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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本·《西望张爱玲》第六章 回到上海(1)
作者:狸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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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载】读物本 / 近代字数: 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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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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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西望张爱玲》与其说是张爱玲的人生传记,不如说是当红女作家西岭雪对当代女作家张爱玲的一次最真诚的追随,最大胆的揣测。是生者对死者的访问,理性向灵性的致敬。

更新时间

首发时间2024-06-25 08:58:40
更新时间2024-06-25 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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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正文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一节

 

1.

我的灵魂不知疲倦不舍昼夜地追着张爱玲的影子飞,从上海到香港,再从香港回上海,一直飞进重重迷雾里去——海上的雾太大了,不仅有海雾,还有硝烟。此时的上海已经沦陷,阴云弥漫。

这是一九四二年的五月,张爱玲回到了上海,炎樱跟她一起。

从香港到上海的船期正常是四天,她们却足足走了八天,绕了好大的弯子,还在基隆停了一夜。张爱玲没想到自己会看见祖父战败的地方,只见高高的天上悬着两座遥远的山峰,翠绿的山蒙着轻纱,一刀刀削下来,形状清峭,远望去像幅古中国的水墨山水画。

 

2.

她在《易经》里写到自己回来时竟与梅兰芳同船,彼此擦肩而过,“他高个子,灰色西装纤尘不染,不知怎的却像是借来的。脸上没有血色,白净的方脸,一双杏眼,八字胡不齐不足,谦让似的侧身而行,仿佛唯恐被人碰到。还有三个日本人随行,顶巴结的模样。”——但因为只有这一处描写,别无旁证,也不知道是纪实,还是小说的杜撰。

由于战争,学业未能完成,那两个奖学金和“毕业后免费送到牛津大学读博士”的许诺也成了太阳下的彩虹,看着七彩夺目,却走不进去。

但无论如何,她终于是回来了,她是这样的热爱着上海。

 

3.

“古人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者!’她并不是既富且贵了。只是年纪更长,更有自信,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里什么都行,因为这里是家。她极爱活着这样平平淡淡的事,还有这片土地,给岁月滋养得肥沃,她自己的人生与她最熟悉的那些人的人生。这里人们的起起落落、爱恨轇轕是最浓烈的,给了人生与他处不一样的感觉。”——《易经》

从香港回来,爱玲对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就是白和胖。在香港,广东人都是又黑又瘦的,像糖醋排骨,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上海人却是粉蒸肉,饱满浑圆,肥白如瓠,简直随时可以上报纸做代乳粉的广告,每一个都是长不大的孩童。她不由微笑,把学业未完的烦恼暂时放到脑后。

 

4.

上海不是个让人看的地方,而是个让人活的世界。打从小时候开始,这里就给了她一切的承诺,她拼了命地要回来,为了它冒生命的危险,这使得上海愈发亲切,血肉交融一样的亲。

仍旧住在爱丁顿公寓,只是从五楼搬到了六楼;仍旧是每夜枕着电车回家的声音睡觉,每早闻着咖啡馆的面包香起床;仍旧跟姑姑住在一起——和姑姑在一起,即使是租的房子,也是家,有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一切都和离开前一样,连面临的问题也是一样——嫁人,抑或工作。不然,何以为生?

 

5.

钱,仍是生活中头件大事,最磨挫人志气而不容回避的。

自从日本人进了租界,姑姑张茂渊在洋行里的工作就停薪留职了,一天三顿吃葱油饼,过得很省。为了省房租,把公寓分租给两个德国人,自己只留下一间房。如今爱玲投奔了来,就越发窘。

回来前张爱玲有过很多不切实际的设想,但这时候才觉得三年大学里学到的知识其实派不上什么用场,如果要工作,仍然只好做女店员、女书记员,最好的也不过是做个女教员,或是女编辑员。

 

6.

她考虑过或许可以靠卖画生活,那个白俄教师不是曾经出过五块钱想买她的画吗?等她成名以后,叫价可以再高些。又或者可以写文章,从前给《大美晚报》投稿,曾经获得过成功的。可是写什么好呢?自己最熟悉的好像便是电影,大学里最经常的记忆就是同炎樱两个到处去看电影,连战时也不放过。

也罢,就写电影吧。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写稿,用英文,写影评,投给《泰晤士报》,评的是《梅娘曲》、《桃李争春》、《万世流芳》、《新生》、《渔家女》、《自由魂》、《秋之歌》、《两代女性》、《万紫千红》、《回春曲》……

写这种小文章,简直不需要构思创意,只是随笔写来就好,那是她自小最喜欢的营生,嘻笑怒骂皆成文章,简直再轻松不过了。

 

7.

天下最轻松最可爱的工作,莫过于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而还可以把它换成钱了。所以后来张爱玲在《童言无忌》里写着:“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

而我在我书的扉页自我简介里往往写着:“生平三大嗜好:读书,写字,写字换钱。”屡被出版编辑骂为恶俗。

有天弟弟子静来看她,姐弟三年未见,见了,却也不觉得怎么亲热,仍是淡淡地招呼。在他,是觉得这个姐姐已然遥远,同自己不再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甚至不在同一片天空下,三年不见,她好像更瘦了,也更高了,长发垂肩,衣着时髦,十分飘逸清雅;在她,则是因为觉得抱歉——当年母亲收留了她而拒绝了他,使她觉得仿佛欠了弟弟,面对他就仿佛面对债主,有种不知如何的拘泥和窘缩。

 

8.

她沏了一壶红茶,切了块从楼下咖啡馆叫的五角星形蛋糕,同弟弟两个分着吃,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多半只是子静在说,她只是听着,心里风起云涌,表面上却只波澜不惊。

他说:“父亲还是老样子,抽烟片,抽得很凶,家里也很紧张,越来越紧。”

爱玲点着头,并不搭腔。

子静搭讪着问:“姑姑今年有四十岁了吧,还没打算?”

爱玲淡淡地笑笑,仍不说话。

子静又问:“你有妈妈的消息吗?”

爱玲脸上闪过淡淡忧郁:“姑姑说,二婶去新加坡后,开始还有一两封信寄来,后来太平洋战争爆发,就再没消息了。”她没同他说母亲去香港的事,因为不愿意他问得更多。

 

9.

子静也是担忧,然而忧伤于他从来都是不深刻的,所以很快又转了话题:“姐姐最近看了什么电影没有?”

姐弟俩这才打开话匣子,从电影、书,聊到街景、市场。爱玲絮絮地讲起去静安寺庙旁的亚细亚副食品店买菜的事,那些卖肉、卖菜、卖鸡蛋的人都使她兴趣盎然。她喜欢听他们讨价还价,精明利落,又世故圆滑,有点小奸小坏,可是坏得有分寸。而且文理清顺。有一次她排队买肥皂,听到旁边一个小学徒向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可不是‘薰风’的‘薰’。”

 

10.

她不由笑出来,现在说起来还要笑:“到底是上海人呢!”

子静也笑了:“姐姐也是上海人呀。”过一下又补充,“不过不大像。”

不知道是说长得不像上海人那么肥白呢,还是说性情不像上海人那么精明。

爱玲并不深究,只是笑问:“做什么老瞪着我看?”

“你的衣服……”子静不好意思地说,“真怪。是香港最新式的样子?”

爱玲这天穿的,正是她在香港做的那件红地蓝白花的布旗袍,“奇装异服”中的一件。她笑:“你真是少见多怪,在香港这种衣裳太普通了。我还嫌不够特别呢!”

子静的脸上掠过一丝惆怅:“从前妈妈第一次回国来,穿着洋服,大家也都说怪……”

 

11.

提到下落不明的母亲,姐弟俩又沉默下来。半晌,是张爱玲先拾起话头:“你呢?你现在怎么样?”

子静腼腆地说:“我去年夏天考进复旦大学了,是中文系。”看见姐姐面有鼓励赞许之色,自觉得意,又补充,“教英文的是顾仲彝,教中国文学的是赵景深,都是很有名的教授。我在复旦念了两个多月,可是因为战争……”他的声音低下来。

爱玲嗟哦:“因为战争……”不禁长叹一口气,想起自己未完成的学业。

子静接着说:“大学停课内迁,不愿迁到内地的学生可以拿到转学证。爸爸不赞成我离开上海,所以叫我拿了转学证在家自学复习,让我今年转考圣约翰大学。”

 

12.

“哦?”张爱玲注意起来,“圣约翰大学很好呀。”

“是,与姐姐从前读的圣玛利亚学校齐名的。”

“是的。”

“姐姐呢,姐姐的学业怎么办?就这么荒废了,太可惜了。”

“是呀,只差半年就要毕业了呀!”爱玲愤愤地说,就是学业这件事叫她耿耿于怀——多么艰难周折才能上学,好容易考进伦敦大学,因为战争去不了;转入香港大学,却又因为战争,连港大也毕不了业——老天爷好像存心与她为难!贾宝玉衔玉而生,她却是打着伞出世,无论走到哪里,阳光怎么灿烂也好,属于她的永远是伞下的阴凉。

 

13.

子静灵机一动,鼓动着:“其实姐姐也可以想办法转入圣约翰大学呀,这样,我们就可以做同学了,可以常常在学校碰面。”

爱玲面色一动,转又黯然:“不过——学费。”她叹了一口气,“姑姑没钱的。”

子静也跟着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停了一下,爱玲犹豫地说:“我现在这样子赤手空拳地来投奔,已经很拖累了,如今再闹着要上学,多加一笔学费,那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林黛玉吃燕窝——故事倒多。不过上学的事,姑姑也曾提过,说是当年二叔和二婶离婚的时候有过协议,我的教育费该由二叔负担,港大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二婶拿的,现在剩下半年,理当该由二叔拿出来。可是……”

 

14.

她没有把剩下的话说完,然而子静已经明白了——自从四年前姐姐在冬夜里逃出父亲的家,至今都没有再回去过。父女俩断绝往来已经四年多了,如今要姐姐回去向父亲低头,开口谈钱,那真是很委屈磨折的。

他于是自告奋勇:“不如我替你跟爸爸说,探探他的口风也好。”

爱玲点了点头。

 

 

第六章 回到上海 

第二节

 

15.

张家这时已经搬出别墅,住进了一幢小洋房,光景一年不如一年。然而子静避开继母跟父亲婉转地提起姐姐的转学申请时,张廷重倒也没有拒绝,沉吟了一下说:“你叫她来吧。”算是同意了。

过了几天,张爱玲登门了。这是父女反目后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见面。

整个会见过程不足十分钟。

她木着脸提出她的请求,一无笑容;

他木着脸叫她先去报名考转学,“学费我再叫你弟弟送去。”

然后她便走了。

自始至终,她没有对他笑过,他也没有对她发脾气。他们都没有提及她的母亲黄逸梵。而后母孙用蕃,则一直躲在楼上没有下来。

 

16.

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都是设想过和解的,一个是为了赎罪,一个是为了释怀——无论是罪孽还是仇恨,背负得太久,都会令人疲惫而窒息。他们都希望可以借着这次见面来解脱自己,也释放对方。

然而他们都不能够。她从父亲的囚室里逃了出来,可是她的记忆还锁在那里;他已经不见他的前妻十几年,然而在女儿的脸上却仍读到她的神气。

他没有忘记她曾经是怎样地叛逆,她也没有忘记他曾经是怎样地暴虐。

他们两个,都不能忘记。

一九四二年秋天,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文学系四年级,弟弟张子静进入经济系一年级。姐弟俩终于达成了“同学”的愿望。

 

17.

其中有个小插曲很让人啼笑皆非——文学天才张爱玲在转学考试时居然国文不及格,要去补习国文。真不知是她在香港对国文生疏太久了,还是考卷的内容与形式实在八股?

不过张爱玲倒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成一件笑话说给弟弟听,并且开学不久便从国文初级班跳到高级班。

姐弟俩终于可以常常在校园里见面了,而炎樱也一同转入了圣约翰,继续与爱玲同学。两个人一个矮、胖、活泼不羁,一个高、瘦、沉默寡言,相映成趣的画面再次成为校园内的一道风景。炎樱还计议着要做两件衣裳,各写一句联语,在路上遇见了,上下句便忽然合成一对。

 

18.

她们两个仍然喜欢在穿上下功夫,从中国传统和民俗中获取服装设计的灵感,齐声批评时下看不入眼的装束。

那时有许多女人用方格子绒线毯改制大衣,毯子质地厚重,又做得宽大,方肩膀,直线条。炎樱形容:“整个地就像一张床,简直是请人躺在上面!”她自己则喜欢穿西式裙子和上衣,搭配一些中国古香古色的装饰;或穿连衣裙,在脖子下加一绣花的像儿童围嘴的装饰;或都上穿杭纺丝衬衣,下系西式裙子,腰间系一条猩红的流苏。总之是中西混杂,能够披挂上身的零件通统拿来,绝不浪费。

 

19.

张爱玲则是鹅黄缎子旗袍,下摆挂着长达四五寸的流苏,那种打扮只有在舞台上才看得到,即使大学周六下午开舞会,也不会有人穿那种衣服,亮晶晶地耀眼。她那样招摇地走在校园里,在场女生都相互又好奇又有趣地看着,异口同声地问:“她是谁?”“是新插班生吗?”“哪来的?”“穿得好怪!”

那一大堆从香港带回来的奇装异服出尽了风头,其中有一匹广东土布,最刺目的玫瑰红印地子上,墨点渲染出淡粉红花朵,嫩黄绿的叶子,料子却很厚,可以穿一辈子似的。还有同样的花草印在紫色和翠绿地子上,她也各样买了一匹。那样朴拙艳丽的花色,乡下也只有婴儿会穿,她却用来做衣服,自觉保存劫后的民间艺术,仿佛穿着博物院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而飘飘欲仙,完全不管别人的观感。

 

20.

姑姑曾经拆了祖母的一床夹被的被面保存着,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爱玲看了,又是惊艳,立即捧了去给裁缝改成衣裳,虽说“陈丝如烂草”,那裁缝居然也答应了。

做了不少衣服,却连件冬大衣都没有,舅舅见了,着人翻箱子找出一件大镶大滚宽大的皮袄叫她拆掉面子,里子够做件皮大衣。然而爱玲怎么舍得割裂这件古董,拿了去如获至宝。

她最爱的就是这种有着深厚古意的锦衣了。有一次她穿着一件前清老样子的绣花袄裤去参加同学哥哥的喜宴,满座宾客都为之惊奇不止。

——她仍然这样坚持于着装的“特别”,把穿衣服当成写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

 

21.

而她的文章也是越写越多,越写越好,不仅接连在《泰晤士报》上发了多篇剧评和影评,也写了些关于服装与时尚的稿件。最长一篇是发在《二十世纪》杂志上的《Chin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后译成中文在《古今》杂志上再发表时改名为《更衣记》),篇幅足有八页之多,还附了她自己亲绘的十二幅关于发型与服装的插图,真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她的同学刘金川曾应《万象》之邀写过一篇《我所知道的张爱玲》,这样回忆她们在圣约翰的见面:

 

22.

“一九四二年我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英文系念书。秋季开学后,有一天下课走向女生休息处时,遇到好朋友潘惠慈(她已去世,她三嫂即早期电影明星胡蝶)对面走来说:‘金川,我今天给你介绍一个你的同道,她叫张爱玲,你们一定会谈得来。’又说,‘她写中英文都很好。’

那时,我一面读书,一面还得工作,也挤着时间写些文章,做些翻译投稿。张爱玲因在《西风》杂志上征文《我的天才梦》得过奖,所以我也听闻过她的大名。惠慈和我走到女生休息室时,里面沙发上、椅子上已经坐了很多人,有的在吃点心喝咖啡,有的在轻声谈话。

 

23.

惠慈领着我向靠窗边坐着的一位戴很厚眼镜片的女生招手。经介绍后,张爱玲微微起身后又坐下,笑眯眯地不发一言。张爱玲是一个长脸、身材高大、动作斯文的女生。张和我只听惠慈两面介绍。我才知张那时因在《二十世纪》杂志上刊登过一篇《Chineses Life and Fashions》(《中国人的生活与服装》)而闻名……

惠慈有课走了,留下我们两个人。张既不说话,仿佛连眼睛也不看我。由于很窘,我只好打开书本看书,直到快到下一节课时,我才向张打招呼走出休息室。

 

24.

过后,惠慈问我与张谈得如何,我以实情相告,她怪我说:‘应该自己凑上去谈话呀!张爱玲现在很有名呢。’

而我,当时自己心事重重,也不知错过这个机会而觉得可惜,也不在乎什么名人不名人的,反怪张有点骄傲。没多久,在课室里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可能已经辍学。”

——从这段话里可以看到,在一九四二年初回上海不久的张爱玲,已经很有名了。

可惜她没在圣约翰呆多久就又退学了。

然而惊鸿一瞥,圣约翰已经留下了她的雪泥鸿爪,她的同学们也记住了那绿野仙踪——为了她的特立独行,为了她的奇装炫人,更为了她的才情与盛名。

 

25.

关于张爱玲转入圣约翰大学只两个月复又休学,原因有几种版本。

最有说服力的自然还是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里所写的,说张爱玲曾将圣约翰古板的教学方式与香港大学做比较,认为“与其浪费时间到学校上课,还不如到图书馆借几本好书回家自己读”;然而她后来又无奈地说,她辍学最重要的原因是钱的困扰。她想早点赚钱,经济自立。

子静曾经天真地向姐姐建议:“你可以去找个教书的工作。”

爱玲摇摇头,说:“不可能的。”

“为什么呢?你英文、国文都好,怎么不可能呢?”

 

26.

“哪有你说得那么容易?教书不止程度要好,还得会表达,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说出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这倒也是。”子静笑了,这个姐姐什么都能干,可是论到说话,可是的确够不上伶俐的。又怕见陌生人,让她去和一群叽叽喳喳的中学生打交道,确实为难。他想了想,又说,“姐姐的文章写得好,或者可以到报馆找个编辑的工作。”

张爱玲仍然摇头,淡淡地说:“我替报馆写稿就好。这阵子我写稿也赚了些稿费。”等一下又说,“写稿要全身投入,花费不少精力,到学校上课就觉得很累,所以,不想上学了。”

 

27.

谈话就此为止。似乎张爱玲已经给了自己的辍学一个充分的理由——想早点自立,而且写稿太费神,需要时间与精力。

而我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她不愿意再向她父亲伸手。

她再次走进父亲的家时,曾经是想过要原谅他、也释放自己的,可是她做不到。当她站在父亲的藤椅前,当她嗅到那若有若无的鸦片香,当那看见客厅壁上陆小曼的油画,她就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那一场毒打——她不能面对他。她更不能面对自己向他低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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