价值自不能相提并论;甲的联想带有几分客观性,多数看见青色都联想到草木;乙的联想却完全是主观的、偶然的。论理,甲比乙对于青色的反应较近于美感经验。联想愈客观愈近于美感。但是只是“客观”一个条件也不能组成美感。如果甲的情感真是美感,他的生于联想内容(草木)的情感须能和生于颜色(青色)的情感相融化,使颜色恰能表现联想内容的神髓。布洛分联想为“融化的”(fused)和“不融化的”(non-fused)两种。不曾和联想内容相融化的颜色所联想起的情感就不是美感。

春天 (法国)皮卡比亚

四、性格类(character type):在这类人看,每种颜色都像人一样,都各有特殊的性格。有些颜色是和善的,有些颜色是勇敢的,有些颜色是狡猾的,有些颜色是神秘的。他们和以上三类都不相同。他们对于颜色能发生情感的共鸣,不像“客观类”全用冷静的分析。他们觉得颜色自身能表现情感,不像“生理类”只觉得颜色能引起人的情感。譬如他们和“生理类”都说“黄色是一种畅快的颜色”,而意义却不同,他们觉得黄色自己畅快,而“生理类”则只觉得它能使人畅快。他们对于同样颜色的性格,往往彼此所见略同。颜色的性格对于他们常有很深的客观性,不像“联想类”全凭主观,飘忽无定,这个人见到青色联想到草木,那个人见到青色联想到药水。在他们看,颜色的性格大半是固定的。红色大半是活跃的、豪爽的、富于同情心的。蓝色大半是冷静的、深沉的、不轻于让旁人知道自己的。黄色是畅快的、轻浮的。青色是古板的、闲逸的、带有几分“中产阶级的气派”。两种颜色相配合时,所生的性格往往恰能调剂两种本色的性格。例如橙色是红、黄两色配合而成的,它一方面失去若干黄色所固有的轻便,一方面也失去若干红色所固有的豪爽。颜色都有性格,所以在文艺上和宗教上常有象征的功用。中国从前每朝代都有“色尚某”的规定,就是用颜色来象征一种性格。

颜色何以使人觉得它有性格呢?我们看见红色,何以觉得它活跃豪爽、富于同情心呢?各派学者对于这个问题有种种的解答。有人说它由于颜色和事物所发生的联想。这种解释显然不甚圆满,因为联想随人而异,而颜色的性格则许多人所觉得的都相同。属于“联想类”者常自己觉得某种颜色和某种事物可发生联想,属于“性格类”者并不觉得有这种联想存在。立普斯派学者用“视觉的移情作用”来解释。我们在第三章已见过,“移情作用”以类似联想为基础。象征派文学家常觉得每个字音都有颜色,便是类似联想的好例。例如u的声音常令人联想到深蓝的颜色。声音由听觉得来,颜色由视觉得来,两种经验的内容绝不相同。但是见蓝色和听u音时,两种经验在形式上却有几分类似;它们对于自我所生的影响都是很平静的、严肃的、深长的,所以它们能发生联想。见到红色感到豪爽的性格也由于这种形式上的类似,红色和豪爽人所引起的情感是相同的。见到红色,唤起我的豪爽的情思,我于是本移情作用把豪爽看成颜色的性格。

布洛承认颜色的性格起于移情作用,而却否认它起于类似联想。依他说,在见颜色具有性格时,我们先把物对于我所生的生理的影响移还到物的本身上去,然后再把物理的性质(如温暖、沉重、力量等等)译为心理的性格(如和蔼、豪爽、狡猾等等)。比如大红色本有很强烈的刺激性,受验的如果只觉得这种强烈的刺激因而发生快感或不快感,他就只属于“生理类”。“性格类”由“生理类”再进一步。他把物我的界限忘去,把本来在我的印象混为物的本质,使强烈的刺激经“外射作用”移到颜色本身上去,于是本来在我的强烈刺激的感觉遂变为在颜色的力量。这所谓“力量”还只是一种物理的性质。属“性格类”者又把这种物理的性质译为心理的性格,于是有“活跃”“豪爽”等等感觉。同理,红色本来是“暖”色,“暖”是在我的感觉,我把它移到色的本身上去,于是红色便变为“暖”的东西,次又把这物理的“暖”译为心理的性格,于是红色便“富于同情心”了。照这样看,属“性格类”者感觉颜色时恰能做到我们在第三章所说的“物我的同一”。他以整个的心灵去观照颜色,而却不自觉是在观照颜色,以至于我的情绪和色的姿态融合一气,这是真正的美感经验。所以布洛以为在上述四类人之中,“性格类”最能以美感的态度欣赏颜色。

以上都是个别颜色的研究。艺术作品单用一种颜色的很少。用颜色最多的艺术是图画,图画大半都是把许多颜色配合在一块。配合的次第和美感的关系亦极密切。颜色的配合有一条极重要的原理,就是布洛所说的“重量原理”(Weight-principle)。依这个原理,较深的颜色应该摆在较浅的颜色之下,如果把浅色放在深色之下,我们就觉得上部太沉重,下部基础太轻浮,好像站不稳似的。比如把一丈高的墙壁从中腰平分,用深红和浅红两种包纸来糊它,我们总欢喜把深红糊在浅红之下,如果深红糊在浅红之上,我们就嫌轻重倒置,觉得不爽快。这个重量原理是画家和装饰家所必须注意的。

红黄蓝构图 (荷兰)蒙德里安

布洛常用各种颜色的形状来试验颜色的重量原理,比如有两个面积角度都相等的三角形叫做甲和乙(如下图),它们都从中腰平分,然后着两种深浅不同的颜色,使在甲形占上半的浅色在乙形占下半,在甲形下半的深色在乙形占上半。布洛使受验者比较甲乙两形,问他喜欢哪一个,并且叫他说出理由来。他试验过五十人,发现多数人都欢喜甲形而不欢喜乙形。他们大半说甲形比较稳定,乙形上半太沉重,下半太轻浮,令人生首尾倒置的感觉。

事实是如此,它的理由何在呢?颜色何以使人生重量感觉呢?浅色在深色之下何以看起来不稳定呢?多数受验者对于这种问题都茫然不能作答。有一部分人说它起于联想作用。我们在自然界中常见深色在下,浅色在上,海的颜色通常较深于天的颜色,山脚的颜色通常较深于山顶的颜色。我们对于上浅下深习以为常,猛然间看见习惯的次第颠倒过来,便不免感觉不快。颜色的重量原理即起于此。布洛举出两条理由,证明这种联想说不能成立。第一,在自然界中浅色并不常在深色之上。例如一片金黄色的麦浪和一座葱翠的丛林相邻接,从这一方看,深色固然在浅色之下,可是从反对的方面看,深色却在浅色之上。浅色的墙壁上面盖着深色的屋顶也是很寻常的。第二,从实验的结果看,重量原理和联想原理也常相冲突。例如一个圆形上半着蓝色,下半着青色,常使受验者联想到蔚蓝的天空笼盖着青绿的山水,可是在发生这种联想时他就不觉得颜色有重量,就不觉得它上重下轻。有时同一受验者对于同样的颜色配合可以发生两种不同的反应。他说:如果把它看作一个小坡,我觉得甲形和乙形没有什么分别,可是如果不起联想,只把它当作一种形体看,我却欢喜甲形”,从此可知重量原理和联想原理是不相容的。依布洛的意见,重量原理完全起于数量的比较,与联想作用并无关系。在深红中红的颜料比在浅红中的较多,深红比浅红更红。这种“较多”“更红”的感觉就是引起重量感觉的。我们无意中拿“重轻”来翻译“多寡”。

不但深浅两种颜色配合在一块可以见出颜色的重量,就是个别的颜色单独看起来也有轻重的分别。黄色和青色比蓝色和紫色较浅,所以单看起来黄色和青色是轻的,蓝色和紫色是重的,颜色的性格也有时起于重量感觉。金黄色是很轻的,所以看起来像是很灵活快乐;深蓝色是很重的,所以看起来很严肃沉闷。

颜色的配合不仅要顾到上下左右的位置,还要顾到色调的种类。据法国效佛洛尔(Chevreul)的研究,凡是颜色在独立时看起来是一样,在和其他颜色相配合时又另是一样。换句话说,两种颜色相配合时,它们本来的色调都要经过若干变化。例如红色摆在黄色旁边时,红色便微带紫色,黄色便微带青色。所以有些颜色宜于相配合,有些颜色不宜于相配合。什么颜色才宜于相配合呢?据一般科学家的研究,最宜于的配合的是互为补色的两种颜色,补色(complementarycolour)就是两种色光相合即成白色的颜色。红色和青色、蓝色和黄色都是补色。所以绘画着色时,红色和青色宜于摆在一块,红色和黄色不宜于摆在一块。画家往往于青色山水的背景上面加上穿红衫的妇女,就是要使全画的色调带有生气。冬天花瓶里插冬青叶果,叶是青色,果为红色,彼此相得益彰,所以非常雅观。如果只有青叶,或是只有红果,印象便比较呆板。这就是补色相调和的道理。

温柔的辩护 (俄罗斯)康定斯基

补色何以能互相调和呢?我们何以欢喜看互为补色的颜色摆在一块呢?据格兰特•亚伦(Grant Allen)的解释,补色的调和起于生理作用。如果我们注视红色物过久至于疲倦时移视白色天花板,则在板上仍能见出原物的“余像”,不过它的颜色由红变而为青。反之,如果我们注视青色物过久至于疲倦时移视白色天花板,则在板上,亦仍能见出原物的“余像”,不过它的颜色由青变而为红。这件事实就可以解释补色相调剂的道理。注视红色物过久时,网膜上感受红色的神经就要疲倦,但是周围感受青色的神经仍未使用,仍甚灵活,所以移视天花板时,感受红色的神经因疲倦而休息,而感受青色(红色的补色)的神经则继之活动,所以原物的“余像”为青色。换句话说,青色可以救济感受红色神经的疲倦,红色也可以救济感受青色神经的疲倦。因此,任何两种补色摆在一块时,视神经可以受最大量的刺激而生极小量的疲倦,所以补色的配合容易引起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