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11】
读物本·《西望张爱玲》第四章 在香港
作者:狸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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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载】读物本 / 近代字数: 1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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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创作来源转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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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西望张爱玲》与其说是张爱玲的人生传记,不如说是当红女作家西岭雪对当代女作家张爱玲的一次最真诚的追随,最大胆的揣测。是生者对死者的访问,理性向灵性的致敬。

更新时间

首发时间2024-06-25 08:53:31
更新时间2024-06-25 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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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一节

 

1.

二零零五年末,我去香港,第一站便是浅水湾。水静风轻,阳光猛烈得叫人不敢抬头,游人排成长龙在做摸财神的游戏——说游戏也许不恭,因为他们的神情是如此虔敬,分明坚信或是情愿相信摸一摸财神的头或手就可以财运亨通,摸一摸财神身边的金元宝再把手握拳揣进口袋就可以袋袋平安。据说这是香港的风水宝地,有钱人最喜欢在半山盖房子,背后有靠山,眼前有浅水湾,水是财,招财进宝就指望它了。

 

2.

我没有那个耐心去排队,只是一个人在沙滩边的甬路散步,有风吹过,树上的紫荆花飘舞飞落,我捡起一朵执在手里,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想着这是半个多世纪前张爱玲走过的地方,也就是白流苏和范柳原走过的地方,远处楼群幢幢,范柳原在电话里猜想白流苏窗口的月亮比他自己窗前的白而皎洁,那些调情的话语都散在风里了吧,于水波荡漾间呢喃絮语。

对香港的初印象,是乱世中的《倾城之恋》,浅水湾的炮火应已止息了许多年,那堵天荒地老的断壁不知还在不在?

 

3.

张爱玲曾在小说里提到一种“影树”,叶子像凤尾草,红得不可收拾的一蓬蓬的小花,一种花开似火的盛景。然而我向路人打听什么是影树,其人瞠目以对,说是在香港生活三十几年也没听说过,反而当我是杜撰。我便也开始怀疑,也许这会从此成为沉淀在我心底里的一个谜,但是也并不介意能否解开,就像是我眼前的浅水湾其实远不如记忆里的美丽。

然而写这部书的时候,我的灵魂离开躯体,再一次来到香港,来到一九三九年的浅水湾,我终于看见了传说里的流苏与柳原。他们手牵着手走在老墙下,盟誓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禁泪流满面。

 

4.

我又逆着时间的风向前飞,看到白流苏退回到船上去,而范柳原在岸上等她;我也看到了李开第在码头等张爱玲——这是个三十八岁的工程师,曾经留学曼彻斯特大学,在英国时就与黄逸梵和张茂渊熟识,交情一直很好,所以她们托了他做爱玲的监护人。后来他成了张爱玲的姑父,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这时候他们见面的时候,可是一点端倪也没有的。他们生疏而客气地打着招呼,完全不知道彼此四十年后会成为亲戚——然而我是知道的,于是我会心地笑。

 

5.

好吧,让我把这一段在香港追逐张爱玲的故事轻轻地说给你听,请你在平瓷美女耸肩瓶里插上一枝新采的梅花,或是玫瑰,或是紫罗兰,或是随便什么应季的鲜花,然后选一只白地兰花的小小香薰灯,撮上少少一点沉香屑,少少一点就可以,因为她在香港的时间并不长。

那年夏天,张爱玲只身远渡,成为香港大学的一年级新生。这不是她第一次坐船,却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独自远行,无论是父亲的家,还是母亲的家,这时候再想起来,又都是甜蜜而温暖的了。

 

6.

“汽笛突然如雷贯耳,拉起回声来,一声‘嗡——’充满了空间,世界就要结束了。她从舷窗望出去,黄澄澄的黄埔江,小舢舨四下散开。大船在移动。上海沉甸甸的拖住,她并不知道和上海竟然有这样的牵绊,这时都在拉扯着她的心。她后悔没早知道,虽没见识上海的真貌,但是她爱上海,像从前的人思念着未婚夫,像大多数人热爱着祖国。”(——《易经》)

从江进入海,大船走了很久,从早到晚荡啊荡啊,一点点荡去了家与上海的牵绊,而渐渐筑起海市蜃楼一般的香港新生活的设想。那种感觉很新鲜,仿佛刚刚出生,或者是带着前世的记忆重生。是在原来的视野之外,又张开一双新的眼睛,看到不同的世界;又长出一双新的腿,迈出不同的步子——简直连直立行走都要从头学起似的。

 

7.

大太阳明晃晃照在头上,也照在水里,水里的光又映进眼睛里,于是眼睛便要盲了,只看见码头上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巨型广告牌围列着,还有绿油油浓而呆的海水,一条条一抹抹犯冲的颜色蹿上跳下,在水底下厮杀得异常热闹。这样刺激、夸张的城里,便是栽个跟头,也比别处痛些吧?

她好不容易在那些冲撞的色彩里找到灰沉沉的李开第先生,看到他举着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她带着一种全新的心态踏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迎着李开第走过来。新奇大于恐惧,仍然尴尬,但尴尬是她与生俱来的;也仍然沉静,可是那沉静的水面下有暗流涌动。

 

8.

李开第此前同黄逸梵通过话,她已经存了一笔钱在他这里,并且对他描述过女儿是怎样的一个人,忧心忡忡地说明她的“弱智”与讷于世故。而他看到的爱玲也的确就是一个青涩的少女——瘦,高,戴着玳瑁眼镜,神情严肃,沉默寡言。

他于是也并不多话,只伸手接过她的行李,顾自在前头引路,叫了车,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学。

大学位于半山腰的一座法国修道院内——后来半山就成了张爱玲小说里的重要背景,《第一炉香》里葛薇龙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别墅,乔琪的车从山下一路开上来,薇龙等在路边,等着他回头;还有《第二炉香》里的愫细同罗杰闹翻了,从半山一路地跑下来;《茉莉香片》里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倾城之恋》里范柳原为白流苏租的房子,还是在半山。

 

9.

山路两旁盛开着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寻不见的“影树”,据说有着燃烧一般的颜色,英国人称作“野火花”。满山植着矮矮的松杉,风送来海的微腥。夜里枕着松涛而眠总是让人深切地想到“身在异乡为异客”这样寂寥的诗句,就像冰冷的岛屿被狂风巨浪重重包围住。

她喜欢走小路回宿舍,在松树、杜鹃、木槿丛中迂回而行。杜鹃花殷红地坠落,在木槿花下积了寸许深,却还是簌簌地落。有一次抱着一摞书从山上下来,突然看到一条蛇钻出山洞来半直立着,两尺来长,眼圆舌细,丝丝地瞪着她;她也回瞪着它,瞪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然后才突然“哇呀”一声大叫着跑掉了——估计那条蛇也被吓了一跳。

 

10.

在学校里,她最喜欢的去处是图书馆,那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罗场,那一排排的乌木长台和影沉沉的书架子,略带一点冷香的书卷气——是悠长的岁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的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都是她熟稔而喜爱的,坐在图书馆里,就仿佛坐在历史的殿堂中,有种君临天下的安泰与笃定。

偶而从书卷中抬起头来,看着饭堂外面坡斜的花园,园里灼灼的杜鹃花,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铁栏杆外的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再远处,是海那边的一抹青山。那时候,心是静的,属于天地与自然。

 

11.

本地的女孩都是圣斯提反书院毕业的,与马来西亚侨生都是只读英文,中文不过识字;又多是阔小姐,最是挥金如土,眼高于顶的,社交活动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讲究吃又讲究穿。然而爱玲为了节约开支,不敢参加任何活动,免得在学费膳宿与买书费外再有额外开销。在香港求学三年,也没学会跳舞,因为怕要置办跳舞裙子。

宿舍里有个叫周妙儿的女孩子,父亲是巨富,买下整座离岛盖了别墅。她请全宿舍的同学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轮船,来回每人摊派十几块船钱。

 

12.

张爱玲为了省这十几块钱,便向修女请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问底要知道原因,她于是不得不解释,从父母离异、被迫出走说起,一直说到母亲送她进大学的苦楚,说得眼圈渐渐红起来,自觉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请示修道院长,最后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张爱玲大丢面子,无可争强,只有以加倍地发奋苦读来雪耻。

多年之后,张爱玲在《同学少年都不贱》和《小团圆》中,重复又重复地描写了这些同学的群像,可见这段生活给她的印象之深。

 

13.

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同学中有一个是汪精卫的侄女,订着一份汪伪政府办的报纸,每天翻阅。有时也给张爱玲看,张爱玲笑着婉拒:“我从不看报纸,看也只是看电影广告。”

——如果那时候她也有兴趣读报,不知道那份报上是不是会有胡兰成的文章?

张爱玲不看中文报纸,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加强英语练习——她从入学第一天起便给自己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再用中文写字,连家信也是用英语,反正妈妈和姑姑的英语都是很好的,还可以顺便纠正她的语法错误。

求学三年里,只有过一次例外——就是为了参加《西风》征文比赛,写过一篇《我的天才梦》。

 

14.

当时女生宿舍的规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发邮件。张爱玲最喜欢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蓝色字迹写在粉红色的拷贝纸边上,像一幅精致的印象派裱画。每每见了,真有种“见字如晤”的亲切。

这天同学蔡师昭一边分信一边念名字,念到张爱玲,她以为又是姑姑来信了,兴高采烈地拆开,却是《西风》的获奖通知,不由又惊又喜地“呀”了一声。蔡师昭看到她的样子,笑着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你看。”她递过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乐与荣誉。如果可能的话,她愿意与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学们都是华侨,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师昭熟悉中文报刊。

 

15.

蔡师昭是天津来的,二十出头,在同学中算是年龄大的,为人又稳重,家教很严——替她取名师昭,要她效法《女训》的班昭,显然守旧。因为比同学们年长几岁,比较善解人意,对张爱玲的处境很了解,深知得奖的意义对她有多么重大——还不止只是奖金的缘故。她替爱玲庆幸,也要替她在身边的阔小姐中撑面子,便把信传给别的女生看,一边解释《西风》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本杂志,得这个奖有多么不容易。

爱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里却乐得飞飞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杂志赶紧自己长翅膀飞过来。

 

16.

然而等了许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单终于来了,却写着第十三名——非但不是头奖,二奖三奖也不是,仅仅是荣誉奖第三名。

蔡师昭还在等着进一步分享她的快乐,看到印有《西风》杂志社字样的信封,立即问:“奖金到了么?”

“不是头奖。”爱玲讪讪地笑着,把通知单给蔡师昭,声音低低的,头也低低的。

蔡师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怎么回事?”便不再说什么,也不便说什么;脸上没什么表情,是不知道该做何表情;她替张爱玲觉得难堪,于是张爱玲也就益发难堪了。

这件事,从此成了张爱玲心上的一块石头,压了大半辈子之久。

 

17.

——也是因了这个缘故,她后来才会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话,因为成名太晚,快乐也来得不那么痛快。她是深深地被《西风》获奖的这件事给伤着了。

“穷”已经像个红字般烙在额角,让她羞窘;这次征文获奖,原以为可以给自己挣点面子的,不想闹了个乌龙,更加郁闷。

幸好她不愧是写小说的天才,最擅揣摩别人心思,把这项本领用在猜考题上,无往不利。年底成绩放榜,她居然门门功课考第一。

 

18.

一个素以评分严厉出名的英国教授半是服气半是负气地说:“我教了几十年的书了,还从来没有给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她得了笔不菲的奖学金,还有希望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总算扬眉吐气。

是我的总是我的!她在心里说,牛津,伦敦,我要来了!绕了一大截路,我终于还是要到英国去,这是我自己赚回来的!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二节

 

19.

在香港的张爱玲依然是特立独行的,但是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交往了许多年。那就是炎樱,在张爱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樱的重要性仅次于她的妈妈和姑姑,还在苏青之前。

清高自许的张爱玲会那样真诚而迅速地喜欢上炎樱,是出于欣赏——炎樱是她之外另一个特立独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种方式的特立独行。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要么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么性情各异,相辅相成——而这两种情况,竟同时发生在她们两人身上。

 

20.

炎樱是美的,一个混血的锡兰(今斯里兰卡)女孩,婴儿脸,丹凤眼,黑眼珠,黑头发,但皮肤是褐黑,黑里透红,有太阳的金黄,轮廓鲜明,身材娇小而丰满,营养过盛一般,精力也过盛,有着婴孩般的坦荡与快活。笑容灿烂,笑声响亮,说话又快又不讲理——不讲理法。

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樱是张爱玲给取的名字——炎炎夏日里的一颗红樱桃。很恰当的名字。然而炎樱未必喜欢,她后来要给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张爱玲说听着太像“麻袋”,于是她又改名“貘梦”——貘是一种吃梦的动物。然而我终觉得,都没有“炎樱”这个名字好,听着有色彩有形象还有热度似的。

 

21.

炎樱很天真,也很热情,充满了感染力,和张爱玲一起逛街,买东西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抹掉一点零头,可是她讨价还价的方式很活泼而可爱,总是让店主心甘情愿地让步。她会翻开衣袋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钱,并且一一数落给他听:“你看,没有了,真的,全在这儿了。还多下二十块钱,我们还要吃茶去呢。专为吃茶来的,原没有想到要东西,后来看见你们这儿的货色实在好……”于是店主便心软了,既是因为她夸赞他店里的“货色实在好”,也因为感动于她的孩子气,于是说:“就这样罢。不然是不行的,但是为了吃茶的缘故……”热心地指给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22.

炎樱很风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时不时地迸出一两句语录来,真正妙语如珠,报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闻,她评论说:“一加一等于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于五。”

她个子小而丰满,胸脯鼓鼓的,时时有发胖的危险,然而她从来不为这担忧,很达观地说:“两个满怀较胜于不满怀。”(这是张爱玲根据“软玉温香抱满怀”勉强翻译的。她原来的话是:“Two armfuls is better than no armful。”)

看到花间蝶飞,她会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它自己。”形容一个女人的头发黑,是:“非常非常黑,那种黑是盲人的黑。”说到修女的生活,则是:“她们算是嫁给耶酥了,只不过见不着新郎,得跟妯娌们在一起。”凡此种种,往往叫张爱玲击掌叫绝。

 

23.

炎樱还很勇敢,作风大胆,这表现在她的作文和说话上——中国人有句话:“三个臭皮匠,凑成一个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仿佛的谚语:“两个头总比一个头好。”于是炎樱在作文里写:“两个头总比一个好——在枕上。”让看卷子的教授大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

她的大胆更表现在行为上,或者说,心态上。欧战爆发,香港被轰炸,飞机在天上呜呜地飞,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丢一颗炸弹下来,大家都惊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樱一样地开心,兴致勃勃,自得其乐,不仅偷偷跑去城里看五彩卡通电影,回来又独自跑到楼上洗澡,流弹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还在盆里从容地泼水唱歌,让舍监极为惊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樱,舍监又能拿她怎么样呢?

 

24.

张爱玲听着炎樱的歌声,无法不心折。

炎樱是特立独行,独一无二的,然而她又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独”,而是“独树一帜”的“独”。

两个很“独”的人走在一起,就变成了“双”,所以张爱玲后来写了《双声》——她们俩走在一起,一个高而窈窕,是“鹭鸶”;一个矮而腴丽,像“香扇坠儿”。从外形上已经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说起话来,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横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后的事情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25.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蜡笔肖像画,画得很传神,吊眼梢,漆黑的眼珠,蓓蕾似的鼻子,乳房半包在白发圆锥里,很尖挺,呈四十五度角。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那时候张爱玲的全部“积蓄”才是十一块钱。但是她与炎樱纠结地窃议了好一阵,还是痛苦地拒绝:“对不起,我们不想卖。”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传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26.

在香港求学期间,爱玲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妓女画速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了。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

 

27.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的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只好先顾学费。

 

28.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二十五英磅,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29.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她有一件绿外套,是自己拿块绿呢做的,只够前后两片,腰上缝了两只皮手套,乍看像两只小黑手从后头绕过来扣着她的腰;还有一件紫红色的毛线背心,是她母亲的大围巾改的,把两头铰下来缝合,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

第四章 在香港 

第三节

 

30.

成绩好,又有炎樱这样的亲密女友,张爱玲比在上海时多了自信。

香港求学三年里,张爱玲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时,炎樱不等她便独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种被遗弃的孤单感,大哭起来;然而也是同一个暑假,黄逸梵与几个上海牌友一同来香港小住,宿在浅水湾饭店——张茂渊终于卖掉房子,把钱还了她,于是她又可以到处飞了。

张爱玲一有时间便去看她,从此浅水湾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一闭上眼,路线便清晰,梦里也走不错。

 

31.

——乘专线的浅水湾巴士出市区,沿路经过黄土崖红土崖,渐渐地光景明媚,水静风清,许多游山的车子掠过她乘的车,游人的手里抱着满怀的花,风里吹落了零乱的花瓣与笑语。

下了车,经过一条干净的碎石路,路两旁是绿意盎然的蕨类植物,走上极宽的石阶,路尽头花木萧疏的高台上有两幢淡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进了房间,亮蓝色的海景占了四分之三的窗子,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洋人男朋友。

 

32.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男友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33.

爱玲在《易经》里形容她的母亲:“她的侧面和颧骨石头一样,架在金字塔似的颈子与纤细的肩膀上。可谁也不能说准她还能美多久。”

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迈着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跨过一个时代,而能仍然不失她淑女的步调,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34.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娶了许多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也包括了逸梵的母亲,从湖南乡下买来的农家女孩子——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那些本家早就虎视眈眈,等着分绝户的家产,若是姨太太生了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一家女人不知要向何处依傍。

35.

到了孩子落草的日子,屋子前后门都被把守着,连房顶上都蹲着人,撞槌、火把,什么都预备好了,要烧房子,杀了寡妇和孩子,好分她的财产。黄逸梵生下来,到底是女儿,众人大惊。幸而早有准备,女佣人从山东下来逃荒的人家买了个男婴,装在篮子里带进来,对外声称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逝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36.

大夫人一九二二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跑单帮,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

 

37.

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小住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在早期的文章里极少提及。是张子静的回忆录露了端倪:

 

38.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叫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

“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39.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一九三九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一九四六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然而一九八四年八月三日香港《明报》刊出《倾城之恋》上片特辑,张爱玲写在《倾城之恋》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表明,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一九四一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一九三九年——

 

40.

“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倾城之恋》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快感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第四章 在香港 

第四节

 

41.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

“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之痛。

没有一句话比这更能贴切地表现出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与意境的了。她是一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总是在文章里一再地预言。天才在本家不被发现,而她的预言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后人读起,才觉惊心动魄,感慨莫及。

 

42.

这一句预言,她写在自己的参赛作品《我的天才梦》里: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43.

关于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她自己后来说起不止一次,先是在一九七六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写着:

“《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

隔了几十年,她的图文集《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获得特别成就奖,时报请她写一篇得奖感言,于是她又一次旧事重提,写了《忆〈西风〉》:

“得到时报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在我真是意外的荣幸。这篇得奖感言却难下笔。三言两语道谢似乎不够恳切。不知怎么心下茫然,一句话都想不出来。但是当然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从前西风的事。

 

44.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全面抗战刚开始,法币贬值还有限,三元兑换一元港币。

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honorable ment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45.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西风》从来没有片纸只字向我解释。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

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

这篇感言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张爱玲生前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堪称“绝笔”,甚至“遗言”。

 

46.

她竟是带着这样一个巨大而琐屑的遗憾去世了,怎么说也是“张迷”的一大遗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自有愚公移山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一九三九年九月一日出版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报纸,上面赫然登着当年的征文启事:《〈西风〉月刊三周年纪念 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启事》,清清楚楚地写着——

“《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

 

47.

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

字数:五千字以内。

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

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

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

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

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

 

48.

一九四零年四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六百八十五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这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49.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都说老人如小孩,我母亲今年也七十多岁了,最喜欢忆旧事,而又缠夹不清,不是张冠李戴,就是缺斤少两。而且,越是少时的委屈,就越耿耿于怀——那叹惋与怅恨里,有一点任性和撒娇的意思,是自己在娇惯自己,因为终于所有的事都过去了,可以大大方方地讲出来,再不要自己受委屈;还有一点点倚老卖老,我说了,你把我怎的?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50.

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第四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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